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共同犯罪是指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0:31:49 78 人看过

一、贪污罪的共同犯罪是指什么

1、贪污罪共犯是指两个或两个人以上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利用职务的便利,共同故意实施贪污犯罪的行为。侵犯公共财物,在这里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二、贪污罪共同犯罪的包括那些人员

1.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贪污共同犯罪的主体的情况

我们认为,贪污共同犯罪根据其主体身份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主体都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分别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相互配合、相互利用,共同实施贪污行为的;

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者与国家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共同实施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2日 11: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共同贪污罪的理解
    共同贪污罪是指两个以上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不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利用其中具备贪污罪主体资格的人的职务便利,共同故意实施贪污犯罪行为。对共同贪污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照规定处罚。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共同贪污罪的立案标准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变公,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扩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
    2023-07-05
    398人看过
  • 新刑法对贪污共同犯罪是怎么判的
    一、新刑法对贪污共同犯罪是怎么判的《经济案件法律问题解答》规定:“对二人以上共同贪污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处罚。共同犯罪的贪污案件,特别是内外勾结的贪污案件,对主犯应当依法从重处罚。贪污犯罪集团的危害尤为严重。贪污集团的首要分子,要按照集团贪污的总数额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四)共同贪污犯罪中“个人贪污数额”的认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个人贪污数额”,在共同贪污犯罪案件中应理解为个人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共同贪污的数额,不能只按个人实际分得的赃款数额来认定。对共同贪污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贪污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照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共同犯罪的数额认定(1)共同犯罪是一种犯罪的特殊形态,在定罪的时候需要把它作为一个整体,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
    2023-04-28
    139人看过
  • 什么是贪污贿赂罪?贪污贿赂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什么是贪污贿赂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二、贪污贿赂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要包括: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是指公司财产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司及国家控股的股份公司。国有企业,是指财产属于国家所有而从事生产性、经营性的企业。国有事业单位,是指国家投资兴办、管理从事科研、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新闻、广播电视、出版等单位。人民团体,是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级青、工、妇等人民群众团体。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
    2023-04-28
    53人看过
  • 共同犯罪涉及贪污罪,如何量刑?
    贪污罪共犯的处罚如下:处罚情节对贪污罪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和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款规定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可以从轻处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贪污罪有哪些共犯的认定标准若行为人与他人共同进行贪污,或者对他人的贪污行为提供帮助的,即可以认定为构成贪污罪的共犯,应当同样按照贪污罪的规定进行处罚。《刑法》规定,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
    2023-07-11
    132人看过
  • 贪污罪指什么,对贪污罪怎么去处罚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的处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一、关于受贿罪二十五万判几年怎么判受贿二十五万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2023-04-03
    199人看过
  • 贪污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吗
    根据《刑法》第382条第3款的规定,与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也就是说,不论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只要其与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相勾结,基于贪污的共同故意,并利用了其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非法侵吞、窃取或骗取公共财务的行为,即构成贪污罪的共犯。一、职务犯罪的危害是什么职务犯罪的危害是:1、动摇国家政权的基础;2、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危害国家政权的法治基础;3、职务犯罪阻碍了政府的现代化;4、破坏市场经济及其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2023-03-29
    470人看过
  •  贪污罪的共犯问题研究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贪污罪的共犯应当以共同犯罪论处。具体而言,如果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并且这些人员与贪污犯有勾结行为,那么这些人应当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贪污罪的共犯应当以共同犯罪论处。具体而言,如果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并且这些人员与贪污犯有勾结行为,那么这些人应当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 贪污犯与共犯的区别贪污犯与共犯的区别在于,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而共犯则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行为,共同犯罪人应对其共同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因此,贪污罪与共犯在犯罪构成、法律适用上存在明显的
    2023-08-28
    111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中贪污罪的认定规则
    贪污罪共同犯罪的认定取决于当事人的身份是否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的,不能认定为贪污罪共同犯罪。也就是说,贪污罪是定罪的关键部分。但当事人虽然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但当时也存在贪污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照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共同贪污罪的认定应当注意以下情况:贪污共犯中必须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共同贪污犯罪的对象是公共财产或者非国有单位的财产。共同腐败属于腐败情节较重的。贪污罪共同犯罪的包括人员有:1.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
