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须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0:43:24 255 人看过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自然人应当提交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护照、港澳台胞回乡证;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证书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

2.司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调解书或者调解终结书;

3.死者直系亲属提起诉讼的,应提交死者户口簿以及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4.受害人伤残法医鉴定书以及残疾等级评定证明;

5.受害人经济收入、家庭成员状况的证明;

6.医院诊断情况的证据和医药费、残疾用具费(以国产用具为准)、交通费、住宿费等单据;

7.财产受到损失的,应提交财产名称、原价值以及损失情况的证据;

8.其他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20: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精神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内容概述
    一般地说,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而承担的赔偿责任绝大部分属于侵权责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的侵害,应当适用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制度的规定。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精神损害是一种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都是无法直接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都是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然后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相对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在山东省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那么所涉及到的赔偿方面的问题不全是需要严格的按照《民法典》当中规定的内容来进行处理,首先是需要确定一下双方责任承担的比例,其次就是需要确定一下对方的伤残等级的程度,因为这两者都是会影响到最终的赔偿金额的计算
    2023-07-04
    193人看过
  • 如何应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官司
    一、起诉应符合哪些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起诉应递交哪些材料?1、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2、诉状附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证据复制件;3、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或被告是法人的,还需递交最近一次的工商年检证明材料。三、起诉状应包括哪些内容?1、当事人一方是公民,应记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邮编和联系电话;当事人一方是法人,应记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邮编和联系电话;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4、当事人的住所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分别写明。四、
    2023-07-02
    488人看过
  • 深圳市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研讨会纪要
    (2005)第1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2005.09.26为了统一本市法院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时的法律适用同,增强司法裁判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提高效率,今年6月24日市中院召开了全市各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和部分人民法庭庭长参加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应邀派员出席会议并指导。与会同志就当前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遇到的一些新问题进行了研讨,取得了比较一致的看法,现纪要如下:一、程序问题1、2004年5月1日之后至国家统一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制度实行前所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涉案机动车已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才责任险的,第三者及其相关赔偿权利人起诉时,应当将相应的保险公司列为案件被告。第三者及相关赔偿权利人坚持不起诉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准许。第三者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2、
    2023-04-23
    99人看过
  • 浅谈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调解难之原因
    2010年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共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类案件1486件,其中,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013件,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有81件,调解率仅为8%;而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的调解率约为22%,前者远低于后者。经调研发现,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调解难的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事故当事人难寻,庭审时被告常缺席。交通事故发生后,多数当事人在第一时间都忙于急救,仅简单地获得肇事者手机号码、车牌号码,却忽视了获取其居住地址、工作单位等更多详细信息。原告在治疗终结后诉至法院时,许多被告已经难以找寻,法院无法以直接送达或邮寄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不得不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被告缺席庭审,导致调解工作无法进行。第二,非死即伤,双方当事人敌对情绪严重。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里,受害人非死即伤,原告方情绪较为激动,而事故双方当事人在事故解决过程、伤者治疗过程及赔偿协商过程中也已
    2023-06-08
    268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9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自2012年12月21日起施行。
    2024-04-18
    147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规定
    交通事故调解步骤如下:首先介绍交通事故基本情况,然后宣读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赔偿责任及数额,计算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财产损失赔偿标准,最后确定赔偿方式及期限,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交通事故调解赔偿标准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交通事故调解的步骤如下:1.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2.宣读了交通事故认定书;3.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4.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5.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
    2023-11-24
    139人看过
  • 上诉人翟X与上诉人翟X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上诉人(原审原告)翟培培,女,1987年2月19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武陟县西陶镇北阳村。委托代理人宋中海,武陟县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上诉人(原审被告)翟国富,男,1971年6月1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武陟县西陶镇西白水村。委托代理人郭长根,男,1951年7月1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委托代理人赵新全,武陟县司法局西陶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上诉人翟培培与上诉人翟国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翟培培于2008年2月25日向武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武陟县人民法院于2008年12月11日作出(2008)武民初字第291号民事判决。翟培培、翟国富均不服,分别于2009年3月25日、2009年3月31日提起上诉。本院于2009年4月14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5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翟培培的委托代理人宋中海,上诉人翟国富的委托代理人郭长根、赵新全到庭
    2023-06-07
    357人看过
