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推翻恶意债权转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20:32:20 431 人看过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损害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申请法院予以撤销,恢复原状,并追回转让财产的权利。

一、企业破产欠款怎么办

企业破产了对欠款的处理办法如下:

1、公司破产后会有专门的债务处理小组对债务进行梳理;

2、对公司所有资产和债务梳理完成后,开始资产处置及资金回款;

3、根据实际回款的金额对相应的债权人按比例进行资金分配,完成债务清算。

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1、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2、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二、破产重组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1.申请的前提条件不同。虽然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启动的,但破产重整的前提是企业仍有挽救的希望,并获得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同意。

2.申请主体不同。就破产清算来看,除债权人、债务人外,在企业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对于破产重整,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同时,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另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存在破产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3.申请的时间不同。关于破产重整,企业法人只要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而提出破产清算,以债务人已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即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4.可采取的措施不同。破产重整企业可以运用多种重整措施,达到恢复经营能力、清偿债务、避免破产的目的,除延期或减免偿还债务外,还可采取向重整者无偿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核减或增加注册资本,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新股或债券,将债权转为股份,转让经营或资产等方法。而破产清算情形下,管理人只能对破产财产进行变价和分配,可采取的措施较少。

5.对担保物权的限制不同。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即别除权,其就特定财产的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不受破产清算程序的限制。但在重整期间,为保证债务人不因担保财产的执行而影响生产经营,法律明确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使用,除非担保物有损害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且足以危害担保权利人权利的,担保权人才可以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三、公司宣告破产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公司宣告破产的法律后果有:

1、需要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2、丧失对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

