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5:14:11 476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司法解释

为正确、有效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的规定,现对公安机关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一、关于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问题

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违法侵害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对事先挑拨、故意挑逗他人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制止违法侵害为名对他人加以侵害的行为,以及互相斗殴的行为,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二、关于未达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问题

行为人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不予处罚。

行为人自动放弃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不予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由于本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应当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三、关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能否予以治安管理处罚问题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收容教养。

四、关于减轻处罚的适用问题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具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减轻处罚情节的,按下列规定适用:

(一)法定处罚种类只有一种,在该法定处罚种类的幅度以下减轻处罚;

(二)法定处罚种类只有一种,在该法定处罚种类的幅度以下无法再减轻处罚的,不予处罚;

(三)规定拘留并处罚款的,在法定处罚幅度以下单独或者同时减轻拘留和罚款,或者在法定处罚幅度内单处拘留;

(四)规定拘留可以并处罚款的,在拘留的法定处罚幅度以下减轻处罚;在拘留的法定处罚幅度以下无法再减轻处罚的,不予处罚。

五、关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认定问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的“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是指行为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第一次被公安机关发现或者查处。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

(一)曾违反治安管理,虽未被公安机关发现或者查处,但仍在法定追究时效内的;

(二)曾因不满十六周岁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行政拘留的;

(三)曾违反治安管理,经公安机关调解结案的;

(四)曾被收容教养、劳动教养的;

(五)曾因实施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事处罚的。

六、关于扰乱居(村)民委员会秩序和破坏居(村)民委员会选举秩序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

对扰乱居(村)民委员会秩序的行为,应当根据其具体表现形式,如侮辱、诽谤、殴打他人、故意伤害、故意损毁财物等,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对破坏居(村)民委员会选举秩序的行为,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七、关于殴打、伤害特定对象的处罚问题

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行为的处罚,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殴打、伤害的对象为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

八、关于“结伙”、“多次”、“多人”的认定问题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结伙”是指两人(含两人)以上;“多次”是指三次(含三次)以上;“多人”是指三人(含三人)以上。

九、关于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和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

对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和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不再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和《关于禁毒的决定》的规定。

