征地拆迁搬迁工作由谁主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11-04 19:28:40 351 人看过

一、征地拆迁搬迁工作由谁主导

拆迁工作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拆迁安置费如何计算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土地拆迁安置费:包括宅基地补偿费和地上物补偿费、购房补助以及过度费和奖励等:

(一)宅基地补偿一般参照征收农用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一亩地一般也就几万元;

(二)地上物的补偿标准是地方政府根据重置价制定的,一般一平米也就八九百元到一千元左右;

(三)购房补助按人口进行,各地规定在每安置人口几万到十几万不等,以便于被拆迁人有能力购买安置房,很多需要自己贴钱的;

(四)过度费按照月租金计算。

三、房屋拆迁补偿流程

(一)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拆迁)。

(六)裁决拆迁。

(七)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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