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下达后怎样才能减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21:52:16 469 人看过

只要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条件的,就可以减轻处罚。比如以下几种情况: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一、哪些情形可以减轻一般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什么情况下减轻行政处罚

1、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备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3、犯罪预备,中止或未遂,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7月17日 04: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立功相关文章
  • 在什么情况下行政处罚能够减轻或免除
    一、在什么情况下行政处罚能够减轻或免除专业分析:行政处罚的减轻和免除的情形如下:(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即免除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刑法》第六十八条【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能够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能够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行政处罚能够折抵刑罚的情形有什么多数行政违法行为在处罚问题上不存在刑期的折抵问题。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折抵刑罚的问题是需要在特定条件下才会发生的,这一特定条件是:第一,这一行政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和刑事法律规范,根据这两个法律规范的规定都要给予处罚;第二,行政机关
    2024-01-29
    81人看过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达后什么时候后下达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达后,如果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权的,则可以立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也可以自受理案件后三十日内下达处罚决定书;如果是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日。一、嫖娼后报警如何处理1、如果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只会给予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并罚不会超过20天,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确定的拘留期满时,就可以从看守所出来了。2、如果涉嫌犯罪,在看守所关押的时间,包括刑事拘留期限逮捕后的侦察羁押期限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如果没有判刑或是判决有罪、但判缓刑的,就可以放出来了。(1)刑事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2)逮捕后的侦察羁押期限:一般是二个月,复杂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是三个月。有特殊情况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还可以再延长。(3)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以延长半个月。综上:如果不是特别严重的刑事
    2023-04-03
    397人看过
  • 行政处罚优惠规定:从轻减轻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减轻处罚细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
    2023-07-11
    422人看过
  • 法院的行政处罚下达多久才开始执行
    行政处罚失效的时间为两年,如果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一、违法转包的处理有时效吗违法转包的处理有时效。违法行为发生或终了之日起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即就是后来发现了也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对于转包行为,因为其属于有继续状态的违法行为,应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追究时效。二、行政处罚两年半和六个月和一年有什么区别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而行政处罚时效6个月在这个时间范围内,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三、违法犯罪是否有时效性违法犯罪具有时效性。对于需要给予治安处罚或行政处罚的违法行
    2023-06-27
    307人看过
  • 贪污罪犯怎样才能减轻刑罚?
    贪污犯判刑后可以减刑的条件:(一)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二)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三)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四)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五)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一般贪污罪是怎么判刑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
    2023-07-06
    185人看过
  • 行政处罚减少条件或减轻条件是怎样的?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一、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区别是怎样的?1、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如没收财产之所以是行政处罚,因为它是对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最终剥夺即处分;而行政强制措施是对相对人权利(特别是财产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一种临时限制,如查封财物之所以是行政强制措施,因为它不是对该财物所有权的最终处分,而仅是在短期内对该财物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临时限制。2、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必然以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违法为前提;行政强制措施不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与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是否违法没有必然联系。它可以针对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也可针对相对人
    2023-06-20
    442人看过
  • 犯下罪行两年后能否减轻刑罚?
    判两年最多可以减刑一年。可以减刑的条件有:(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的;(3)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4)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方面表现突出;(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坐牢多长时间可以减刑原判刑期五年以上的,一般投入执行一年半以后方可呈报减刑。也就是入监一年半后方可申请首次减刑,之前在看守所的时间是不计算在内的。五年以下的是一年后可以呈报减刑。每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罚金、民事赔偿、没收财产等财产刑没有履行的,非法所得未收缴的,一般不予以减刑假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023-07-11
    238人看过
  • 那种证据才可以下达行政处罚书吗
    关于行政处罚的证据类型,主要包含以下几种:首先是书证,即采用文字、符号、图案等方式来承载和呈现思想内容,以此证实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其次是物证,其定义为所有物理形态呈现的证据,亦能用于证明案件事实;再者是视听资料,这一类证据则着重于通过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将某些音响或其他信息转化为可征认定案事实的资料;然后是证人证言,包括那些知晓行政违法行为且无意愿且有能力陈述的人为行政机关或组织提供口头陈述;接下来是当事人的陈述,这一部分主要涵盖了行政违法行为人对其行为的陈述;再次是鉴定结论,它是针对特定案件中的专业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得出的权威性结论;最后是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以及无法忽视的电子数据,这些都是行政处罚案件中必不可少的证据手段。关于行政复议程序的中止情况,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八种情况:第一种是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但他的近亲尚未确定是否会参与到行政复议过程中来;第二种是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
    2024-05-15
    60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中的减轻处罚怎么理解
    行政处罚的减轻情形认定包括: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后果的、违法行为受他人胁迫的、配合行政机关有立功表现的、以及其他依法从轻或减轻的情形等。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受诱骗或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同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2024-05-03
    418人看过
  • 怎样的行政处罚才能成立
    《行政处罚法》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法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辨,行政处罚不能成立。行政处罚的成立是指行政处罚的法律效力即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最终形成。根据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处罚的成立应具备下列六项条件:(一)有明确的当事人。行政处罚是引起行政法律关系产生的行政法律行为,在此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处罚主体与被处罚的当事人各为一方,缺少任何一方,行政法律关系便不可能成立;行政处罚的法律效力体现在对行政处罚主体和被处罚的当事人身上,没有明确的当事人,行政处罚的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便无从谈起;行政处罚所确定的制裁内容要有一定的当事人来承受,当事人不确定或无当事人,制裁内容则无法实现。因此,行政处罚必须有明确的当事人才能成立。(二)行政处罚要有具体的制裁内容。行政处罚的制裁内容是行
    2023-04-24
    356人看过
  • 行政处罚警告减轻如何处罚
    一、行政处罚警告减轻如何处罚对违法人员作出警告行政处罚时,警告不适用减轻处罚的,警告是口头作出的一种处罚,告知被处罚人以后遵守规定。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第三十三条
    2023-04-22
    437人看过
  • 行政处罚书下达后是否可撤销
    一、行政处罚书下达后是否可撤销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后,是可以撤销处罚决定书的。行政机关在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以后,应该主动去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二、行政处罚的管辖有什么规定1、根据规定,行政处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2、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的行政机关如果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另行规定或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依法委托,不得享有、行使行政处罚管辖权。3、两个以上依法享有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机关如对同一行政违法案件都有管辖权,在案
    2023-06-17
    129人看过
  • 受理案件后多久下达行政处罚
    一、受理案件后多久下达行政处罚1、行政机关受理案件后,应当在7日内进行调查,并且作出处理决定,确有违法事实的,可以给予行政处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1)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2)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
    2023-06-11
    482人看过
  • 行政法中有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中是有从轻和减轻处罚情形的,从轻和减轻处罚的情节包括14-18周岁未成年人违法、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私分没收财物要承担什么责任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如果出现私分没收的财物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不过不少私分行为难以让人识别,尤其是行政处罚的相对人,如果遭遇不公处罚变相给相关工作人员私分财
    2023-06-02
    34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立功
    词条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情形的行为。... 更多>