  • 原告张X、段X诉被告李X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原告张小青,女,1981年9月14日生,汉族,湖南省安仁县人,农民,住安仁县安平镇张古村大西塘组。原告段梦怡,女,2004年6月13日生,汉族,湖南省安仁县人,住安仁县羊脑乡坪塘村新屋组。法定代理人张小青,系段梦怡之母。被告李锦南,男,1970年11月15日生,汉族,湖南省安仁县人,农民,住安仁县承坪乡河东村河边组。本院于2009年6月17日立案受理了原告张小青、段梦怡诉被告李锦南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依法由审判员侯英毅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小青、段梦怡诉称,2009年2月1日下午14时50分许,被告李锦南驾驶粤SEC039号小车从坪上方向开往安平镇方向,当车行驶至坪上乡高田村下坡转弯路段时,小车左前轮爆破,车辆左横与段文建(张小青之夫)驾驶的湘L93035号小车会车,两车相撞,车辆损坏。两原告当时坐在湘L93035号车上,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受伤。本次交通事故经安
    2023-06-07
    65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立案及赔偿的相关知识
    一、赔偿诉讼(一)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二)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1、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2、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
    2023-06-08
    84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列举的证据
    (1)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的证据;(2)被告实施侵害行为的证据;(3)财产受损害情况的证明(财产名称、数量和发货票、受损害现场和实物的照片、有关部门的鉴定、评估等);(4)财物修复所需费用的证明;(5)产权有争议的受损财产的产权证明;(6)被告无过错或者受害人对发生损害亦有过错的证明;(7)受损财产的权属证明;(8)其他证据。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与侵权的区别两者是不同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指侵权行为侵害财产权,使财产权的客体遭到破坏;其使用价值和价值贬损、减少或者完全丧失,或者破坏了财产权人对于财产权客体的支配关系,使财产权人的财产利益受到损失,从而导致权利人拥有的财产价值的减少和可得财产利益的丧失的纠纷。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根据
    2023-04-06
    179人看过
  • 急需知道潮州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赔偿标准(一)医疗费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9号)第十九条计算,保险公司应赔偿的保险金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5]21号)计算。2、下列大额材料费用按照医保认定价计算医疗费。(二)误工费1、误工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19号)第二十条计算。误工时间原则上根据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赔偿义务人如无充分证据证明该时间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对其申请误工时间司法鉴定的,原则上不予准许。无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证明的,原则上以住院时间为准。2、误工标准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有固定收入来源,亦不能证明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的,误工费按照80元天
    2023-03-01
    248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能否适用于诉讼时效
    时效是指一定事实状态的存在持续的经过法定的时间而依法发生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的法律事实。诉讼时效是权利人通过诉讼程序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有效时间,是民法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诉讼时效制度的意义进行分析,其目的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对怠于行驶权利者进行制裁,从而使权利义务关系确定化。若权利人能行使权利而长期不行使,义务人的法律地位将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将导致当事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事实状态和法律状态长期不一致,不利于当事人建立新的、确定化的社会关系。因为法律认为,每个人皆是自己权利的最佳判断者,权利人不关心自己的利益并照料之,可认为他有放弃的权利的意思,因此撤销对其权利的强行性保护[1]。但若权利人若确实不知权利被侵害,或者虽然知道权利被侵害,但囿于客观障碍而不能及时行使,法院仍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而不保护权利人的利益,将有悖于诉讼时效制度的初衷,毕竟诉讼时效制度是为保护
    2023-05-06
    445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案件迅猛上升的原因初探
    一、交通事故总数量的不断上升由于国家大力推进汽车工业发展,机动车(含摩托车)数量迅速增加,公民个人购买车辆已成为时尚,驾驶新手增长迅猛,相应地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提高。究其原因:一是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不强,超速行驶等违法违章行为时有发生。从本人近年来所审理的150余件此类案件看,驾驶员没有责任和过错的几乎没有,其中负主要责任的占35%,负同等责任占45%,负次要责任的占20%。二是部分非机动车(电动车)驾驶者及行人安全防范意识淡薄,不依法通行,对事故的发生抱有侥幸心理。以本人审理的案件看,驾驶电动车和骑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均有不同程度的过错责任。三是公路建设和交通管理不能随着车辆数量的上升而同步发展,有的是道路窄、车辆拥挤、堵塞而引发碰撞,有的是道路虽然很宽敞,但无人管理或管理疏漏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四是少数驾驶员驾驶技术低劣,没有经正规驾校培训就拿到了驾驶证,成为潜在的马路杀手。二、公安机
    2023-02-27
    65人看过
  • 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有效吗
    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只有是双方协商后签订的,就是有效的。一、非道路交通事故商业险赔偿吗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不分道路上还是道路外(当然这种道路是能符合“通行”的特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不是“道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没有限定在“道路”二字,顾名思义就是针对道路交通事故予以赔偿,但非道路交通事故并不是不在赔偿之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因过错或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通过以上的两点可以明确本案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因此交警部门在处理此类事故时不能够出具交警的道路事故认定书。但《道交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
    2023-05-05
    401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一样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4
      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程序和要求基本一致。二者不同点在于,当事人起诉立案证明事实发生的证据不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的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非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由交警出具何种文书,但有一点是出具能够证明案件发生的证明材料,一般为《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的为《非道路交通事故分析意见书》或《非道路交通事故通知书》等。根据《道路交通事
    • 如何确定交通事故损失赔偿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3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
    • 遗产继承纠纷案件举证须知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5
      遗产继承纠纷案件举证须知: (1)公安机关、医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的户籍资料或宣告死亡的判决书;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 (3)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 (5)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
    • 如何举证医疗事故的损害赔偿纠纷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6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医疗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包括户口卡、当地派出所证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范围如何确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在办理的人身伤害业务中,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是最多的,笔者几年来代理的诉讼或非诉调解人身伤害事故一百多件,其中交通事故依法的工伤案件占了大多数。一、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的概念分析。在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中,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同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而且两者并列,但是从法理上来说,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并不是同一个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