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合同对于法律有何意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4 10:33:38 206 人看过

附加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另行约定或附加的、用以扩大或限制基本条款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议。

双务合同是什么意思?

双服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以支付义务对待对方的合同。销售合同是典型的双重服务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合同是双重服务合同,如销售、互惠、租赁和承包。双服务合同与单服务合同最典型的区别在于,三种防卫权的行使包括同时行使防卫权、先行使防卫权和不安防卫权。1.

同时行使辩护权。行使的条件是:共同债务在相同的双重服务合同中;无先后次序;(二)双方债务期满;(二)对方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另一方未履行或同意履行。2.

先行使辩护权。行使的条件是:同一双重服务合同中的相互债务;有一系列的表现;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履行债务的能力;第一个履行义务的人不履行或者不履行约定的义务。3.行使防卫不安权。行使的条件是:共同债务在相同的双重服务合同中;

有明显的证据表明,有义务在以后履行义务的一方的履行明显减少。另一方应及时将履行情况通知另一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相互债务不按顺序履行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有权在另一方履行之前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当对方的债务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按照履行顺序互负债务。先履行的一方和未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首先履行债务的一方不遵守协议。履行债务的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第五百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对方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二)转移财产,提取资金,免除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

当事人没有确实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八条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依照本法第五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应在提供适当担保时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又未提供适当保证的,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09: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安抗辩权相关文章
  • 了解连带关系对于法律和经济学有何意义?
    连带关系的意思是:基于合伙、担保、联营、承包等合同关系或代理行为、上下级间的关系而产生,因而被分散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司法解释之中。比如,甲和乙两个人合伙做生意,生意失败后签了丙20万,之后丙向乙要求把这20万都还了,乙也这么做了,这债务就算清偿了,但是乙有权要求甲分摊这20万的债务,甲与乙之间存在连带关系。债务人之间须具备连带关系这种连带关系,是指数个债务人中一人发生非个人利益的事项,其效力及于其他债务人。这种“连带”应属性质上的连带。这决定了如数个债务人中有清偿完债务的,其他债务人的效力就归于消灭;也决定了发生在部分债务人上的清偿、提存、抵消、免除、时效完成等使债务部分或全部消灭,其效力及于其他债务人。如果仅仅是数额上的连带,是不会发生这些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
    2023-07-11
    160人看过
  • 合同中的法律义务对双方有何影响?
    先合同义务的法律特征是:1、先合同义务的主体是特定的;2、先合同义务成立的理论依据是诚信原则;3、先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即法律强制缔约双方承担的义务;4、先合同义务是附随义务;5、先合同义务始于要约生效,终于合同生效。合同上手写补充的行吗如果是双方共同协商的条款,是有效的。但应当是双方的合同上都有相同条款才行,因为在实践中就发生过一方持有的合同上有手写条款,而另一方持有的合同上没有相应条款时,被法院认定该条款不成立的情况。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
    2023-07-06
    295人看过
  • 附加合同与主合同是哪个法律关系
    一、附加合同与主合同是哪个法律关系附加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补充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没有主合同,就不会产生补充合同,这是主合同与补充合同的基本关系。《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法律上定金合同是否是单务合同法律上定金合同不是单务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若一方不按照约定履行债务的,应当按照定金罚则处理。单务合同一般只有一方需要承担义务,故可判断,定金合同不是单务合同。单务合同,“双务合同”的对称。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单务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存在对应关系。例如赠与合同,赠送人只承担交付赠品的义务,而不享受任何权利;受赠人则只享
    2024-01-09
    277人看过
  • 附随义务存在于合同有效期吗?
    存在于合同有效期,目前,各国立法对附随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涵义,故学界对其表述也并不一致。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一、保证和承诺是属附随义务吗不是;《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该条款中所说的通知、协助和保密的义务,就是当事人履行合同时的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是本世纪民法典发展的一项突破。在附随义务理论产生之前,当事人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没约定的就不履行。而附随义务扩大了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即这些义务即使在合同条款中没有规定,当事人也必须遵守和履行,否则就违背了民法的基本精神
    2023-06-22
    449人看过
  •  合同上的财务章具有何种法律意义?
    该段内容讲述财务章的作用和重要性,并指出只有加盖财务章的合同才能被视为有效。财务章主要用于处理财务结算、开据收据和发票等业务,并能够代表公司承担财务相关的义务和权利。此外,对外签订合同时,必须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而不能仅盖财产章或发票章。仅有财务章的合同将会被视为无效。财务章主要用于处理财务结算、开据收据和发票等业务,除非存在专用的发票章,否则它能够代表公司承担所有与财务相关的义务,并享有所有与财务相关的权利。一般由企业的专门财务人员管理,可以是财务主管或出纳等。对外签订合同的,要么加盖公章,要么加盖合同专用章,而不能仅盖财产章或者发票章。 【 合 同 规 定 】 财 务 章 在 合 同 上 的 法 律 效 力 及 重 要 性根据合同规定,财务章在合同上的法律效力及重要性不容忽视。财务章是企业法人对外代表其财务活动的重要凭证,具有高度的法律效力。在合同上,财务章可以作为确认合同真实、合
    2023-09-11
    68人看过
  • 附件合同如何添加?
    法律综合知识
    合同签订之时附加,附加在合同最后。合同生效之后另行达成新的合同条款,附加到合同最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中可以约定附件的合同效力。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合同附件应当写明本合同的附件也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效力均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
    2023-12-02
    327人看过
  • 法律规定什么属于附加刑?
    一、法律规定什么属于附加刑?法律规定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属于附加刑。附加刑是指依照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除此之外,我国《刑法》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附加刑具体怎么执行附加刑一般是随主刑附加适用的,但也可以独立适用。这里的“可以独立适用”是指依照刑法分则单处附加刑的规定适用,而不是随意适用。它适用于犯罪性质、情节较轻的犯罪,罪行比较严重的,不独立适用附加刑,如果需要适用附加刑,只能附加适用。附加刑的开始执行的时间要看附加刑的具体种类。刑法中附加刑主要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
