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成动迁补偿协议是否能起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20:21:28 74 人看过

1、未达成动迁补偿协议一般是可以起诉的。

2、当事人既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但不能提起民事诉讼

3、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可以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4、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拆迁补偿民事诉讼怎么处理

1、对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裁决

2、对于拆迁决定或者拆迁补偿安置裁决不服提起的诉讼,在性质上属于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3、当事人之间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适当的,当事人依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对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经行政裁决,而强行将被拆迁人的房屋拆除的,当事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5、当事人之间达成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仅就协议内容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6日 23: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动迁相关文章
  • 离婚协议未达成是否能登记?
    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情形有: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向法院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不能达成协议的;当事人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处不受理离婚申请的。离婚协议抚养费能改吗离婚协议抚养费不能改。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约定孩子由一方直接抚养,并且在离婚协议中对抚养费达成约定的,在离婚后,双方都必须履行协议中的义务,不直接抚养的一方要按时支付抚养费,另一方也不可以要求更改抚养费,但是,有证据证明孩子的实际需要有增加的,可以额外增加抚养费。因此在离婚后,孩子的实际需要未增加的,不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必须按照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来支付抚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
    2023-07-06
    231人看过
  • 安置补偿协议未达成,征收方带人拆迁房是否合法?
    那么在征收双方未达成协议时,征收人直接带人拆房合法吗?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可以说是开展拆迁工作的前提基础,应为拆迁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拆迁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真实情况,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合同生效,拆迁工作可以开展。虽然征收人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强制征收房屋,具有行政强制权,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意行使,在征收双方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时,不能直接实施强制拆除工作,需要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程序办理。首先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公告。根据该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其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
    2023-06-08
    231人看过
  • 对拆迁期间未达成的协议能否申请民事诉讼
    对拆迁期间未达成协议不属于民事诉讼,属于行政诉讼,需要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
    2023-08-01
    387人看过
  • 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可以强行拆除吗?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对于拆迁补偿条件不满意,长期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十分常见。对于拆迁方来说,在有限的拆迁规划期限内想要完成拆迁目标,就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当然,如果可以通过协商便可以解决这些钉子户难题,那一定是最好的结果。但实际上,理想与现实终究存在着差距,被拆迁人都想要尽可能多的提高拆迁安置补偿标准,而拆迁方所遵循的补偿标准都应当是一视同仁的,不会因个别人的主张而擅自加码。因此,在拆迁期限的后期,双方很难就补偿标准达成一致。此时,拆迁方会采取什么方式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为您解答。房屋征收拆迁的主体,是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因此,具体的征收拆迁工作,也是交由相关政府部门来实施。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征收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与被拆迁方的地位显然是不平等的,政府实施征收拆迁所行使的是国家权利。因此,若是在征收拆迁过程中未能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政府通常会采取行政程序,对房
    2023-06-19
    428人看过
  •  劳动仲裁达成协议后是否还可以起诉?
    超过诉讼时效的劳动仲裁当事人需提交起诉状,起诉状需提交被告人数的副本。若书写起诉状困难,可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需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劳动仲裁超过诉讼时效后提出诉讼的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劳动仲裁时效过了能起诉吗?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
    2023-11-18
    215人看过
  • 拆迁补偿协议未达成,会有哪些负面影响?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注:注意区分补偿协议和补偿决定。补偿协议是由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签订的,补偿决定是在签约期内达不成协议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信用卡无法还清会有什么后果1、会产生信用卡逾期违约金。持卡人未在到期还款日前还款或还款金额不足最低还款额时,按照规定应向发卡银行支付的费用。2、会产生逾期利息。如果持卡人还款逾期,那么该持卡人上月的所有费用都不再享受银行的免息待遇,而循环日息高达万分之五。3、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征信黑了,以后贷款受阻,房贷、车贷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4、被催收。不停地打电话给你本人,给你家人、甚至可能打给你朋友。你的正常生活会被完全打乱。5、有被起诉的风险。
    2023-07-08
    252人看过
  • 未能达成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会产生哪些严重后果
    房屋拆迁无法达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有哪些内容被拆迁人和拆迁人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会因拆迁补偿方式的不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也会不同。补偿方式是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补偿方式是产权调换的,协议中应载明安置用房结构、面积、地点、搬迁期限和补偿的差价。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通常包括:1、拆迁补偿方式,协议中载明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2、补偿方式相关的补偿金额或者安置用房结构、面积、地点等。3、搬迁期限、搬迁过度方式和过度期限。4、搬迁相关的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注明:拆迁房屋管理部门代
