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要求承租公房,且都符合承租人条件的处理方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9:52:17 393 人看过

在公房租赁关系的建立过程中,由于国家并不一定直接管理房屋,因此,在许多地方,是由国家或者企事业单位委托房屋管理所、物业公司等机构代为管理的。那么,在多个人均提出承租房屋要求而产生争议时,是应该仅以争议的当事人为被告,而无须考虑其他人?还是应当把房屋管理所、物业公司也作为被告?还是把房屋管理所、物业公司等作为第三人?实务操作中,可能各地的做法也不尽相同。以上海为例,目前是把房屋管理所和物业公司作为第三人来处理的。因为谁可以作为公房的承租人,是争议各方之间的事情,与房屋管理所以及物业公司并没有直接关系。但是,考虑到房屋承租人的确定和登记等事项,还是需要这些机构配合的,因此,为了操作的简便,一般可以把他们作为第三人来处理。

本文关键词:多人,承租公房,符合承租人,条件,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3日 04: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房相关文章
  • 承租人不交房租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承租人不交房租的处理方法有:1、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按照新的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三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2、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须履行催告的义务,在承租人15天仍未支付的情形可解除租赁合同;3、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一、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民法典》是有明确规定的:第一,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二,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
    2023-06-23
    285人看过
  • 租房合同增加承租人需要什么条件
    如果一个租房合同需要增加承租人这种情况的话,那么首先要对方同意才可以而且要和房东签订新的租房合同。可以更改租房合同的几种情况一、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二、私房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应按以下方式处理: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2、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确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权。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致原租赁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适用的,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
    2023-05-31
    439人看过
  • 承租人争取拆迁补偿的要符合以下条件
    1、要具有合法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注册地址要与实际经营地址一致。如果被拆迁房屋注册地不是营业执照所标明的地点,一般征收方不按企业标准赔偿。2、在承租期内。注意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所以没有续签合同单继续使用的仍在租赁期限内。3、正常纳税。这里商铺承租人要注意,商铺偷漏税行为会影响拆迁补偿。4、租赁的房屋为合法建筑,即房产证、土地证证件齐全,历史原因造成的证件不全,无相关证件的情况除外。这些基本的条件满足之后,承租人才可以要求拆迁补偿,或者说,即使对方不给拆迁不尝试,承租人有法可依要回补偿。一、租房合同到期了怎么办1、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签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所以租户若想续租,应当提前签
    2023-03-06
    492人看过
  • 个人承包出租车的条件和要求
    流程大概有四点:第一可在网上下载《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申领表》,此表也可在所在客管处服务大厅领取,按要求填写完整即可;第二填好的申领表在车主同意签字盖章后,携带相应的材料同车主到服务大厅登记处进行普通话面试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面试、审查通过条件规定的人员,进行登记并开具出租车司机岗前考试准考证,承包出租车大概就这些。个人承包合同范本个人承包合同范本:首先应当写明承包人的基本信息,即姓名、身份证号等;其次应当写明承包的项目基本信息,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最后由承包人签字确认。《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为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023-06-30
    303人看过
  • 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怎么办,房主卖房承租人怎么办
    一、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怎么办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即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或者在国家没有规定标准的地区,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较高的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定出合理的新的租金,如果原承租人不同意,就是放弃优先承租权,出租人即可与别人建立租赁关系;如果原承租人同意这些合法的条件,应另订租赁合同;将新条件写进去,将原已届满的期限换写为新约定的期限,并向鉴证机关登记(城市私房应报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备案)。新租赁合同成立后,当任何一方有过失或故意侵害了对方的正当权益时,就有可能影响新合同的效力。如在完成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后,出租人提出收取押租或其他额外费用,妨碍承租人居住使用,或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交租(拒交或拖欠),则对方可以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违约人支付引起的费用和赔偿失去的合
    2023-04-30
    379人看过
  • 承租公房的居住人请求腾房,如何处理?
    公房承租人诉求居住人腾房纠纷的处理是上诉人并未侵犯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的,被上诉人无证据证明上诉人对其权利构成侵权,被上诉人更名前上诉人即取得合法居住权,被上诉人更名在后,公有居住房屋原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有权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未经共居人同意的情况下,从维护居住人生存利益角度出发,原则上应确认转让行为无效。变更公房承租人纠纷案例某处公房系拆迁安置房屋,该房屋的被安置人为魏某,魏某为承租人,出租人为某单位。1999年魏某去世。同年魏某之子魏甲持载有其本人及之兄魏乙、魏丙签名的申请,要求某单位将其变更为公房承租人。某单位依申请将涉诉公房的承租人变更为魏甲。2000年魏甲以单位效益不好,无法交纳供暖费为由,向某单位再次申请变更承租人。某单位依申请将承租人变更为魏甲的妻子刘某。2005年魏甲的侄儿魏丁以其自幼与魏某共同生活,与魏某形成共居关系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承租涉
    2023-07-22
    124人看过
  • 公房承租人的认定和公房承租人的变更
    到底谁是公房的承租人,这是解决此类案件的第一关键问题。对这个问题的不同解决将直接导致不同的利益分配格局。关于公房承租人的确定大致分三种情况:第一,原承租人仍然健在不发生承租人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当然还是原承租人。第二,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在第二种情形中,有些变更不符合规定,侵犯了其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利益,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可以请求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撤销原来的变更,作出新的变更。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拒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撤销。第三,原来的承租人可能去世多年,公房由其共同生活的部分家庭成员继续居住并交纳房租,按规定早就应当办理变更手续,但是因为没有拆迁补偿的问题,大家都没有异议,一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办理变更。问题主要出第三种情形中。由于拆迁补偿涉及较大的利益分割,家庭成员之间在变更承租
    2023-04-22
    175人看过
  • 符合条件的承租人有两个的怎样起诉
    一、符合条件的承租人有两个的怎样起诉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因此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承租人有两个,可分别将两个承租人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届时法院会根据起诉的根据与案件的情况进行判断,看是否能合成共同之诉,达到节约诉讼资源和减少诉讼成本的目的。二、承租人享有居住权吗承租人享有的承租权虽然和居住权都是对他人房屋的占有、使用为目的的一种权利,但二者却有区别:承租权是在他人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拥有的权利。居住权可以是租赁别人的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也可以是自己拥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拥有的居住权利。使用权是对土地或房屋等物拥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部分处分权能于一体的法定权利。三、承租人私自转租怎么办我国虽然规定承租人在未经出租人允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转租租赁物,但
