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虚假债务的表现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4:51:02 267 人看过

(一)债权人往往是债务人的亲友。

(二)该类债务没有书面借据或欠条,往往都是口头约定,问其为何不打借条或欠条,皆称“讲诚信”。

(三)如果是民间借贷债务,债权人对借款用途不清楚,债务人不能准确说明借款用途,因为虚假的陈述难以自圆其说,当事人不会画蛇添足;如果是合同之债,该笔合同所负债务一定是举债一方当事人亏本经营。

(四)借款金额较少,因为大额的借款难以说明其用途,小额借款可以以生活或急用予以搪塞。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9: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虚假债务是什么,虚假债务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虚假债务是什么编造虚假债务是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诸多手段中最为恶劣的一种情形,在诉讼过程中一经查实属伪造债务,法院一般会以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给予司法处罚。但在实践中,给予处罚的相对较少,主要原因是查实伪造相对困难,一般的做法是对该债务不予认定。但即便这样,对受害方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虚假债务的处理办法是什么实践中,编造的虚假债务数额常常不小。究竟该如何应对虚假债务呢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探究:1.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2.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虚假债权人大多编造的理由是,对方因公司经营需要向对方借款,若该债款不是用于股东出资,则不应由个人承担;3.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4.从借款时间上的纸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离婚案件中虚假债
    2023-12-20
    494人看过
  • 离婚时虛假债务有哪些表现
    一、离婚时虛假债务有哪些表现(一)债权人往往是债务人的亲友。制造虚假债务的当事人也害怕虚假债务缠身,为防止弄假成真,弄巧成拙,与当事人串通的第三人,非亲即友,绝对不会是普通合作伙伴;(二)该类债务没有书面借据或欠条,往往都是口头约定,问其为何不打借条或欠条,皆称“讲诚信”。笔者认为是大家信任高科技,认为现有的鉴定技术可以鉴定出签字的时间,当事人不想作茧自缚;(三)如果是民间借贷债务,债权人对借款用途不清楚,债务人不能准确说明借款用途,因为虚假的陈述难以自圆其说,当事人不会画蛇添足;如果是合同之债,该笔合同所负债务一定是举债一方当事人亏本经营。(四)借款金额较少,因为大额的借款难以说明其用途,小额借款可以以生活或急用予以搪塞。二、法院关于虚假债务的处理(一)通知债权人到庭接受询问,首先明确告知其伪造证据,作虚假陈述的后果,并加以法律释明,给其震慑力;其次要求其详细陈述债务形成过程,并从逻辑次
    2023-06-01
    194人看过
  • 虚假财务报表的常见表现形式
    1、虚假财务报表的常见表现形式一般分为两类,一是人为编造财务报表数据,二是利用会计方法的选择调整财务报表的有关数据。人为编造的财务报表,往往是根据所报送对象的要求,人为编造有利于企业本身的财务数据形成报表。这种形式手段较为低级,或虚减、虚增资产,或虚减、虚增费用,或虚减、虚增利润等,但往往报表不平衡(子项之和不等于总数)、帐表不相符、报表与报表之间勾稽关系不符、前后期报表数据不衔接等。利用会计方法的选择形成的虚假财务报表,手段较为隐蔽,技术更为高级,更难以识别,常见的手段有:(1)调整收入确认方式,使利润虚增或虚减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可以采取三种收入确定方式:A、销售行为完成(商品已销售,商品发出,取得权利;劳务已提供),无论货款是否收到,即可视为收入实现;B、按生产进度确认(完工程度或工程进度);C、按合同约定确认,主要指分期付款销售方式。同时规定,在确认营业收入时,还应扣除折扣、折让、销售
    2023-12-14
    322人看过
  • 虚假出资是什么,常见表现是什么
    1、虚假出资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主要目的是为了吸引其他发起人或股东的投资,即欺骗的是其他发起人和股东。2、公司的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3、利用估价不当的方法虚假出资。在我国,出资方式除了货币之外,还有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而后几种出资方式,由于不是货币形式,是需要估价的。往往授意估价机构高估价格,以达到需要虚假出资的目的。4、利用虚假验资的方式虚假出资。由于验资是由中介机构实施的,投资人往往通过中介机构出具的虚假的验资报告来达到虚假出资的目的。5、抽逃出资。投资人在利用向他人借
    2023-06-19
    446人看过
  • 离婚协议中虚假债务的认定方法
    债权人往往是债务人的亲友。该类债务没有书面借据或欠条,往往都是口头约定,问其为何不打借条或欠条,皆称我们是出于诚信。如果是民间借贷债务,债权人对借款用途不清楚,债务人不能准确说明借款用途的,因为虚假陈述难以自圆其说;如果是合同之债,该笔合同所负债务一定是举债一方当事人亏本经营。离婚协议书上离婚之后还可以反悔吗?离婚协议签订后一般是不可以反悔的,但如果协议签订后尚未生效的可以反悔。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经签订后依法生效的,当事人不得就离婚反悔,且当事人就财产分割反悔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
    2023-07-07
    451人看过
  • 离婚虚假债务证明