    2023-07-12
    380人看过
  • 劳动合同仲裁未能达成协议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搜集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一般在劳动仲裁中都可以起到作用。未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还能仲裁吗?劳动者离职1年内,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拖欠的工资、奖金、提成等。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
    2023-07-11
    57人看过
  • 未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本案中,被告某宾馆因经营业务调整,要求与餐饮部的职工(包括原告魏某)到某娱乐公司工作并变更劳动合同,但原告魏某要求仍留在被告客房部工作,两者中何者更为合理?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或单方依法修改或补充劳动合同内容的法律行为。它发生于劳动合同生效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期间,是对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完善和发展,是确保劳动合同全面履行和劳动过程顺利实现的重要手段。劳动合同变更的对象,只限于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它应当符合下述要求:(1)是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有效条款。已履行完毕的条款再无变更的必要和可能;而无效的条款应予取消,不应适用变更。(2)是依法可予变更的条款。换言之,依法不应作为变更对象的条款,如合同当事人条款,合同期限条款等,不得进行变更。(3)是引起合同变更的原因所指向的条款。合同变更由于变更的原因不同,所应变更的条款也就有所差异。凡是与变更的原因无关的条款
    2023-06-08
    336人看过
  • 未达成协议可否强拆?
    合法的可以。法院可以根据政府的征收补偿决定对未达成拆迁协议的被拆迁户实施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被拆迁人与政府无法达成协议的,政府可以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拆迁人应当按照决定规定的期限搬迁。如不服补偿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解决。如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一、因房屋拆迁无法达成补偿协议会有什么后果?房屋拆迁无法达成补偿协议,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二、什么是强制拆迁,要满足那些条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
    2023-06-20
    446人看过
  • 征地补偿协议没有达成是否有效
    未达成征地补偿协议强制征收的行为不合法。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订立补偿协议,先补偿后拆迁;被征收人对征地存有异议的可以先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强制征收可以依法向国土资源部门反映情况或者向法院起诉。一、拆迁房屋是否需要签订拆迁协议拆迁房屋是需要签订拆迁协议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强制征收土地程序是什么强制征收土地有以下程序:当地政府一般情况下会组织一到两次的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功的话,会向市、县国土资源局申请作出责令依法移交土地的行政决定。市、县国土资源局接到申请后,
    2023-03-22
    160人看过
  • 是否是无法达成拆迁协议呢?
    无法达成拆迁协议,不一定会停止拆迁。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重新修建吗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重新修建。但是不能超越原土地使用的范围,如果超越了原占地面积,属于无权占有土地的行为,未取得相关审批许可的,属于违法建筑,可能会被强制拆除。司法强拆是指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模拟拆迁的法定程序是什么1、发布模拟公告:一般是由市、县、区为本次“拆迁”征收主体,征收主体同意后,由市、县、区房管部门组织发布公告。2、调查房屋登记:房屋征收部门对居民的改造意愿进行调查,同时对建筑的权属、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对改造的意愿和调查的结果进行公
    2023-06-23
    117人看过
  • 定金能否退还,合同未达成协议?
    能否退定金有以下三种情况:1、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2、一方无故不在约定期限进行协商或擅自改变认购书中的内容而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调整致使一方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则。综上可知,能否退还定金关键是你是否在约定时间与开发商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事宜进行协商。购房定金能不能退购房者毁约的定金不能退,由于卖房者违约或者其他法定可以退定金的情况发生的,定金可以退。具体可以退定金的情形如下:1、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2、交付定金后开发商又拒绝出售房屋的。3、交付定金后开发商不能开发或预售该商品房,导致购房合同无法签订的。4、出现合同约定的退还定金的情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
    2023-07-06
    357人看过
  • 未签拆迁补偿协议能拆除吗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释义(二十七至三十五条》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补偿决定应当公平,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房屋征收的基本原则应当是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一、不
    2023-03-30
    352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动迁
    词条

    动拆迁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的拆迁。包括对房屋整体或部分拆除,以及对被拆迁人重新安排建设用地的过程。 动迁补偿标准是指根据不同地区政策和实际情况,对被拆迁人给予的补偿标准。一般来说,动迁补偿标准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 更多>

    #动迁
    相关咨询
    • 达成协议还能否向起诉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若职工就工伤赔偿问题与用人单位在有关部门主持下达成协议,但后来反悔了,还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劳动法第80、82、83、84条之规定,劳动者因工伤赔偿问题与用人单位无论在何种单位或部门主持下,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均应切实履行。如果有关人员没有采取威胁、利诱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自愿原则的基础上所达成的协议,就应视为合法有效。若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 能否起诉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13
      能起诉拆迁补偿协议无效,但是要准备好可以证明协议无效的证据。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拆迁期间未达成的协议可以起诉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13
      拆迁期间未达成的协议可以起诉。 根据法律规定,拆迁期间拆迁部门与被拆迁人不能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征收部门可以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是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 对拆迁期间未达成的协议能否申请民事诉讼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9
      对拆迁期间未达成协议不属于民事诉讼,属于行政诉讼,需要提起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
    • 达成仲裁协议能否再提起诉讼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4
      不能。 ⒈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⒉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