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原告马红,女,1973年6月出生,汉族,工人,住址:汝南县汝宁镇农行中心分理处家属楼。
原告张艳峰,女,1977年3月出生,汉族,工人,住址同上。
被告中国农业银行汝南县支行,住址:汝南县汝宁镇东西大街59号。
负责人郑德顺,行长。
1993年1月10日,被告组建中国农业银行汝南县支行房地产信贷部,系被告所属营业单位。1994年9月,二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1994年9月20日-1999年9月20日)。1997年12月5日,被告将房地产信贷部变更为中国农业银行汝南县支行中心分理处,二原告在该中心分理处从事政策性房改金融业务工作。1999年1月,被告以从事政策性房改金融业务人员限额四人为由,停止原告工作。二原告工资发至1999年1月,马红月工资519元,张艳峰月工资509元。二原告以被告擅自终止劳动合同,于1999年1月12日向汝南县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该委于1999年7月15日作出(1999)2号仲裁裁决,结论是:汝南农行中心分理处支付二原告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并补发工资,安排上岗工作。1999年8月18日,二原告依据生效裁决,向汝南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于仲裁裁决书所列被诉人中国农业银行汝南县支行中心分理处不具备法人资格,汝南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于1999年9月13日作出(1999)汝民初字第02号民事裁定,不予立案执行(裁定书无告知提起诉讼权利)。之后,二原告多次要求汝南县劳动给予解决无果。2002年1月14日,二原告向汝南县劳动仲裁委员会再次申请劳动仲裁,汝南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以
二原告的二次仲裁申请超过60日的仲裁期限为由,于2002年1月15日作出了《不予受理通知书》。二原告依据《不予受理通知书》,于2002年1月28日向汝南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中国农业银行汝南县支行为其补缴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证金,补发1999年2月至1999年7月的工资。
被告中国农业银行汝南县支行辩称,原、被告签订劳动合同属实;二原告第二次申请劳动仲裁已超过60日的仲裁期限,自发生之日起也已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应驳回二原告的诉讼请求。
[审判]
汝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有效合同。被告擅自终止合同,系违约行为。劳动争议发生后,二原告依照《》的规定,及时申请了劳动仲裁,由于该仲裁裁决书的被诉人为中国农业银行汝南县支行中心分理处,不具备法人资格,法院不予立案执行,二原告应根据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书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委纠正错误。
-
如何计算劳动争议申请时效期
235人看过
-
诉讼时效中断又重新起算从何时开始
463人看过
-
劳动案件诉讼时效规定,劳动争议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90人看过
-
诉讼时效已过了如何才能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244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时效与仲裁时效的关系
381人看过
-
报案中断诉讼时效后什么时候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61人看过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
诉讼时效中断后诉讼时效从何时起重新计算?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7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申诉诉讼时效申诉时效多久,劳动争议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24劳动工资纠纷的上诉期为一年。劳动关系存在的,劳动工资纠纷的仲裁期限不受一年仲裁期限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
劳动争议过了仲裁时效还能索要赔偿吗,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4不能继续索要赔偿了。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知
-
劳动争议裁决时效应届日提起诉讼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时效为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182007年12月29日通过,将于2008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者可随时提出仲裁申请。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
-
民事诉讼争议诉讼时效的计算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81、民事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2、明确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期满之日的次日起算。 3、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权利人主张权利时起算,若给予宽限期,则从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算。 4、人身伤害中,当时发现受伤的,从侵害当日起算,未发现的,从确诊日起算。 5、职务侵权赔偿请求,从职务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 6.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民事诉讼时效,按相应的履行日期分别计算,而不从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