    2024-02-06
    338人看过
  • 预售合同对于房贷有何法律影响
    只要所签订的购房预售合同的各项条款皆具备了法定有效的生效条件,则在法律意义上讲,这部预售合同便具有有效性和约束力。因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持续重视并充分发挥网络信息科技手段的优势,推进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的实施进程。同时,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亦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若选择由代理人为您办理相关事项,应事先书写一份正式且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备查。《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024-08-09
    420人看过
  • 法律意义上技术合同属于什么类别的合同?
    一、技术合同属于什么类别的合同?1、技术合同是有名合同,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中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合同和民法学中研究的合同都是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是指有名合同以外的、尚未统一确定一定名称的合同。无名合同如经法律确认或在形成统一的交易习惯后,可以转化为有名合同。2、有名合同规范设立的意义(1)有名合同规范具有补充当事人约定的疏漏,使合同内容臻于完善的作用。(2)有名合同规范中设有强制性规范,在当事人的约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或者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状态严重失衡时,可以矫正该约定,以保护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利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提供交易的选择。交易者虽然只需依照其需求及能力,基本上即可透过协商折冲,作成互蒙其利的交易,但交易可能遭遇的典型风险何在,如何使其降低,这类规范就可能有一定的提示功
    2023-02-17
    332人看过
  • 法律服务对于企业拆迁的意义
    在我们接触的许多客户眼里,有不少客户对征地及拆迁中律师的作用停留在:和政府死磕、聚集一帮人同拆迁方漫天要价、上下打通关系获得内部优惠,等等。无疑,这种对法律服务的认知是错误的、虚幻的、低水准的,更是不够现代化的。那么,现在我就来介绍下,现实真正的现代律师的征地拆迁方向的法律服务的意义何在。总括来说,在企业拆迁中,律师维权的核心目的,在于控制企业风险的前提下,使得企业在本次拆迁中合法获得最合理、最高额的补偿款,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具体说来,则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保持企业整体的稳定运行。企业面临拆迁,必然会遭遇停产停业、选择新的厂房、大规模搬迁、职工的安置,等等一系列问题。所有这些工作如何高效进行,如何协调这些工作于征地补偿之间的关系,不至于对拆迁补偿款的争取起到反作用,这些都需要专业的拆迁律师的实质建议。如果没有征地事宜而仅仅是进行一次企业搬迁,大部分的企业主往往都可以胜任,但是涉及到征地补偿
    2024-01-31
    443人看过
  •  关键日期:对合同意义有何影响?
    本文讲述合同签署日的重要性,指出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协商确定,通常包括当事人的姓名、住址、标的物品、价格或报酬以及签署日期等条款。同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合同签订日期属于重要条款。合同的重要条款之一是签署日期。该日期被认为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的具体内容由当事人协商确定,通常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址,标的物品,价格或报酬,以及签署日期等条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合同签订日期属于重要条款。 重 要 条 款 : 合 同 的 哪 些 内 容 需 要 协 商 确 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某些重要条款进行协商,这些条款通常会对合同的履行产生重要影响。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哪些内容需要协商确定呢?首先,《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了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包括当事人的名称
    2023-09-11
    239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附加义务有什么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添加随附义务,只要双方自愿添加,且符合法律规定,随附义务有效。附随义务,是指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而依法规定所产生的义务。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涉及到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的整个过程。《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房屋租赁合同上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私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有:(一)出租人的义务:交付出租物、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租赁物的瑕疵担保以及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二)承租人的义务:支付租金、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妥善保管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通知
    2023-07-25
    363人看过
  •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附义务赠与作为一种契约,须以双方当事人之合意为要件。只有当赠与人要约表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并要求受赠人负担一定的义务;受赠人承诺表示接受赠与财产,并愿意履行义务时,赠与合同方为成立。2、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单务无偿合同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虽然也负担一定的义务,但双方签订合同的主要目的仍是将赠与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物所付的代价或附随的义务,不是其取得赠与财产所付的报酬或对价,因而不能因为赠与附义务而否认赠与合同的单务性和无偿性。3、附义务赠与是一种将义务附加于赠与的合同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是赠与合同的一部分,不能因其具有单务性而将所附义务视为另一个合同。附义务赠与中所附的义务,不得违背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否则整个赠与合同无效。附义务赠与的履行,一般为赠与在先,义务附后。一、民法典关于附义务赠与合同的相关规定民法典规定赠与的财产
    2023-04-03
    417人看过
  • 劳动合同签署后附加属于违法吗
    一、劳动合同签署后附加属于违法吗在签署完劳动合同时,确实存在加添附则属合法之例,然而必须遵循一定的前提条件。这类前提条件包含:首先,附加条款须为至签双方真正的意思表示显现,不可违背国家现行的各项律法限规;其次,若原订劳动合同条款存有疏漏之处或操作方式不尽合理,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并签署额外的劳动合同予以充分阐明,由此得到的增补合同同样秉持着合法有效性原则;最后值得注意的是,所有可能违犯法律、行政规章中强制性的相应附则均面临失效风险。《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劳动合同签约3年,中间可以辞职吗签了三年劳动合同,没到期劳动者可以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存
    2024-04-01
    21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安抗辩是指在双务合同中,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严重恶化时,权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中止履行的权利。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能享有不安抗辩权。后履行义... 更多>

