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券的管理机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20:53:19 451 人看过

(一)企业债券的管理机构

1、受理机构:中国证监会办公厅

2、审核机构: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

3、《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1)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2)第二十二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应当在十二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3)第六十一条承销机构承销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十二至三十六个月暂不受理其证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等监管措施;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本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相关监管措施。

一、企业债券与公司债券的异同

第一、发行主体的差别

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的限制比公司债券狭窄得多。在我国各类公司的数量有几百万家,而国有企业仅有20多万家。

第二、发债资金用途的差别

公司债券是公司根据经营运作具体需要所发行的债券,它的主要用途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改善公司资金来源的结构、调整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支持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等等,因此,只要不违反有关制度规定,发债资金如何使用几乎完全是发债公司自己的事务,无需政府部门关心和审批。

第三、信用基础的差别

在市场经济中,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是公司债券的信用基础。由于各家公司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所以,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也相差甚多,与此对应,各家公司的债券价格和发债成本有着明显差异。

第四、管制程序的差别

在市场经济中,公司债券的发行通常实行登记注册制,即只要发债公司的登记材料符合法律等制度规定,监管机关无权限制其发债行为。在这种背景下,债券市场监管机关的主要工作集中在审核发债登记材料的合法性、严格债券的信用评级、监管发债主体的信息披露和债券市场的活动等方面。但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中,发债需经国家发改委报国务院审批,由于担心国有企业发债引致相关对付风险和社会问题,所以,在申请发债的相关资料中,不仅要求发债企业的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0%,而且要求有银行予以担保,以做到防控风险的万无一失;一旦债券发行,审批部门就不再对发债主体的信用等级、信息披露和市场行为进行监管了。

第五、市场功能的差

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券是各类公司获得中长期债务性资金的一个主要方式,在上世纪80年代后,又成为推进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的一只重要力量。在我国,由于企业债券实际上属政府债券,它的发行受到行政机制的严格控制,不仅明年的发行数额远低于国债、央行票据和金融债券,也明显低于股票的融资额,为此,不论在众多的企业融资中还是在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中,它的作用都微乎其微。

二、公司债券的种类有哪些

(一)公司债券种类种类:

1、依有无担保品分为担保品的债券和信用公司债券;

2、依偿还方法分为一次还本公司债券、分期还本公司债券和通知还本公司债券;