    2023-07-02
    107人看过
  • 共同犯罪贪污罪辩护词怎么写?
    一、共同犯罪贪污罪辩护词怎么写?刑事上诉状无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某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王某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被告人王某的一审辩护人,开庭前我们会见了被告人王某,查阅了案卷材料,刚才又参加了法庭调查,认真听取了公诉人发表的公诉意见,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护意见如下: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犯寻衅滋事罪罪名不成立,也不符合任何犯罪构成要件。第一,公安机关以及公诉机关认定本案事实错误。第二,从犯罪构成的主客观构成要件来分析,被告人王某是否构成犯罪:首先,从主观方面来讲,王某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其次,客观方面来看,被告人王某没有实施犯罪的行为。所以,无论从主观方面来看,还是从客观方面来讲,被告人王某都没有寻衅滋事犯罪的主观故意,其也不具备任何犯罪的构成要件。第三、从法律证据方面来讲,认定王某具有犯罪故意与犯罪行为缺乏确凿、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起诉书指控王某构成犯罪的证据不足,检察机
    2023-06-03
    188人看过
  • 贪污罪是按什么犯的定罪标准?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
    2023-07-22
    376人看过
  • 什么是贪污罪,贪污罪属于什么罪
    一、贪污罪属于什么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贪污罪侵犯的法益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贪污罪是经济犯罪。二、贪污罪的定罪量刑贪污罪的处罚标准是: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谓个人贪污数额,在单独犯罪中是指个人实际贪污的数额;在共同犯罪中,对组织、领导贪污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而言,是指贪污犯罪集团的贪污总数额,对其他共同贪污犯罪的分
    2023-03-27
    95人看过
  • 对贪污罪共同犯罪如何量刑,共同犯罪人如何担责
    共同贪污犯罪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经济犯罪。但是,如何确定其中各共犯的贪污数额,以及如何分别定罪量刑,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认识不一。笔者认为:在共同贪污犯罪中,各共犯都应对其参与贪污的总额负责。其理由如下:首先,从《刑法》第二十五条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来看,构成共同犯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在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是共犯罪中各共犯最他们共同造成的全部危害结果负责的基础。所以说,在共同贪污犯罪中,各共犯都应对他们参与贪污的总额负责。其次,从犯罪的本质特征来看。行为对于社会的危害性是构成犯罪的最本质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特征。对于共同贪污犯罪来说,这一犯罪所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亦即社会主义的财产关系)。所以贪污财产的数额越大,公共财产的所有权被侵害的程度越大,则社会主义的财产关系也被破坏的越严重。因此,在共同贪污犯罪中其社会危害性的大小
    2023-04-26
    293人看过
  • 贪污罪中的公共财物具体指什么?
    贪污罪中的公共财物指的是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贪污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损坏国家公共财物怎么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也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了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当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
    2023-07-06
    120人看过
  • 共犯贪污定罪细则
    共犯贪污以贪污罪定罪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构成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并处以罚款;金额巨大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金额特别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如果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将处以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以没收财产。片面共犯如何定罪片面共同犯罪中的实行犯在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中,从始至终都是按照自己的犯罪意志进行的,并没有因为片面共犯的暗中帮助而强化或减弱其犯罪意志和行为。因此,应当根据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实行犯定罪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要认真遵循主客观相统一、罪行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等刑法基本原则。而不能因为片面共犯的存在,影响实行犯的定罪及刑事责任的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2023-07-08
    34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如何认定共同贪污犯罪,共同贪污犯罪如何认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3
      贪污罪怎么认定?共同贪污犯罪的认定所谓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贪污犯罪行为。它有以下特点:一是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二是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三是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四是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五是共同贪污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即贪污总额是每个共犯共同故意造成的统一结果。认定共同贪污犯罪
    • 共同贪污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4
      (一)客观方面不同。私分国有资产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而为单位全体成员谋利,将国有资产私分给单位所有成员,也就是人人有份,并且在私分时大家都知情。共同贪污在客观上则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共同贪污不是为了单位全体成员的利益,而是为了个人受益。 (二)犯罪对象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对象是国有资产,侵犯国有资产所有权。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
    • 共同犯罪的贪污犯罪如何处罚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0
      共同贪污犯罪的按照共同犯罪的贪污数额进行处罚。 《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共同贪污犯罪,未获得赃款,构成贪污罪?他的犯罪数额?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2
      2003年《全国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指明: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个人贪污数额”,在共同贪污犯罪案件中应理解为个人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共同贪污的数额,不能只按个人实际分得的赃款数额来认定。因此,办主任构成贪污罪,其犯罪数额为总额。
    • 共同贪污罪犯罪数额的查处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01
      共同贪污罪的数额认定,应当按照个人参与或者组织、指挥共同贪污罪的数额认定,不仅仅是个人实际分配的赃款数额。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视为数额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