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是否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1 14:56:15 471 人看过

一、人身损害是否能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人身损害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能够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双方协商偿还。如果人身损害是个人债务的,由个人财产承担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房屋拆迁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房屋拆迁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遗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继承的遗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遗产,不属于共同财产,是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n(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n(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n(三)知识产权的收益;\n(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n(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n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12: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特殊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能否执行?
    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根据不同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来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2023-03-14
    372人看过
  • 放弃继承权是否会损害夫妻共同财产?
    丈夫放弃继承权不是侵犯夫妻的共同财产。一方因继承取得的财产虽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继承尚未开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动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收益;3、知识产权收益;4、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妻子单方终止妊娠是否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害?生育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夫妻双方各自享有生育权,只有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行使这一权利,生育权才能实现。《妇女权益保障法》赋予已婚妇女不生育的自由,是为了强调妇女在生育问题上享有的独立权利,不受丈夫意志的左右。由于自然生育过程是由妇女承担和完成,妇女应当享有生育的最后支配权。如果妻子不愿意生育,丈夫不得以其享有生育权为由强迫妻子生育。妻子未经丈夫同意终止妊娠,虽可能对夫妻感情造成伤害,甚至危及婚姻的稳定,
    2023-07-07
    169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不属夫妻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条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济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第6条又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即是说夫妻共同财产仅限于上述规定,残废者生活补助费不在上述规定之列。残废者生活补助费,是受害人因残废而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进而使受害人因此减少或丧失生活来源而依法从致害方得到的物质补助,该补助是基于消费损害赔偿这一法律关系而取得,旨在弥补受害人所减少或丧失的生活来源。因此
    2023-06-05
    368人看过
  • 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能否反诉
    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案件向法院起诉后,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诉讼请求处分和反诉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四十三条按撤诉处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一、反诉的特征(1)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由于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因此反诉的原告即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当事人是特定的,而且反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具有双重性。(2)请求具有独立性反诉具备诉成立的要件,是一种独立的诉。反诉虽然是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向原告提出的反请求,但是它并不因此必然地依赖本诉而存在。被告提出的反诉本身具备着起诉的要件,因此即使本诉撤回,反诉也能够独立
    2023-06-25
    410人看过
  • 担保人能否执行夫妻财产?
    一、担保人能否执行夫妻财产?不会执行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属于被执行人夫妻共同财产,但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个人债务案件中,执行机构仅能执行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配偶间协商。担保人配偶的财产不可以执行,担保人是以个人名义提供的担保,要执行也只能执行担保人个人的。如果想执行其夫妻共同财产也需要对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毕后才能执行。如果夫妻财产没有进行分割,则不能直接执行。除非担保的时候夫妻双方都签字了,这种情况属于夫妻双方担保,可以执行双方的财产。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如果在担保
    2023-02-07
    309人看过
  • 我朋友就想用夫妻共同财产赔偿他人,发生人身损害,用夫妻共同财产赔偿他人吗?
    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也明确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和个人债务的范围。跟根据你提供的资料来看不可用夫妻共同财产赔偿他人,这属于法律规定的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
    2023-08-10
    307人看过
  • 怎样才算损害夫妻共同财产
    一、怎样才算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内或者离婚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的,可以认定损害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这些:(
    2023-06-12
    387人看过
  • 共同财产是否可用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执行?