3、依发行方式分为记名公司债券、无记名公司债券和可调换公司债券、息票公司债券。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02: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企业负责人管理企业负责人管理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企业负责人的选用机制、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1、企业负责人(1)企业法定代表人。(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3)企业经理人员。(4)企业财务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此外,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及总法律顾问等其他企业负责人是执行企业特定管理职责的管理者,也属于企业负责人管理的对象。2、企业负责人的任免方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有关规定,任免或者建议任免所出资企业的企业负责人:(1)任免国有独资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其他企业负责人;(2)任免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并向其提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的任免建议;(3)依照公司章程,提出向国有控股的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人选,推荐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人选,并向其提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人选的建议;(4)依照公司章程,提出向国有参股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人选。
    2023-06-09
    439人看过
  • 河北省企业股票、债券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部门:河北省发布文号:一、总则第一条为正确运用股票、债券方式筹集社会资金,引导资金流向,支持企业发展生产,搞活流通,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和经济联合体,凡采用股票、债券方式向社会筹集资金者,均按本暂行规定执行。第三条企业运用股票、债券方式筹集的资金,其投向必须符合国家经济建设发展方向,用于正当经营和生产建设,讲求经济效益。二、股票第四条股票是代表股分资金所有权的凭证。股票持有者享有从企业领取股息、分红和招股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并承担规定的经济责任。第五条发行股票的企业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第六条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认购股票。企业、事业单位认购的股票为集体股,由单位拥有股权;个人认购的股票为个人股,由个人拥有股权。第七条股票发行后,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期间,原则上不退还股本。第八条新建企业发
    2023-06-05
    182人看过
  • 发行国际债券的机构
    律师事务所
    国际债券市场是指由国际债券的发行人和投资人所形成的金融市场。具体可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发行市场组织国际债券的发行和认购。流通市场安排国际债券的上市和买卖。这两个市场相互联系,相辅相成构成统一的国际债券市场。债券发行,发行人应披露什么信息?发行人应披露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1、发行的核准文件、核准规模和本期债券的名称和发行总额。如发行人分期发行的,披露本期发行安排;2、票面金额、债券期限、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债券的起息日、利息登记日、付息日期、本金支付日、支付方式、支付金额及其他具体安排;3、债券利率/发行价格或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4、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可交换为股票条款、减记条款等(如有);5、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如有);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8、债券受托管理人;9、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与配售规则;10、承销方式;11、公司债券上市或转
    2023-07-06
    457人看过
  • 企业债券主管部门是哪一个
    一、企业债券的管理机构1、受理机构:中国证监会办公厅2、审核机构: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3、《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1)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核准。(2)第二十二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应当在十二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3)第六十一条承销机构承销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十二至三十六个月暂不受理其证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等监管措施;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本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相关监管措施。二、不得发行债券的情形1、《证券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
    2023-03-21
    96人看过
  •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管理制度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1.做好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工作。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向证券发行人提供证券持有人名册及其有关资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根据证券登记结算的结果,确认证券持有人持有证券的事实,提供证券持有人登记资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保证证券持有人名册和登记过户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2.要采取措施保证业务的正常进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保证业务的正常进行:(1)具有必备的服务设备和完善的数据安全保护措施;(2)建立完善的业务、财务和安全防范等管理制度;(3)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系统。3.保存原始凭证。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登记、存管和结算的原始凭证及有关文件和资料。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4.设立结算风险基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设立结算风险基金,用于垫付或者弥补因违约交收、技术故障、操作失误、不可抗力造成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损失。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从证券登记结算
    2023-06-06
    458人看过
  • 福建省企业股票、债券管理试行办法
    发布部门: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金融管理,正确运用股票、债券方式进行社会集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股票、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是在福建省境内的国营、集体企业和多种经济形式的联合企业及“三资”企业向社会发行股票、债券都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第三条运用股票、债券形式向社会筹集资金,必须坚持自愿认购的原则,不得用行政手段硬性摊派和变相摊派。第二章股票第四条股票是投入股份企业资金的凭证。股票持有人为企业股东。股东依照股份企业章程的规定有权参加或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有权领取股息、分享红利,优先认购新股票和分偿股份企业清盘时残存财产;股东按其认缴的股份金额承担股份企业的经济责任和倒闭风险。第五条股票应当记名。不能退股。企业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发行定期股票,定期股票的股东除不参加企业的经营管理外,依照本法第四条规定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第六条股票分集体股和
    2023-06-05
    79人看过
  • 企业债券是否属于债券?
    企业债券属于债券。企业发行债券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三)具有偿债能力;(四)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3年盈利;(五)所筹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什么是企业债券发行价格企业债券的发行价格,是指企业债券从发债企业手中转移到初始投资人手中的价格。发行企业债券时,企业债券的发行价格未必要同企业债券的票面额相等,如果按照票面金额发行,为平价发行,如果高于票面金额发行,为溢价发行,如低于票面金额发行,则为折价发行,在企业债券票面利率已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调整发行价格来调整债券的收益率,使其与市场利率一致。一般来说,市场利率水平有较大幅度浮动时,可调整债券的票面利率,也可微调发行价格与之相适应。无论企业债券的发行价格如何,偿还时均按票面额偿还,发行价格如果高于偿还额,其差额称为偿还差损。发行价格如果低于偿还额,其
    2023-08-15
    95人看过
  •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权限包括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所谓监督管理机构的权限,是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为履行职责所享有的权力。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六十八的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调查取证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进入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进行调查取证。2、询问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为履行自己的监督管理职责,有权询问与被监督检查的事项相关的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所调查的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3、查阅、复制和封存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为履行自己的监督管理职责,有权查阅、复制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证券交易记录、登记过户记录、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也有权对可能被转移或者隐匿的文件和资料予以封存,被封存的文件和资料,有关人员不得自由处理。4、查询帐户与申请司法机关冻结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查询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证券和证
    2023-03-28
    317人看过
  • 公司法的公司债券与企业债券
