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债权,劣质债权的对称。是指可以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民法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海商法中因共同债权人的利益而支付的费用,均属优先债权。在破产法中,能先于破产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均属优先债权,如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所收取的诉讼费用、破产企业支付给清算组织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破产费用,均属于优先债权。只有优先债权得到清偿后,一般债权才有机会得到清偿。
一、普通破产债权和共益债务的区别
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的区别:
1、概念不同,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
2、适用范围不同,共益债务包括: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破产债权主要包括: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
二、表决权的债权人是指什么
在破产程序中,一般可以把债权人分成以下的2种类型:1、有表决权的债权人;2、无表决权的债权人。有表决权的债权人通常是指,没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跟随有财产担保,但是却已经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以及有财产担保,但是不放弃优先受偿权,但是担保财产补足清偿债权的债权人。
-
劳动债权优先还是担保债权优先
480人看过
-
什么优先权债务优先银行贷款
404人看过
-
担保物权法定优先权优先于其他债权
453人看过
-
合伙债权优先还是共同优先清偿
73人看过
-
债权优先于租赁权吗?
292人看过
-
债权优先受偿的顺序,债权优先受偿权是否包括利息
362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债权人优先权怎么办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29普通债权是指不能优先受偿的债权。公司破产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最后的是普通债权。债权是指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权利,主要因合同产生,也可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及侵权行为等法律事实而产生。根据债权的表现形式不同,债权可分为普通债权和证券债权。普通债权(一般债权)是指不以证券表示其权利的债权。而证券债权是指债权以证券为表现形式,其与证券不可分,离开证券,债权就无所依附,且行使债权必须
-
哪些债权人享有优先权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02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是优先债权人,破产费用法院和管理人是优先债权人,企业职工是优先债权人,代表国家的财政部门是优先债权人,共益债务债权人是优先债权人,其他的债权人是普通债权人。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专利优先权优先权费用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1优先权并不是自动获得的。申请人希望享有优先权,必须在优先权期限内按照规定形式提交优先权要求并缴纳优先权请求费,才可能获得优先权。优先权期限的长短根据申请人首次申请的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无论是要求外国优先权、本国优先权,还是香港特区优先权,首次申请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期限均为12个月;首次申请是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为6个月。要求专利优先权的手续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办理以下手
-
优先认股权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20优先认股权不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在我国优先股是没有有限认股权的,并且任何公司的股东的权利都是由其购置的股份所决定的。对于那些持有优先股的民事主体,在分配利润以及公司破产时,都有有限分配的权利,其他情形下雨普通股份的权利相同。
-
优先人股权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优先权等级哪个高的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6优先认股权是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增加资本时,按照原股东的持股比例,给予其在指定期限内以规定价格优先认购一定数量新股的权利。该权利产生的目的在于保证原股东对公司所有权的控制权不因资本的增加而受到削弱。优先认股权可以转让、买卖,也可以放弃。买卖优先认股权的价格,由股票市场上该种股票的价格、新股的发行价格和认购一股新股所需的优先认股权数三个因素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