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信用卡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1:45:02 145 人看过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司法解释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经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由此排除了因为没有收到银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书,而没有按时归还的行为。

一、信用卡欠款5000会判多久

信用卡欠款5000一般不会坐牢,而会被民事起诉,追究其民事还款责任。国家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认定为恶意透支。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才会立案追诉。但是信用卡逾期会影响征信,建议持卡人出现逾期时应及时还款。

二、什么情况不属于恶意透支

只要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情形的,就不属于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

如不存在以下行为则不属于恶意透支:

1、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2、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3、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4、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5、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6、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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