    #立功
    相关咨询
    • 我想咨询下对于行政处罚如何才能减轻处罚
      天津在线咨询 2024-09-14
      行政处罚减轻处罚的情形有如下几点: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 4、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减轻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减轻减轻解释
      北京在线咨询 2024-09-03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行政处罚适用的一条原则。那么,办案人员在办理具体案件时应当如何正确把握该原则呢?首先,要明确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含义。从轻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处罚方式和处罚幅度内,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给予较轻的处罚。即行政相对人有法定从轻处罚的情形,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对其在数种处罚方式所允许的幅度内适用较低限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处罚的最低限以下,依法对行政相对
    • 怎样才能从轻或免于行政处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8
      免予处罚 免予处罚是指因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事由存在,行政执法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违法但实质上不应承担违法责任的人不适用行政处罚的行为。 2、应当处罚和可以处罚没有明确的区别和使用情况。 3、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 (1)从轻处罚 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轻种类或者较小幅度的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的最轻处罚种类和最小处罚幅度以下给予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七
    • 行政处罚后刑事责任能否减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17
      不能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反行为构成犯罪的,应该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给予行政处罚后,如果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第二十八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
    • 行政复议能否减轻处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对行政复议能不能减轻处罚规定了四种“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当事人具备这四种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有权选择作从轻处罚,或者选择作减轻处罚以及选择减轻处罚的幅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五条也授予了行政机关选择是否减轻处罚的裁量权。提问所述情形下行政机关选择的从轻或减轻处罚,均属行政复议和解的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