    #不安抗辩权
    相关咨询
    • 律师对于诉讼法的加班有何意义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16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劳动法是否对加班2小时算半天,加班4小时算一天有相关的规定,劳动法没有这样去规定,关于加班费劳动法的规定是:《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 法律对于合同附随义务具有限制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0-26
      不履行合同附随义务显然是不可以的,在签订合同或者协议时,对合同附随义务既然进行了规定,就应当履行,避免造成对方的损失。附随义务以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为前提,以诚实信用原则为依据,其目的在于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其内容也并非自合同关系之始就已确定。
    • 附加合同有法律效应吗,附加有法律效应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20
      附加条款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另行约定或附加的、用以扩大或限制基本条款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补充条款。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 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的拟定需要注意几个信息:一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需全面具体二是说明拟定补充协议的原因三是
    • 合同中附随义务属于合同法律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2-15
      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
    • 房屋租赁合同的附随义务和附加义务如何约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0
      1、可以添加。 2、目前,各国立法对附随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涵义,故学界对其表述也并不一致。在我国,有人认为,附随义务是依诚实信用原则,债务人于契约及法律所定内容以外,尚负有的义务。有人认为附随义务是为使债权能圆满实现,或保护债权人其他法益,债务人除给付义务之外,还应负的义务。 3、该义务是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并非自始确定,而是随债之关系的发展依,事态情况而发生的义务。还有的认为附随义务是法律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