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过期食品的赔偿一般是:没有造成人身损害或者没有食用的,可以立即向商家主张退换,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造成人身损害的,要按照被伤害的严重程度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主要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省会补助费、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要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饮料不可口保险索赔引官司
因为在生产时操作失误,致使一万多箱饮料变了口味,从而造成财产损失45万多元。事后,保险公司以货损原因不属于保险合同中的承保范围为由,拒绝理赔。厦门某饮料有限公司为此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但最终不仅输了官司拿不到赔偿,还得为4029元案件受理费买单。
事由:操作失误饮料不“可口”
2005年年初,厦门某饮料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签订一份《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单》。在合同中,双方约定了多种商业保险,包括:财产一切险、产品质量保证险、产品责任险等,合同期限为2005年4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2005年6月24日,该饮料公司生产线的当班人员在配置饮料时,由于操作失误,致使10601箱易拉罐产品口味不正常。2005年9月6日至9月20日,公司对此批饮料进行销毁处理,因此造成财产损失450542.50元。2006年6月18日,该饮料公司正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但保险公司却以该财产损失不属于承保范围为由,拒绝理赔。于是,饮料公司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焦点:缺陷产品是否属承保范围
在庭审中,厦门某饮料有限公司认为,根据此前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第八条扩展条例第1项的约定“如发现产品有缺陷,本保险扩展承保仍在被保险人的合同包装生产商厂区或仓库内的相同产品的损失”,因此,此次产生的缺陷产品,应属于产品质量保证险的承保范围。
保险公司在庭审中则辩称,根据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规定,本险种承保的对象为经检验合格的成品,并且是不可预料的损失。而在本案中,原告所主张的质量事故,在生产的当晚即被发现,并马上停止后续生产,在次日凌晨的检验中被确认为不合格,因此并不是检验合格的成品中存在的缺陷,而是生产过程中即已经发现的质量问题,不在承保范围内。此外,根据保险合同第八条扩展条例第1项的约定,相同产品(应理解为同批次的产品)至少应有部分出厂或出库后发现缺陷,才能将保险责任扩展至仍在厂区或仓库内的相同产品,而无论是否出库、是否出厂的产品都应是经检验合格的成品,本案并不属于这种情况。
判决:拒赔符合保险约定
近日,湖里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原被告双方在保单中的约定,该保单的保险责任范围仅及于按保险人的标准检验程序无法发现缺陷的产品,且该产品必须是以商业销售为目的而生产的,并经检验合格的成品。而在此案中,原告因本次产品质量事故所生产出的“成品”,在尚未通过检验程序之前,即被发现,随即进行了隔离和销毁,且该批“成品”所存在的缺陷按照原告的检测程序是可以被检测和发现的,因此,原告所主张的产品质量事故并不在上述保单的承保范围之内,被告对原告的索赔要求予以拒绝,并未违反保险单的约定。而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
探讨私了赔偿问题的解决方案
232人看过
-
无过错方撞死人,赔偿问题怎么解决
190人看过
-
过期食品处理指南:索赔问题解决方案
159人看过
-
快递丢失赔偿问题解决方案
417人看过
-
手续问题解决方案:行驶证和驾驶证过期怎么办?
199人看过
-
第二次住院赔偿问题解决方案
423人看过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
饮料质量问题赔偿标准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18饮料质量问题赔偿标准如下:1、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2、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3、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4、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
-
饮料生产日期缺失的赔偿问题北京在线咨询 2024-11-23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若发现食品未标明生产日期,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外,还有权向生产商或代理商提出支付价额十倍或是损害金额三倍的额外赔偿要求。若追加赔偿金额尚未达到人民币1000元,应将其定为人民币1000元。在此种情况下,只允许退货处理,不得因其他原因进行赔偿。 若存有欺骗行为,那么额外赔偿金额应定为消费者购买货物的价格或享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若追加赔偿金额还未能达到人民币500元,则应定为人民
-
如何处理购买过期饮料所带来的赔偿问题河北在线咨询 2024-11-131. 如果商家出售过保质期的食品,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以售价的十倍作为赔偿。如果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人民币,则应按照1000元进行赔偿。这一举措旨在保护每位购买者的权益。 2. 如果消费者因购买该种食品而受到人身损害,可以向商家提出赔偿要求,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导致的收入损失等。 3. 消费者还可以向生产商或经销商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如果增加的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
-
购买了过期饮料,怎么办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91、你要有购物小票。 2、最好能对商店里留存的相同产品进行拍照。(如果你的是最后一瓶,此项忽略) 3、到你购物的商店直接开门见山说你买到了过期饮料,要求商店赔偿。 4、在商店拒绝或者沟通困难的情况下,拨打12021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进行举报,然后在现场等待工商管理人员到场。(要注意在工作时间拨打,这样工商管理人员才会到场)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
-
请问一下关于买到过期饮料怎么赔偿河南在线咨询 2024-09-08买到过期饮料的,可以要求经营者或者生产者赔偿消费者因此遭受的损失,除此之外还可以要求去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该饮料价款的10倍或者损失的三倍,最低是赔偿金额为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