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法庭原告需要说话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31 15:44:27 363 人看过

需要。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先由书记员核实到庭当事人,宣布法庭纪律,报告主审法官可以开庭,法官宣布法庭调查,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法官提出归纳的案件争议焦点,原告提交证据、被告质证,被告提交证据、原告质证,法官可以分别向原被告提出问题,宣布法庭调查结束进行法庭辩论,原被告分别发表辩论意见,宣布法庭辩论结束进行最后陈述,宣布休庭,当事人查看庭审笔录签字。

变更抚养权孩子必须上法庭吗

不是必须。若双方当事人能够对孩子的抚养权变更进行协商一致,并且协商内容不违法法律的规定和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整个过程不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孩子也不需要上法庭。若双方协商达不到一致意见,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变更,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此时人民法院一般都会当庭听取孩子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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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6日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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