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怎么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1:52:31 327 人看过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

一、价格欺诈赔偿标准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价格欺诈的赔偿标准是三倍,不够500的要补足500。商品的价格是有市场来定义的,如果是人为的来商品价格,那么势必会造成市场的混乱。

二、消费者权益法欺骗消费怎么赔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消费者在权益受损后能否获得三倍赔偿,取决于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中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只有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才能要求经营者增加支付三倍赔偿。

三、缺斤少两处罚法律依据

缺斤少两属于欺诈行为。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08: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产品相关文章
  • 脑瘫患者因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失赔偿问题
    医疗事故造成脑瘫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
    2023-07-18
    143人看过
  • 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车损不在赔偿范围内
    承保车辆理赔后二次损坏保险公司拒赔后被诉法院被保险人崔某于2010年6月28日为其自有的轿车在长安责任保险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安公司)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及不计免赔特约等险种,保险期限自2010年6月29日零时起至2011年6月28日24时止。2010年11月,被保险人所有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在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维修,更换了包括前杠、水箱、大灯等项目。长安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赔付了维修费等费用。2011年2月14日,被保险人驾驶该车辆行至汉十高速公路时,突然发现引擎冒烟,水箱漏水,无法行走。被保险人随即将车辆拖到4S店修理。经检查,该起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某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维修更换的水箱出现质量问题,致使水箱破裂漏水后使得发动机过热,引起缸盖变形所致。本次维修费共计2.9万元。由于此次事故的发生是因汽车更换部件的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长安公司向车主发出了《拒赔通知书》。随后,
    2023-07-02
    425人看过
  • 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法律怎么规定的
    造成损失的应当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如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可以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产品或者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同时还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一、超市商品过期怎么赔偿超市商品过期的赔偿如下:1、经营者提供过期商品的,要按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2、消费者因过期食品受到损害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二、买到残次品怎么办赔偿吗可以退货,根据具体情况课要求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
    2023-03-31
    224人看过
  • 精神损害赔偿是否适用于产品质量问题?
    产品质量损害很严重则有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电子产品质量问题赔偿吗?如果是质量的问题完全是可以申请赔偿的;如果真需要追究产品质量责任,需要做产品质量鉴定才行,鉴定存在质量问题才能追究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
    2023-07-06
    281人看过
  • 法定代表人造成的损失赔偿问题
    由于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153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公司及股东均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一、股东以自己名义起诉的情形股东以自己名义起诉的情形如下: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财产纠纷中有哪些损害股东利益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是
    2023-04-11
    264人看过
  • 产品质量问题厂家负责赔偿
    报道花费了数千元购买电动车,可詹女士没有想到新买的电驴子竟将自己摔成伤残。事后詹女士将厂家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费、精神损失费等4.3万余元。昨天上午,宝山法院判令厂家赔偿詹某各种费用3.8万余元。詹某于2002年6月花了2400元购买了一辆上海生产的电动车。去年9月9日傍晚,詹某下班回家途中,电动车的前叉突然断裂,詹某摔倒在车前,致使左手臂骨折、两颗门牙损伤,事后经司法部门鉴定为十级伤残。在长海医院治疗后,詹某选择了金陵地段医院进行中医保守治疗,并选择了离家最近的淞南地段医院输液。3家医院的治疗共花费了3201.56元。待伤势稳定后,詹某与厂家多次交涉,终因赔偿费用谈不拢,最终走上了法院。在法庭上,厂家对电动车前叉突然断裂导致骑车人受伤一事没有异议,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的赔偿也没有异议。但认为长海医院有能力治疗,因此对另二家医院的费用不愿意赔偿,且不同意赔偿精神损失费和律师费。
    2023-06-06
    207人看过
  • 产品质量有瑕疵造成损失须担责
    产品质量是企业生存的根本,因产品质量导致他人损失的应给予赔偿。日前,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依法判决橡塑制品厂退还贸易责任公司货款4200元,并赔偿损失19000余元。2009年5月,贸易责任公司经某业务单位驾驶员介绍,说贮气囊可以装双氧水。于是,贸易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知道被告单位出售贮气囊,遂通过电话与橡塑制品厂的厂长取得联系,且橡塑制品厂厂长介绍贮气囊可以装双氧水。双方谈妥价格后,贸易责任公司在支付4200元后从橡塑制品厂购买了1只40吨的贮气囊。年5月23日原告从化工原料经营部购得38.38吨的双氧水,价值22000余元,货到当天卖了15.25吨,还余23.13吨双氧水全部装入了从橡塑制品厂处购买的贮气囊中,并存放在承租的化工厂厂房中。2009年6月12日下午,化工厂工作人员发现存放原告双氧水的房间冒烟了,便打电话通知原告,原告的法定代表人随后赶到现
    2023-04-24
    499人看过
  • 出口产品有质量问题怎样处理赔偿
    出口产品由于质量问题赔偿应如何处理?律师解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第三十七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务,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一)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二)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三)90天以上(不含)的远期信用证(含展期)、海外代付等进口贸易融资;(四)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五)同一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或先支后收项下付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不含)的业务;(六)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对于第(一)、(二)、(四)项,企业还需报送关联企业交易信息。
    2023-06-01
    421人看过
  • 因产品质量问题支付的赔偿款如何账务处理