    离婚一方伪造债务的证明方法:1.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2.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3.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一、怎么证明债务不用于家庭生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来搜集证据来证明。实践中主要看借款与婚后生活的关联性及其合理性。以下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这样的情况比较少,因为一般情况下夫妻间财产、债务约定是秘密的,第三人无法得知,而在该类型纠纷中,夫或妻必须对”第三人知道该约定”进行举证。3、能够证明该债务不在夫妻关系
    2023-03-10
    353人看过
  • 法院宣判离婚案件出现虚构债务罪处罚是怎么样的
    离婚案件中虚构债务的处罚是: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对方发现虚构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此同时,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程序是怎么样的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1、审理前的准备,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诉,决定受理案件以后,在开庭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判的顺利进行,由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作必要的准备工作和活动。2、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审判前的准备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适宜场所设置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的全过程。开庭审理是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阶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一般民事案件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公开审理为补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
    2023-08-18
    285人看过
  • 虚假发票的常见表现形式是什么
    一是具有真实的业务背景且入账发票正规,但发票开具的内容与业务背景不相符。此类形式主要是购货方出于规避监管或销货方为了偷逃税款等目的,不遵循真实的业务背景,通过非正常手段为购货方提供发票入账或找第三方借用发票,或以其他发票顶替,使购货方得以规避相关行政审批。二是发票真实但编造虚假业务背景,以达到套取资金形成账外账或骗取银行贷款等非法目的。此类形式主要是购货方主观故意虚开发票,利用虚假业务背景的发票入账,或者找第三方代开无真实业务背景的发票,通过发票证明其虚假的业务背景,再通过销货方提现后存放在账外,以脱离正常的财务监管。三是具有真实业务背景但入账发票虚假,销货方少计收入偷逃税款。此类形式主要是销货方为了达到少计收入少缴税款等目的,为购货方提供虚假发票,而购货方未认真审核发票,造成虚假发票入账,一定程序上掩盖了销货方的违法违纪行为。四是业务背景及入账发票均为虚假,以便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等。一
    2023-03-29
    368人看过
  • 如何认定离婚诉讼中虚假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的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审判人员应该严格按照规定,对有争议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进行审核认定。当夫妻共同债务是否虚假存在争议时,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分别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甄别判断。(一)虚假债务形成的原因分析。按照一般情况,与第三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主要是经营过程中资金链出现了断裂或者日常生活中遇到了暂时的困难情况,不得已情况下才向第三人举债。在婚姻关系的另一方不认可的情况下,应该让婚姻关系的债务人举证证明所借资金的使用用途。主要包括两个方面,资金支出事实的存在以及当时遇到的自备资金匮乏,难以满足正常资金支出的需要。通过这两个方面的查证,不仅可以查明债务是否虚假,而且在债务真
    2023-04-17
    140人看过
  • 如何处理离婚案件中的虚假花销?
    离婚案件中假造花销的处理:1、离婚案件中假设费用的处理,一方隐藏、转移、出售、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隐藏、转移、出售、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2、离婚后,对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予以制裁。离婚案件中的债务纠纷处理问题假借离婚逃避债务,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通过制造虚假债务,多占财产、化解个人债务,侵害婚姻无过错方利益等情况却屡见不鲜。离婚案件中的债务纠纷处理问题离婚债务处理的现状是当事人心态复杂,扰乱正常的举证、质证等诉讼活动的进行。由于离婚当事人的职业、年龄、社会地位、所处环境不同,从而造成各自对债务处理的目的也不同,常见以下几种:1、离婚当事人双方均不举债。这种当事人往往负债较多,且多是共同债务,双方合意不
    2023-07-03
    465人看过
  • 夫妻离婚后发现债务是虚假的,能否获得赔偿?