十、关于居住场所与经营场所合一的检查问题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居住场所与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经营场所合一的,在经营时间内对其检查时,应当按照检查经营场所办理相关手续;在非经营时间内对其检查时,应当按照检查公民住所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关于被侵害人是否有权申请行政复议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的规定,治安案件的被侵害人认为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02: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43条第一款
    一、聚众打架斗殴的处罚规定是什么1、聚众打架斗殴触犯治安管理法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触犯刑法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法定加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
    2023-03-22
    133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全解析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条,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一)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书;(二)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书,但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除外;(三)赔偿义务机关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应当提供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申请的收讫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在赔偿申请所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法律文书;(五)赔偿义务机关职权行为侵犯赔
    2023-07-08
    392人看过
  • 侮辱司法解释治安管理处罚是什么?
    一、侮辱司法解释治安管理处罚是什么?侮辱司法解释治安管理处罚是需要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对此进行罚款和拘留。公然对他人进行侮辱的,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依据情节可处罚款和拘留等的处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二、构成侮辱罪的行为有哪些(一)暴力侮辱人身,这里所讲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粪便泼人,以墨涂人,强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
    2024-02-03
    222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为正确审理继承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一、一般规定第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宣告死亡的,根据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确定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第二条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以将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第三条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者部分无效。第四条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取得遗产后,仍有权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取得遗嘱未处分的遗产。第五条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之间因是否丧失继承权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
    2024-01-20
    477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打架斗殴处理法包括什么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
    2023-06-03
    360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全文中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全文中处罚的种类有哪些?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第十一条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第十三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
    2023-04-13
    139人看过
  • 干扰无线电业务被列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从2006年3月1日起,一部新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经正式实施,它将取代已经实施多年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八条: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涉及无线电业务的部分违法行为解读:1、违法行为:近来社会上一些单位研制生产无线电干扰设备,并在某些部门使用。这些设备通过在局部区域内发射同频无线电信号,达到阻塞在原频段内通信的目的。如某单位自己研制的会议净化器,通过发射宽于移动通信GSM900MH
    2023-06-06
    334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盗窃弹药罪司法解释
    盗窃弹药罪刑罚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则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具有特定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包括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数量达到最低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盗窃、抢夺军用枪支,盗窃、抢夺手榴弹,盗窃、抢夺爆炸装置并具有严重危害,以及达到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如果是抢劫弹药并危害公共安全,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根据刑法规定,犯有盗窃弹药罪的个人,刑罚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则可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1、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数量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2、盗窃、抢夺军用枪支的;3、盗窃、抢夺手榴弹的;4、盗窃、抢夺爆炸装置,危害严重的;5、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
    2023-11-20
    157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送达司法解释办法
    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纠纷后,若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在书写诉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再人民法院受理诉讼请求后,会尽早安排开庭时间,并按照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送达的规定,向另一方当事人寄送传票。涉外民事诉讼送达方式的适用对象是1、根据受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2、委托我国驻外使、领馆代为送达3、通过外交途径送达4、向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送达5、向受送达人在我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6、邮寄送达7、公告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
    2023-07-04
    435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是什么
    1.民族平等和男女平等原则《国籍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这是说:作为多民族国家,我国各民族人民都平等地拥有共同的中国国籍,不因民族的大小和状况不同而有区别。这既有利于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有利于反对外国挑拨少数民族中的个别人搞民族分裂主义。男女平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在因出生取得国籍方面,我国《国籍法》第4条、第5条不采取父系血统原则,而采取男女平等原则,即无论父亲或母亲是中国公民,子女都可以取得中国国籍;(2)在因加入取得方面,我国《国籍法》没有妻随夫籍的规定,体现妇女国籍独立原则。外国女子为中国男子结婚并不因婚姻关系而当然取得中国国籍,中国女子与外国男子结婚并不因婚姻关系而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丈夫加入或退出中国国籍并不当然引起妻子国籍的变化。2.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原则中国《国籍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
    2023-06-01
    257人看过
  • 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主要内容
    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兵役工作,保证公民依法服兵役,保障军队兵员补充和储备,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新兵役法的内容兵役法是国家军事制度方面的重要法律,其主要功能是规范和加强国家兵役工作,保证公民依法服兵役,保障军队兵员补充和储备,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现行兵役法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战争形态深刻演变、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凸显,迫切需要修订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兵役工作,保证公民依法服兵役,保障军队兵员补充和储备,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023-07-05
    233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有关内容
    第十七条【转让条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售依法取得的一户一宅之外的农村房屋,房屋所在的宅基地使用权相应转让。符合第十条宅基地‘一户一宅’申请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报(乡)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可以购买本镇区域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房屋,并取得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附着物。第十八条【回收条件】农村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的政府批准,应当注销其集体土地使用证或者撤销有关批准文件,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一)自批准使用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二)新批宅基地时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诺建新拆旧并签订合同的,新建房屋竣工后三个月内不拆除旧房交回原宅基地的;(三)实施旧村改造,已迁入新村居住村民的原宅基地;(四)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自迁出之日起满2年未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或者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
    2023-08-18
    182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什么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依照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执行。第三条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四条民办学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民办学校应当贯彻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第五条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国家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2022-10-21
    78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内容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第二章国土空间规划第二条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土地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应当坚持规划先行。经依法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已经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不再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继续执行。第三条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细化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包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规划用地布局、结构、用途管制要求等内容,明确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规模、禁止开垦的范围等要求,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布局,综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
    2024-01-29
    470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镇江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司法解释人身损害程度鉴定司法解释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3
      两高三部制定的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工作,现将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工作,现将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工作,现将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工作,现将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工作,现将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工作,现将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工作,现将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
    • 未成年人是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山东在线咨询 2024-11-05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已满14周岁但尚未满18周岁的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后,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而未满14周岁的人如果也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则依法不受处罚,但他们的监护人需要接受严格的教育监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诬告怎样处理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30
      诬告陷害侧重于向司法机关或者有权处理机关的告发行为,而伪证罪侧重于已经进入刑事诉讼中的行为,而且应当结合具体案情合理区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诬告他人,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诈骗未遂怎么处罚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31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犯罪人已开始违反治安管理,但因意志以外原因未成功的,应当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盗窃、欺诈、抢劫、抢劫、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害公私财产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公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欺诈、抢劫、抢劫、勒索、故意损害公私财产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司法解释全文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内容是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2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共分三章,分别就法院的职能、法律原则,组织职权,以及审判人员的任用做出了规定。基本内容概述如下:一【内容章节】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第三章: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二【第一章:总则】该章主要就法院的职能、以及基本的法律原则做了规定。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审判权由下列人民法院行使:(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