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毒性药品
1、毒性药品的经营必须按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并做好供应和管理工作。
2、毒性药品实行双人验收、双人复核,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入库和销售。
3、毒性药品验收时,除按普通药品的验收项目外,还必须对其内、外包装上印有的特殊标志进行检查,《到货验收记录单》单独存档,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不得少于三年。
4、毒性药品应设专柜、双人、双锁管理。应由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熟练的保管员担任。
5、毒性药品要坚持日动碰、月盘点、账货相符率达到100%。发现问题立即逐级汇报,并及时查处。
6、毒性药品必须凭合法有效出库凭证出库,没有合法有效凭证不得出库,并做好销售、出库复核记录。
7、毒性药品必须单装箱,不得与一般药品混装。
8、毒性药品的报损销毁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二)二类精神药品
1、采购二类精神药品必须向合法的生产企业或具有经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经营二类精神药品经营单位。
2、二类精神药品可供给合法的医疗机构。
3、销售二类精神药品经营单位,必须核对采购单位的经营范围,无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范围的企业不得供应。
4、二类精神药品验收程序、项目同普通药品。《到货验收记录单》单独存档,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不得少于三年。
5、二类精神存放于指定区域,并有明显标志。
6、二类精神药品必须凭合法有效出库凭证出库,没有合法有效凭证不得出库,并建立销售、出库复核记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对生产售卖假药有什么规定
1、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
(1)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
(2)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劣药的;
(3)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药、劣药的;
(4)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
(5)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经处理后重犯的;
(6)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
特殊检查室工作制度
179人看过
-
药品广告审查管理内部工作提示制度出台
319人看过
-
制度与物品:药品管理
306人看过
-
内容:病历管理制度内容
240人看过
-
药品变更管理制度
144人看过
-
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文书管理制度的通知内容是什么?
464人看过
-
特殊作业许可管理制度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18特殊作业许可管理制度如下: 1、技安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复审工作的组织和联系,综合管理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调配及安全培训取证的监督协助,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和培训教育工作; 2、各单位应定期识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每半年报厂技安处,由技安处汇总制定企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结束后进行培训效果评价; 3、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
-
如何理解特殊的著作权制度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03具体理解如下: 一、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 二、两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创作人共同享有; 三、合作创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 四、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
-
-
药品购进管理制度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4严格药品的购进和质量验收管理,保证药品质量防止不合格药品进入,制定本制度。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票据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_年,但不得少于_年。购进首营品种要进行质量验证,合格后方可购入经营。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为保证药品质量,建立药品质量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供货单位相关合法
-
医药机构定点管理工作制度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6本市对社会医疗保险医药服务机构实行定点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市场竞争、公开公平、方便就医的原则确定定点医药机构,并建立健全退出机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其服务行为,并实施日常监督与考核,对定点医药机构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