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期羁押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3:50:10 88 人看过

超期羁押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变更强制措施的,而未释放、解除或者变更。

一、司法部门超期羁押不释放怎么处理

若司法机关在羁押期限届满后仍不放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二、刑拘释放转取保候审的法律条款

刑拘转取保的释放条款是: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三、检查院批捕后证据不足具体怎么办

检察院批捕后证据不足且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一般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或变更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4: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民警办案超期羁押如何处理
    民警办案超期羁押的,应当立即向检察机关申诉。根据《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的规定,当事人发现同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立即报经本院检察长批准,向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发现上级办案机关超期羁押的,及时层报上级办案机关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二、指定监视居住一般在什么场所指定居所要便于监视、管理,符合办案安全要求,并具备正常的休息和生活条件。1.指定临时监视居住场所。应考虑比较僻静的能够保证办案安全的居所等,消除居所内和周边一切安全隐患。2.建立固定监视居住场所。积极协同同级公安机关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建造符合职务犯罪侦查需要、由检察机关专用或保证检察机关使用的监视居住指定居所,并配备对讯问过程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设备,以保证依法使用该强制措施的需要。三、法官违法办案到哪举报法官违法办案举报部门:本院纪检部门;上级法院;纪委;纪检监察机关。首先在情况不恶劣的情况下先向本院纪检部门投诉,若在此条
    2023-06-27
    399人看过
  • 公安机关超期羁押如何追责
    一、公安机关超期羁押如何追责?可以向当地检察机关的控申部门反映情况,因为检察院是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关,只有监督公安机关的职责。也可按国家赔偿法追究公安机关的超期羁押的赔偿责任。一般来说,超期羁押行为既可能成立非法拘禁罪,也可能成立滥用职权罪。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超期羁押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案件,有的认定为非法拘禁罪,有的认定为滥用职权罪。我以为,对于故意实施超期羁押构成犯罪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对超期羁押行为以非法拘禁罪论处,有利于做到罪刑相适用。在司法实践中,超期羁押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在超期羁押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人重伤、死亡的案件时有发生。如果对这种行为以滥用职权罪论处,则难以实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的原则,也与刑讯逼供等罪处罚不协调。而以非法拘禁罪论处,则完全可以根据超期羁押是否造成了重伤、死亡、超期羁押的时间、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暴力等情节,判处相应的刑罚。二、刑事拘留的最长
    2023-04-16
    376人看过
  • 超期羁押的申诉应该如何走
    超期拘留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提起诉讼。还可向人民监督员投诉。法院超期审判可以向检察机关投诉,可以向上级公、检、法或者人大监督机关投诉,要求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改正。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和其他辩护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释放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什么是超期羁押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
    2023-08-05
    224人看过
  • 论超期羁押罪
    【摘要】超期羁押是刑事司法实践三大顽症之首,时至今日仍有一些超期羁押尚未得到根本纠正,应当对超期羁押的性质和内容进行反思。根据当前司法解释对超期羁押可以按照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罪进行处理,但由于上述罪名的立案标准比较模糊,且其犯罪客体与超期羁押的犯罪客体侧重有所不同,因而可以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罪中设立超期羁押罪,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从而与非法拘禁、刑讯逼供、虐待被监管人员等罪名一道,构成更加完善的在押人员人身权利刑法保护体系。超期羁押是刑事司法实践三大顽症之首,是数十年未解之司法难题。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数据表明,1993年至2001年全国政法机关每年度超期羁押的人数一直维持在5万至8万人之间,2002年在4万人以上。2003年5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共同发起了被学界称为“阳光羁押”的专项治理行动,但仍有一些超期羁押尚未得到根本纠正,边清边超、
    2023-06-11
    255人看过
  • 犯罪人员被超期羁押如何追责?
    一、犯罪人员被超期羁押如何追责?向当地检察机关的控申部门反映情况,因为检察院是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关,只有监督公安机关的职责。也可按国家赔偿法追究公安机关的超期羁押的赔偿责任。(一)对超期羁押应以何罪论处。一般来说,超期羁押行为既可能成立非法拘禁罪,也可能成立滥用职权罪。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超期羁押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案件,有的认定为非法拘禁罪,有的认定为滥用职权罪。我以为,对于故意实施超期羁押构成犯罪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1、滥用职权罪的成立要求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本来,较长时间的非法羁押他人、剥夺其人身自由,就可谓给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但由于人们对人身自由这一权益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甚至轻视、忽视人身自由这一利益,未能将对人身自由的剥夺认定为造成了严重结果,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只有滥用职权致人重伤,死亡等肉体上的损害才认定为给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
    2023-04-28
    179人看过
  • 羁押时间怎么确定?超期羁押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检察院在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时候,可能因为一些原因而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羁押作为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也是有着许多规定的。法律对不同的羁押形式做出了对应的羁押期限,没有特殊情况是不能超时羁押的。一、羁押期限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羁押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羁押期限,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羁押期限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在侦查阶段,羁押分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其中拘留又分为公安机关侦查案件和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两种情况。公安机关侦查案件:羁押期限为十四日。这十四日包括: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但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
    2023-06-11
    93人看过
  • 超期羁押的种类是如何赔偿的
    有人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一、人身自由权利包括什么内容人身自由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4、通信自由。人身自由的核心内容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然而当国家诉诸刑事诉讼这种特殊的国家权能时,必然对特定的权利享有主体的人身自由进行必要的限制和拘束。二、国家赔偿金计算是如何规定的1、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2、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3、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4、造成精神损害的,需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
    2023-03-28
    233人看过
  • 如何分辨超期羁押概念是什么?