    这是可以请求赔偿的,因为夫妻债务需要共同财产来偿还。所以在之后的夫妻分割共同财产时就会去除用来偿还的那一部分财产。也就是说分的财产就减少了。当然可以请求赔偿。可以先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的诉讼。民事诉讼中可以请求赔偿吗民事诉讼中,可以要求赔偿。具体如下: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2023-07-05
    55人看过
  •  发现离婚时存在虚假债务,如何应对?
    在离婚诉讼中,若其中一方涉嫌伪造债务,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减少或免除其应承担的债务,以便在分割财产时得到公平对待。此外,离婚后,原配偶还可以就分割的财产再次提起诉讼,寻求重新分割的机会。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若其中一方涉嫌伪造债务,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减少或免除其应承担的债务,以便在分割财产时得到公平对待。此外,离婚后,原配偶还可以就分割的财产再次提起诉讼,寻求重新分割的机会。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发现配偶伪造债务,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发现配偶伪造
    2023-08-20
    340人看过
  • 虚假诉讼罪的主观方面表现是什么
    虚假诉讼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来说是直接故意,明知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本罪并未规定行为人需具备特定的主观目的,所以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的主观目的是否为了谋取利益,谋取利益的性质是否正当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一、虚假诉讼罪的结果1.“严重侵害”关于虚假诉讼罪他人合法权益的侵害程度,《刑法修正案(九)》作了专门规定,限定为“严重侵害”。立法原由。刑法条文作此修改是为了与《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相协调。普通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已有《民事诉讼法》进行规制。刑法的制裁措施的严厉性决定了刑法的发动与其他部门法相比具有最后性的特点,即只有在行为超出了其他法律的规制范围时才能受到刑法的评价。只有当行为达到了“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程度时才能适用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严重侵害”的地位。“严重侵害”属于本罪的构成要件,因此成立“严重侵害”不仅需要违法事实,而且需要责任。立法者作此规定主要
    2023-02-25
    449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虚假债务的种类包括哪些
    按照虚构债务的动机来看,可以分为侵财型虚假债务和束缚婚姻型虚假债务。按照债务的表现形式,虚构债务可以分为有债务凭证的债务和无债务凭证的债务。按照虚假债务的形成时间来分,虚假债务可以分为在诉讼程序启动之前形成的虚假债务和在诉讼过程中形成的虚假债务。根据虚假债务形成是否与第三方介入,可以将虚假债务分为有第三方介入型虚假债务和无第三方介入型虚假债务。离婚诉讼中对离婚时债务的处理与债务诉讼中对离婚时债务处理相对应,在离婚诉讼中对债务的处理,可以称为离婚时债务处理的第一阶段。从理论上讲,这一阶段处理的仅仅是离婚双方内部对债务的分担问题并不发生债务实际清偿的结果。但在实践中,这一阶段的处理却会对将来的债务实际清偿发生实体和程序两方面的直接影响,它不仅直接影响着债权人实体权利的实现,更影响着在多大程度上的实现。离婚诉讼中对债务处理的实体方面的任务是认定债务是否存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单独债务,并
    2023-07-23
    228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虚假离婚在实践中的表现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3
      一、双方不是真实离婚的特征: (1)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2)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等。 二、附
    • 男的弄虚假债务被发现,离婚中的虚假诉讼债务法院怎么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五条规定,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刘某庭后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在公安机关面前,李某的阴谋诡计被揭露,不仅如意算盘落空,自己也因触犯刑律而锒铛入狱,还害了两位好友,
    • 离婚案件中的虚构债务是否算犯罪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2-19
      离婚时虚构债务一般是不会涉嫌犯罪的,但是为了惩戒其虚构债务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婚后,当事人发现自己的配偶在离婚时由此行为的,可以在三年内要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
    • 符合什么离婚条件是虚构债务离婚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2-07
      一方虚构债务的离婚另一方无需偿并且法院还可以对虚构债务的这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怎么判断离婚案件中的虚假诉讼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30
      认定虚假诉讼罪需注意两个方面 1、行为方式 在通常情况下,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是以“捏造事实”、伪造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来欺骗司法机关。除此之外,虚假诉讼罪还有可能以“隐瞒真相”的方式进行。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隐瞒事实欺骗法院提起虚假诉讼进而谋取不正当利益。比如,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以对方已经履行完毕但未销毁的债务文书或者其他材料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再次履行债务或者达到其他非法目的。这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