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原告住所地管辖可以吗,如何起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3 02:16:42 500 人看过

不当得利侵权案件不可以由原告住所地进行管辖,绝大多数不当得利案件都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不当得利的起诉是由受害人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发起的,起诉的内容是要求不当得利受益人返还没有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取得的利益。

一、不当得利原告住所地管辖可以吗

不当得利原告住所地管辖不可以。不当得利原告法院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立案起诉,但是绝大多数不当得利案件都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不当得利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不当得利如何起诉

不当得利的起诉受害人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要求不当得利受益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在受益人与受损人之间发生不当得利返还的债权债务关系。

如果涉及的金额较小,自己走诉讼程序,只要证据齐全,能证明属于不当得利。如果涉及金额较大,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三、不当得利与侵占的区别有哪些

不当得利与侵占的区别有三个,分别是:

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2.性质上: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责任;侵占罪属于刑事责任;

3.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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