    1.如果是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对于销货方而言,所支付的赔偿金实际上相当于对购货方销售货物的折扣或折让,应该按照折扣、折让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规定,企业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但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与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相同。税务处理上,销货方可以依据购货方退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和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调减销售额并相应减少增值税销项税。2.如果是由于产品质量而引发了购货方相关的损失而支付的赔偿,对该笔赔偿金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这是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可以在税前扣除。
    2023-06-14
    362人看过
  • 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如何处理
    造成损失的应当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如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可以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产品或者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同时还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一、商品瑕疵三倍赔偿商品因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损失的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者接受服务的价格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按五百元算。具体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二、产品质量问题几倍赔偿产品质量问题最高可以得十倍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
    2023-03-15
    270人看过
  •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提供的设计有缺陷;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等等。由于发包人过错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承担责任司法实践中,发包人未经验收就擅自使用建设工程的情况也比较普遍。发包人在未经验收擅自使用后,却又以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要求承包人承担责任或者对抗承包人的工程款请求。对此,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13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本条规定,在建设工程未经过竣工验收或者验收未通过的情况下,发包人违反法律规定,擅自或强行使用,即可视为发包人对建筑工程质量是认可的,或者虽然工程质量不合格其自愿承担质量责任。因为发包人使用未经
    2023-02-06
    68人看过
  • 产品质量问题索赔的成功案例分享
    相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鉴定,却购买了不合格产品,可以向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索赔吗?华新超市在大厅中为某某版洗衣机贴了大幅的宣传画,上面注明,某某洗衣机经某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鉴定,性能优良、节约电、对衣服无损坏。小何因此购买了一台。结果,一个月后,小何发现洗衣机不能政党运转,而且噪音特大。小何一气之下将商店、生产厂家和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一起告上法院。那么小何的做法合适吗?这里的关键问题是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不应该负责。所谓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是指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后,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机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的鉴定必须依据有关规定,客观、公下地出具检验结果或者认证证明。而且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不得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不得以对产品进行监制、监销等方式参与产品经营活动。另外,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对准许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进行认证后
    2023-07-02
    425人看过
  • 我印刷的产品质量出问题不给赔偿怎么办?
    第二十八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产品购销、加工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第二十九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
    2023-02-26
    342人看过
  • 保持产品质量:生产者应当保持产品的原有质量,避免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售后服务问题。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具体要求有以下三项:1、产品应当符合内在质量的要求产品质量如能符合以下三项要求,即为合格产品:(1)不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前两项为默示担保条件,后一项为明示担保条件。2、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要求。包括合格证明、产品名称、厂家和厂址,产品规格,安全使用日期,警示标志等。3、特殊产品的包装必须符合特定要求。特指剧毒、危险、易碎、储运中不能倒置以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应有特殊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
    2023-07-23
    105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产品
    词条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产品
    相关咨询
    • 车辆因质量问题,造成车辆停运损失赔偿依据。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因此,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 造成质量问题的损失由谁负责?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 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赔偿问题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0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如何要求赔偿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
    • 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我的损失,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9
      首先,您根据职责向上司反映产品质量有问题的行为肯定能减轻您在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并致人损害的责任。 第二,如果您在履行工作职责时已经尽了自己的义务,那您自己不会对将来的事故承担责任。但如果您仅停留在向上司反映情况,在其他原因影响的情况下没有完全履行自己的职责,那您将来还是会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大小根据您与事故的关系来决定。 第三、履行工作职责不仅是本单位制订的工作规范,还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我
    • 用做房屋质量问题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赔偿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肯定不能。房屋维修基金本来就是业主自己的钱,用于质保期过后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的维修。房屋质量有问题应该是开发商负责赔偿的,如果用维修基金那不是用业主自己的钱赔偿自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