    2023-06-15
    356人看过
  • 公租房的承租人去世后房子如何处理
    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有同住人的情形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用户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3)原承租人的父母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2、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无同住人的情形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除以上情形之外的公房承租人死亡,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1条协
    2023-07-21
    64人看过
  • 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对承租房屋应怎样处理
    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对承租房屋应怎样处理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新的承租人: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在共同居住的中确定变更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子女(按他处住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3、原承租人的父母;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3、原承租人的父母;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
    2023-06-20
    336人看过
  • 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应该如何处理
    原承租人要求续租时的处理: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2、租约到期后,如果出租人没有提出新的条件,承租人按原租约继续交租又被其接受,则视为租赁关系延续,并且是不定期的租赁关系,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时,不得终止。一、优先承租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优先承租权的法律规定包括:1、租赁合同到期后,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权利;2、优先承租权更多的是来源于租赁合同双方的合同约定,如本合同到期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权等等,即合同有约定则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无约定则没有。一、房屋承租人的义务与责任包括:1、合理使用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2、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
    2023-03-21
    345人看过
  • 出租方和承租方合同终止次承租人退房找谁
    一、解除租赁合同后次承租人如何处理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后,可以这样处理:1.次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2.一同与主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合同未到期的可以要求主承租人返还相应的费用。3.如果是因为承租人拖欠租金而导致解除合同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九条【次承租人代位求偿权】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
    2023-03-12
    174人看过
  • 如何处理承租人拖欠房租?
    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时处理如下:承租人不按时支付租金,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在六个月内解除,不支付租金。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缴纳违约金。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1、擅自转租承租房屋;2、擅自转让租赁房屋,转借给他人或者转让使用的;3、擅自拆除、改变结构或者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4、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5、拖欠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6、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7、故意损坏租赁房屋的;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承租人不交房租,出租人可以怎么办承租人不交房租,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先行履行催缴义务,经通知仍未缴纳房租的出租人有权扣取押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同时可以解除租赁合
    2023-07-03
    118人看过
  • 公房承租人变更需要原承租人同意吗
    一、什么是公房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二、公有住房的产权问题按照产权人的不同又分为三种:第1种是直管公有住房,指由政府接管,国家出租、收购、新建、扩建的住房,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修缮,少部分免租给单位使用的住房。第2种是单位自管产。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等单位所有的住房,俗称企业产。第三种公产房是行政事业单位作为产权人,分配或出租给单位员工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能上市交易的是前两种,在北京交易时一般需要取得上市许可证。三、公房承租人的变更规定请求变更之申请人需要具备什么样的基本条件呢?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申请变更为公房承租人的须
    2023-02-09
    387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房
    词条

    公房是指由政府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本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的大量存在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 更多>

    #公房
    相关咨询
    • 承租人承租的房屋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转租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6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 承租人能否要求公共租赁住房退还给承租人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16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一)转租、转租或者擅自更换所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 现在公租房租赁需要变更承租人,变更公房承租人需满足什么条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3
      第 一、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房产证上名字问题,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只能在房产本上写一个人的名字。 第 二、在租赁期限内公租房承租人变更条件,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一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员愿意继续履行原合同,其他家庭成员又无异议的,可以办理更名手续。由此可知,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公有房屋的更名手续。你没有其他家庭成员,按理是可以办理过户的,但你要提供没其他家庭成员的证明。未婚,父母死亡,以及没
    • 房租租赁能否要求承租人承担税金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4
      房租租赁税金一般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不必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条的规定,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的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
    • 公租房要求承租权继承怎么办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5
      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