3、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4、由人民法院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2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转让相关文章
  • 债务人进行恶意转让财产,债权人如何维权?
    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债权人可以撤销。债权人是享有撤销权的,法律规定当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以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与债权人提出破产有没有区别呀债权人和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区别是存在的,破产原因及破产程序上都有显着的区别。债权人申请破产时需要查审其债务人能否清偿债务,债权人还能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破产清算的申请;而债务人是没有权利向法院提出对债权人破产清算的申请。《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23-08-11
    196人看过
  • 如何应对恶意债权转让行为的风险?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破产财产的管理人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损害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申请法院予以撤销,恢复原状,并追回转让财产的权利。债权人不同意债权转让如何处理?债权人不同意债务转让的,债务人不得转让债务。即使债务人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只要未经债权人同意,其转让行为便无效。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五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
    2023-07-07
    244人看过
  • 恶意转让股权是否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股权转让行为是无效的。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他人恶意转让股权该怎样收集证据证明可以收集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
    2023-08-13
    399人看过
  • 主债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债权转让条件,主债权转让
    转让主债权的条件有:一、主债权有效存在,主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内容;二、主债权转让人必须具备处分债权的能力,并与受让人就主债权转让达成协议;让与主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根据主债权的性质不得让与或依主合同约定不得让与者除外;主债权让与必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才能对债务人产生效力。主债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1、主债权的转让必须是在保证期间内发生的保证期间是担保银行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限。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在保证期间内,主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换言之,银行的保证责任随着保证期间的届满而消灭,在保证期间届满之后,主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就与担保银行毫无关系了。2、主债权的转让必须依法或依约作出首先,须有合法有效的主债权存在,这是主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其次,主债权须有可转让性,依据债权的性质(如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债权或基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特殊信任
    2023-08-09
    410人看过
  • 恶意抢注商标转让会怎样处罚
    恶意抢注商标转让的法律处罚,首先经过商标管理局的审查后,然后商标持有人通过诉讼的方式胜诉后,那么商标持有人是可以要求恶意抢注方,对于这一商标案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一个商标的价值较大,一旦自己没有及时去注册,就有可能遭受他人恶意抢注。要是对方注册完成了,那么以后之前的商标权利人想再用这个商标就会容易产生纠纷。因此,最好在发现自家的商标被抢注了,就要及时采取手段维护权利。其实,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之后,接下来的维权手段还是较多的。一般地,商标权利人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裁定申请。不过,这个申请要想成功,申请人就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使用该商标在先,而且是具有一定影响力,另外还要证明他人以不正当手段抢注。同时,建议必须在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当然了,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在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的时候还需要提供较多东西证明的,建议最好就是委托个专业的知识
    2023-04-29
    90人看过
  • 他人恶意转让股权该怎样收集证据证明
    可以收集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3-06-13
    164人看过
  • 债权转让怎样进行?
    债权转让应按下列程序依法进行:1、由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订立转让债权的书面协议;2、由债权人及时地通知债务人;3、由债权人办理债权的转移手续;4、由债务人向受让人履行义务,行使抗辩权。一、债务承担人对债权人如何行使抗辩权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转让行为就生效,权利的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和原债权人同样的权利,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二、次债务人的抗辩权如何行使?次债务人的抗辩权的行使: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转让行为就生效,权利的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和原债权人同样的权利,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
    2023-04-02
    480人看过
  • 显名股东恶意转让股权怎么办
    一、显名股东显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人。显名股东要符合相关法律关于公司投资主体的规定,显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为公司;可以为单独的自然人,也可以为多个独立的自然人。二、显名股东恶意转让股权怎么办名义股东并不享有真实的股东权利,只是替代隐名股东持股,公司所得的受益都是归隐名股东的,所以名义股东擅自转让股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如果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有效的。如果受让人是善意的第三人(不知道对方是名义股东无权处分股权),并且以合理的对价购买了股权,那么受让人就能善意取得该股权。隐名股东就不能追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
    2023-03-17
    87人看过
  • 股东权益的被恶意转让怎么办
    如果受让人属于善意取得的,实际出资人无法追回该被转让股权的所有权。但是可以要求无处分权的名义股东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一、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的要件有哪些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要件有:1、票据权利是独立有效的;2、出让票据的是无处分权人;3、受让人是善意的;4、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5、办理了登记或交付的手续。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
    2023-06-27
    167人看过
  • 恶意串通转让股权损人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为人逃避责任,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刘霞(化名)将其在安阳市丰源农资有限责任公司46%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其二哥刘强(化名),并经工商管理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其转让股权的行为究竟是否有效呢?8月16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效力为人逃避责任,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刘霞(化名)将其在安阳市丰源农资有限责任公司46%的股权无偿转让给其二哥刘强(化名),并经工商管理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其转让股权的行为究竟是否有效呢?8月16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效力纠纷案件,判决被告刘霞与被告刘强于2009年4月2日所签订的安阳市丰源农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事情还要从被告刘霞的儿子尚山(化名)说起,2008年11月26日尚山无证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将原告平安(化名)撞成重伤,后尚山犯被内黄县人民法院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本案被告刘
    2023-06-09
    361人看过
  • 债权转让注意问题私人债权能否转让
    私人债权可以转让,转让要注意下列问题:一、转让债权要通知债务人。二、下列债权不能转让:(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三、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转让的效力问题有哪些债权转让的效力问题其具体包括:1、对内效力,即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转让合同的效力。对债权人与受让人而言,债权转让的实现意味着债权让与人退出了原债权债务关系,其在原债权债务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由受让人承担。2、对外效力,即债权与对债务或第三人产生的效力。在达成转让协议后,并且通知债务人后,对债务人而言就确定了债权的归属。债务人便可依据通知清偿债务。也可以根据通知履行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
    2023-07-27
    116人看过
  • 怎样推翻笔迹鉴定
    一、怎样推翻笔迹鉴定需要找鉴定机构,即使是乱写的也能鉴定出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八十五条公诉人、当事人或人民法院为了诉讼的顺利进行,对于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可以聘请具有专门知识、技术、经验的专家证人,在诉讼中,以鉴定结论、专家意见书或其他方式作证。第八十六条当专家证人与本案的当事人有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的,或认为自己不能胜任本专门性问题陈述的,可以申请回避,公诉机关、当事人或人民法院可以另行聘请或指派。第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对于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聘请有鉴定资格的专家,进行鉴定。二、怎么做笔记鉴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笔迹进行鉴
    2023-06-06
    468人看过
  • 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债权人是否可以撤销呀
    债务人恶意转让财产债权人可以撤销。债权人是享有撤销权的,法律规定当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以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多少年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一年。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民法典如何行使债权撤销权《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
    2023-06-22
    176人看过
  • 恶意转让公司逃避债务合法吗?
    不合法。实践中,一些债务人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权债务,以达到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目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这一行为属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应属无效。因此,如果债务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虚构交易合同,致财产转移,损害其利益,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财产转移行为无效。实务中,要试图证明债务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实属不易,债权人需要负担相当大的证明责任。下面以一则现实中发生的股权转让案件为例,介绍恶意串通转让股权行为无效认定的问题。二.股份转让的规定是什么?一般指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股份转让一般包括股份回购和并购。股份转让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持有人自愿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受让
    2023-06-25
    41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债权转让
    相关咨询
    • 债权转让可否推翻债权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26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不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形有: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 如何推翻债权转让无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8-15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不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情形有: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 那个恶意转让债权是怎样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4
      按照相关规定,那个恶意转让债权的事,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88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1]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
    • 如何认定恶意债权转让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其法律特征如下:第一、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前提下,由原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出让权利的主体是债权人;第二、债权转让的内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第三、债权转让,受让的主体是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而权利相对义务的承载主体是原债务人;第四、债权转让成立,原债权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而受让人作为新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成立并生效,债务人对受让人履行债务。
    • 怎么认定恶意转让债务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6
      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可以认定恶意逃避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