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级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因战28940元;因公27380元;因病23130元。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工伤待遇
工伤一级至十级伤残有什么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叁十六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六条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
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七条
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残疾抚恤金的标准以及一级至十级残疾军人享受残疾抚恤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依靠残疾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军人,可以增发残疾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
退伍伤残军人工伤待遇是什么?
119人看过
-
军人伤残必须转业退伍吗
256人看过
-
退役军人退休后的医疗保障
291人看过
-
提前退休:工伤人员的福利保障
84人看过
-
退休军人在军队退休后的补贴问题
232人看过
-
退伍兵离队后的生活保障
93人看过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
伤残退伍军人的退休工资的问题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5一、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在农村当兵退伍后一般都会选择回农村,所以就很少有出去外面发展的退伍军人,为了保障农村退伍军人的生活国家出台相关规定。 首先就是退伍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今年这项标准已经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分别为每人每年50520元和每人每年22790元。 二、退伍军人三无补助 其次对于农村籍军人并且现在仍然在农村生活的,这部分农村退伍军人只要满足年龄达到60
-
伤残退伍军人在地方退休后工资按%多少算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9只要你是在地方办理退休,就肯定在地方有社保缴费,既然参加了地方社会劳动保险,就按地方规定办事。养老金不是固定数,也没有标准。是把个人社保所有数据套进规定公式内计算的,如:缴费年限、缴费平均指数、个人账户资金余额、法定退休年龄时的社平工资数额等,算出多少是多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多的几千元,少的几百
-
残疾军人退伍后,几岁能退休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71、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依靠残疾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军人,可以增发残疾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3、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
-
退伍军人有工伤保险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2工伤职工工伤死亡待遇,与受否参战退伍军人无关,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只是负责支付抢救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和护理费,其他费用均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
-
退伍军人保障法83条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1《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初稿共分11章83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了退役军人工作基本制度和方针原则,规定了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责,规范了移交接收、教育培训、退役军人安置、就业创业、服务保障、抚恤优待、褒扬、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制度。2019年2月28日,国防部新闻局副局长、国防部新闻发言人任国强表示,经向退役军人事务部了解,《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已形成,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在对法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