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期间的特征
从上述对概念的界定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保证期间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保证期间是由保证合同的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但首先是约定期间。该特点表明,若是约定的保证期间,只有债权人和保证人才有权约定,因为只有他们才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与债权人、债务人与保证人约定“保证期间”的,均不发生保证期间的效力。
(二)从债权人角度来看,保证期间是债权人应当积极行使权利的期间。保证期间是催促债权人尽快对保证人行使保证债权的期间。
(三)从保证人的角度来看,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有可能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而不是必然要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并且,即使保证期间已结束,也并不意味着保证人就绝对地免除了保证责任。
(四)因为在一般保证场合,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仅具有补充性,他在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仅仅具有可能性。同时,之所以说保证期间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的说法不准确,就是因为超过该期限并不使得保证人当然地、无条件地免责。换言之,在保证期间内如果债权人按照法定要求行使权利,即使约定的或者法定的保证期间已经结束,保证人也可能要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期间怎么计算
保证期间分约定保证期间与法定保证期间。前者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后者是在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我国法定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三、保证期间的分类
可分为约定期间,催告期间和法律推定期间三种。
(一)所谓的约定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的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保证期间,学者通称之为定期保证期间。
(二)催告保证期间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或无效的情况下,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不催告债权人对主债务人行使诉讼上的权利而确立的合理期限。
(三)法律推定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或约定不明确或约定无效的情况下,根据法律任意性规范加以补正,即依法律规定以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的一定时期为保证期间。
-
保证期间有哪些特征,保证期间是什么
263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期间属于除斥期间吗,除斥期的特点
246人看过
-
间接证据有何法律特征
494人看过
-
刑事保证人-法律特征
414人看过
-
保险凭证(小保单)概念特征
156人看过
-
连带共同保证的特征是什么
378人看过
保证期间是指保证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保证期间的长短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进行约定,未约定的按6个月计算,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更多>
-
一般保证和特征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04一般保证:指保证人只承担担保上的责任而不承担主债务履行责任的保证,即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承担责任的前提有两个:一是主债已经审判或仲裁;二是须先对主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特征: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且就主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有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
-
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是多少?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9一.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此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告诉抗辩权,因此法律对其的期间规定的比较严格,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无论是在约定保证期间,还是法定保证期间,只要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的责任则形成,则转化为保证之债,保证之债的期间则属于诉讼时
-
担保的保证期间有多长,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和保证期间怎么规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6担保的保证期间: 1、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
-
间接证据有哪些特征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91、客观性,用于定案的每一个间接证据都必须经查证属实,即必须都是客观真实的; 2、关联性,间接证据必须与案件真实存在客观联系,对证明案件事实有实际意义; 3、充分性,间接证据必须达到能够证明案件全部事实所需要的量; 4、协调性,间接证据之间以及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 5、完整性,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 6、排他性,运用间接证据构成的证明体系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唯一
-
医疗证据保全的法律特征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17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