    第一,发行主体的差别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的限制比公司债券狭窄得多。在我国各类公司的数量有几百万家,而国有企业仅有20多万家。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券的发行属公司的法定权力范畴,它无需经政府部门审批,只需登记注册,发行成功与否基本由市场决定;与此不同,各类政府债券的发行则需要经过法定程序由授权机关审核批准。第二,发债资金用途的差别公司债券是公司根据经营运作具体需要所发行的债券,它的主要用途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改善公司资金来源的结构、调整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支持公司并购和资产重组等等,因此,只要不违反有关制度规定,发债资金如何使用几乎完全是发债公司自己的事务,无需政府部
    2023-06-09
    330人看过
  • 什么是企业债券?企业债券有哪些种类?
    一、什么是企业债券?企业债券有哪些种类?(一)公司债券。由中国证监会核准,在沪深交易所发行,发行主体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股份公司,期限3年至10年,以5年为主,也可发行可续期债,不规定到期期限,机构投资者以及个人投资者均可购买。(二)企业债券。由国家发改委核准,在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发行,发行主体为地方大型企业和地方城投公司,期限3年至20年,以10年为主,也可发行可续期债,不规定到期期限,银行和券商等机构投资者购买。(三)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管理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发行主体为非金融企业,多为大型企业,期限1年以内至10年,以5年为主,也可发行可续期债,不规定到期期限,由银行和符合一定条件的个人投资者购买。二、投资企业债券的优点(一)发行公司债的公司一般质地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较小。例如此次长电公司债得到了最高aaa级评级,更让人放心的是,长电是首次纳入国债质
    2023-04-01
    475人看过
  • 关于中国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债券的管理规定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文号:一、为了更好地利用外资,支持国民经济建设,确保有计划地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筹资,合理地安排使用借入的资金,加强对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债券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以下简称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债券,必须遵守本规定。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为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债券的审批机关。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以下简称管汇部门)为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债券的管理机关,负责审查、协调和监督债券的发行及所筹资金的使用和偿还的管理。四、境内机构需在境外发行债券,应以书面形式向当地管汇部门申请,并根据本规定第六、七、八条提交有关文件和资料,经当地管汇部门审查提出意见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核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五、境内机构申请在境外发行债券时,应向管汇部门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1.发行单位最近连续三年的业务、财务及外汇收支情况的报告;2.发行债券的市场、方式、金额、币种、期限
    2023-06-05
    161人看过
  • 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内部债券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防止盲目扩大投资和增加消费基金,必须对企业发行内部债券加强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发行内部债券,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不得超过规定擅自提高利率,不得强行摊派。(一)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非生产性企业一律不准发行内部债券。未完成购买国家债券任务的生产性企业,也不得发行内部债券。(二)企业发行内部债券,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分级审批。中国人民银行应会同国家计划,财政等部门,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拟定全国企业内部债券发行的年控制额度,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执行。(三)企业发行内部债券所筹集的资金,一般只能用作补充流动资金。凡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其投资项目须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纳入国家控制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并相应核减银行固定资产投资
    2023-06-09
    395人看过
  •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设立申请的监督管理
    目前,我国的基金监管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性管理和证券交易所的一线监管。国务院明确规定,除对基金托管人的资格核准及监管工作须由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共同负责外,中国证监会为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机关。各地证券监管部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授权对当地的基金市场履行监管职责。基金业的行业自律管理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证券交易所则在对交易所上市的基金履行一线监管的职责。(一)对设立申请的核准中国证监会制定了严格的标准,从严审核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同时,严格进行开业审核,将现场验收结果作为批准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人开业的必要条件;证监会还建立了基金业务培训制度和内容涵盖法律、基金、证券、金融的考试考核制度,从严选拔合格、称职的候选人担任高级管理职务。(二)基金监管的主要方式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主要有非现场监控和现场检
    2023-06-25
    496人看过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重大事项的管理
    1、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审核批准企业重组、股份制改造方案,审核批准国有独资公司章程;2、依法定程序决定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3、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派出股东代表、董事,参加国有控股的公司、国有参股的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4、决定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5、批准所出资企业投资设立的重要子企业的重大事项;6、组织协调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兼并破产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下岗职工安置等工作;7、拟订所出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调控所出资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8、对所出资企业中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进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
    2023-06-09
    47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证券业的管理机构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2
      依据证券法第7条的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并可根据需要设立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国XX(简称XX)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长期担负国家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责。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对维护证券市场的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依据证券法第8条的规定,在国家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实行统一
    • 企业债券由哪个机构负责承销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6
      企业债券只能由证券经营机构负责承销,其他机构不能承销企业债券。 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应当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 2、证券经营机构承销企业债券,应当对发行债券的企业的发行章程和其他有关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 3、非证券经营机构和个人不得经营企业债券的承销和转让业务。 风险提示: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未通过证券经营机构,而是通过其他非证券机构发行企业债券的,由相关部门责令
    • 企业资产证券化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区别企业资产证券化的监管机构是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08
      一、企业资产证券化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区别1、基础资产不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及金融租赁资产。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则主要包括财产权利(企业应收款、租赁债权、信贷资产、信托受益权等)、动产及不动产收益权(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以及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财产或财产权利。2、监管机构不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监管机构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即“银监会”。企业资产证券化的监管机构
    • 企业债券监管体系是怎样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18
      我国公司债券监管体系实行的是不同的事项由不同的机构监管,在我国公司债券监管方面,由法律层面和自律组织两方面的监管,通过完整的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更加全面的完善了我国公司债券监管体系,保障了我国公司债券市场的有法可依,从而促进了债券市场经济的有序进行。
    • 行政机关代理发行企业债券是否应有监管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19
      代理发行企业债券的金融机构应承担企业债券发行人债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