    超期羁押的概念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这样的行为一来会侵害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人的合法公民权益,给他们精神上带来伤害,而且还违背了法制公平公正的理念,也会降低公职人员在人民间的公信力。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超期羁押现象予以坚决的纠正和根除。一、如何避免或干预超期羁押?超期羁押,说到底是一个程序违法的问题,程序违法实际上是主观方面的认识以及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的问题,所以从根本上解决超期羁押的问题是完全可能的。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一)充分认识超期羁押问题的危害性,转变思想观念。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仅影响政法机关执法严肃性,妨害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还严重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是造成司法不公的一个
    2023-03-22
    426人看过
  • 司法机关超期羁押应如何救济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超期羁押的,当事人有权要求解除羁押措施,并且有权请求国家赔偿。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向上一级公、检、法或人大监督机关申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改正,以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一、刑事案件严重超期羁押怎么办对于刑事案件严重超期羁押,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九十九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二、收到司法移送事件属于羁押吗?属
    2023-03-30
    321人看过
  • 如果被超期羁押者向何处申冤?
    一、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是否超期羁押要分阶段。一般情况下,在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就叫超期羁押;如果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还没有起诉,就得释放,否则叫超期羁押;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一般是两个半月宣判,超过两个半月法定办案期限,还没有结案的,构成超期羁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
    2023-04-28
    344人看过
  • 什么是超期羁押,超期羁押有哪些种类形式
    超期羁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的羁押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时限的一种违法行为。超期羁押不仅严重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违背法制理念,亵读法律尊严,严重损害了公安司法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超期羁押现象予以坚决的纠正和根除。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超期羁押可分为两种类型:(一)实际意义上的超期羁押主要有:1.未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导致超期羁押。2.在刑事拘留后转报劳动教养期间未改变强制措施而导致超期羁押。3.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迟迟不能宣判而导致超期羁押。4.案件在刑事诉讼流程的交接过程中导致超期羁押。5.在案件上报请示或审批阶段出现超期羁押。(二)变相的超期羁押(“虚超”,实际未超期)主要有:1.不认真执行有关换押制度容易出现超
    2023-06-14
    379人看过
  • 羁押期如何延长?
    延长羁押期的情况有:1、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3、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法条是如何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办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的规定(2016年7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规范人民检察院办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保障刑事诉讼活动依法进行,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人民检察院办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应当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监督制约与支持配合并重、程序审查与实体审查并重的原则。第三条侦查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提请延长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由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并提出
    2023-07-06
    184人看过
  • 刑事案件超期羁押如何申请解除
    超期羁押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或者监狱执行人员超越法定的期限,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甚或犯人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如果犯罪嫌疑人被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申请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对造成人身损害的,国
    2023-06-14
    244人看过
  • 超期羁押十天怎么办什么情况属于超期羁押
    一、超期羁押十天怎么办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是否超期羁押要分阶段。一般情况下,在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就叫超期羁押;如果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还没有起诉,就得释放,否则叫超期羁押;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一般是两个半月宣判,超过两个半月法定办案期限,还没有结案的,构成超期羁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
    2023-03-19
    54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如何举报超期羁押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2
      为防止检察机关超期羁押问题的发生,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010-;010-和电子信箱:cyjb@spp.gov.cn,以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最高检察院提倡对检察机关超期羁押问题实行实名举报,以便向举报人进行反馈。接受和处理举报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省级院及分州市院要设立举报电话,负责接受对本地区检察机关超期羁押问题的举报处理,处理情况要向上级监察机关报告。凡是举报后不纠正的,可
    • 羁押超期是什么意思,对羁押期限有什么规定?如何计算超期羁押期限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4
      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超期羁押是指超过法定期限的羁押。羁押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所谓羁押的期限,主要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对于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关于拘留、逮捕、逮捕后侦查和审判期间的羁押,都属于超期羁押。以下是《刑事诉讼法》对羁押期限的相关规定:一、侦查阶段在侦查阶段,羁押分拘留和逮捕两种形式,其中拘留又分为公安机关侦查
    • 2022年超期羁押如何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11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超期羁押的,应当向该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 超过羁押期限如何投诉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26
      对于逾期拘留的案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等辩护人,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已经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依法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因此,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可以向
    • 如何规定羁押期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7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发现违反羁押期限、办案期限规定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六百六十五条人民检察院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发现本院办案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一)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财物不符合有关法律和规定的 (二)法律文书制作、使用不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的 (三)违反羁押期限、办案期限规定的 (四)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