    夫妻共同债务可以执行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共同生产生活需要所承担的债务。能够明确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时共同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能够完全偿还债务,则无需继续下一步的分割程序。如果不能完全偿还,夫妻将继续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偿还。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全部清偿。夫妻共同债务能执行夫妻开设的公司财产吗夫妻共同债务不能执行夫妻开设的公司财产。股东一旦把自己的财产投入公司,就丧失了所有权,而取得相应的股权,公司财产的支配权只能由公司独立行使,因而法院不能直接执行该公司的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可从债务产生的时间和目的进行认定,具体标准如下:1、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2、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主要用于家庭生活或配
    2023-07-07
    305人看过
  • 夫妻能否作为共同被执行人
    一、夫妻能否作为共同被执行人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追加为被执行人。执行程序中追加被执行人,意味着直接通过执行程序确定由生效法律文书列明的被执行人以外的人承担实体责任,对各方当事人的实体和程序权利将产生极大影响。因此,追加被执行人必须遵循法定主义原则,即应当限于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追加范围,既不能超出法定情形进行追加,也不能直接引用有关实体裁判规则进行追加。二、被执行人的主要权利是怎样1、申请执行人员回避,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执行。2、可以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3、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人民法院就异议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被执行人对人民法院的罚款、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4、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案外人异议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
    2022-01-12
    439人看过
  • 合同纠纷是否会执行夫妻共有财产
    一、合同纠纷是否会执行夫妻共有财产是否会执行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可以执行共同财产的。以下情形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怎么确认财产是夫妻共同财
    2024-01-07
    488人看过
  • 因为人身损害所贷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因损害赔偿所贷款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损害赔偿所贷款是因为当事人侵权责任的法律后果,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责任,为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个人自己偿还。一、夫妻离婚时债务如何承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债务包括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两种,负担时分情况而定:1、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担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可以协商决定由谁偿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2、不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借债一方偿还。二、夫妻之间分居后的还贷怎么算夫妻分居后的还贷的计算:因为夫妻只是分居,还没有解决婚姻关系,所以贷款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偿还。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但如果一方能够证明该贷款确实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应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偿还。三、离婚时,信用卡欠款怎么办?信用卡欠款离
    2023-02-18
    406人看过
  • 丈夫个人欠款未还,可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则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只要夫妻一致同意用共同财产来偿还单方个人的债务,是可以进行的。一、夫妻个人债务如何认定与处理夫妻个人债务一般是指男女一方在婚前所欠的债务,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的、为满足个人欲望而挥霍享受所负的债务。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对于夫妻单独所负的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负债一方确无实力偿还的,也可以说服另一方代为偿还,但必须以自愿为原则
    2023-03-12
    489人看过
  • 抵押贷款是否会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利益?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贷款,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的没有效,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将夫妻财产抵押的,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一方的财产权。夫妻共同财产抵押贷款要双方签字吗答案是肯定的。办理抵押贷款时,是必须要求产权人及其配偶都出面签字的,因为牵涉到夫妻共同财产分配问题。同时,结了婚之后房子就是共同财产借款也属于共同负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所以都是需要双方签字的。而从房子抵押贷款办理流程的角度来看,如果没有房屋共有人任何一方的同意,此项业务都很难成功办理。具体来说,房子抵押贷款的流程如下:1、借款人要找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评估,取得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2、夫妻双方到场提交上面的资料并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3、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4、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5、借款人分期或一次性偿还
    2023-07-06
    449人看过
  • 合同纠纷执行夫妻财产是否能够
    一、合同纠纷执行夫妻财产是否能够合同纠纷执行夫妻财产是否能够,需要看是否是夫妻共同共同行为,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夫妻共同财产还个人债务是否能够夫妻共同财产一般
    2024-01-29
    10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2022年能否直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5-11
      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直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
    • 中国公安执行局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08
      债务是被执行人的个人债务时,被执行人的配偶不得追加为被执行人,也不得执行被执行人配偶的个人财产。原则上,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务确实是债务人的个人债务,那么没有债务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抗债权人的请求。如果判决中没有明确认定债务的性质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选择追加或不追加。未申请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债务的
    • 夫妻一放是执行人怎么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7
      在执行程序中,对于法律文书直接确定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的,直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是没有任何争议的。如果法律文书确定夫妻一方为义务主体,夫妻共同财产能否作为被执行财产,或者另一方有无履行的义务,尽管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在执行实
    • 刑事赔偿金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03
      1、夫妻双方对该债务进行了约定,由一方负担,并告知债权人的,不应当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未告知债权人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2、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后,夫妻双方经法院判决、调解或协议离婚的,不论财产归谁所有,原属夫妻共同财产的,该财产仍得以执行,共同财产执行完毕仍不能全部履行义务的,夫妻双方均负继续偿还债务的义务; 3、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前,夫妻双方经法院判决、调解或协议离婚的,对共同债务仍应以原
    • 特殊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能否执行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22
      特殊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能被执行。 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有: 1、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的; 2、夫妻一方承担责任的,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 3、一方承担责任,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仅执行负履行义务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