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监控需要通过公安机关吗
如果是调取公安系统内的监控录像,需要经公安机关的批准,如果是调取民用监控视频,可以向监控人协商调取,一般不需要经公安机关批准。如店铺、厂区内的监控视频等。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九条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被调取单位、个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盖章或者签名,拒绝盖章或者签名的,公安机关应当注明。必要时,应当采用录音或者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内容及取证过程。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接受或者依法调取的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等证据材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二、交通事故后如何调查取证
1、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制作勘查材料、寻找证人、收集物证、清点现场遗留物品,消除障碍,恢复交通。
2、各方当事人应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事故经过,并交验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向当事人公开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鉴定材料。
3、在事故未调解前,公安机关可以指定肇事车方垫付死者或伤者的安葬费、抢救费,并预交事故的处理押金。交通事故当事方拒绝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至调解终结移送人民法院受理止。
4、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死者亲属须在十日内将尸体火化。
5、伤者住院治疗期间,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擅自转院或自购药品。经医院治愈拒绝出院的,费用由自己负责。伤者出院后,应主动到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
6、车物损坏的,经物价部门评估后,以修为主,不能修复的可折价赔偿。
7、交通事故当事人受伤治疗终结后,15日内应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鉴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
调整监控后需要等多久才能通过审核?
156人看过
-
保监会是我国的金融调控机关吗
50人看过
-
监视居住住所需要公安机关指定吗
414人看过
-
重婚罪公安机关需要调查相应证据吗
104人看过
-
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怎么监控的
152人看过
-
公安办理扒窃案件会调取监控吗
457人看过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
公安局能监控监视手机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5报案去公安局或者派出所都可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
-
公安机关调解过程中,经公安机关调解的,是否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五条:“对于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由此可见,公安机关可作为有关涉及具有民事赔偿内容调解协议的主体。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
-
-
不让民警调取监控录像被批捕后因公安机关调取监控录像的案情怎么判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83月29日20时许,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十三陵派出所民警到北京联合大学出警调取监控录像,我老公按照联合大学规定请求相关领导后,以民警手续不符合学校制度规定,不让民警调取监控,被民警带走。3月30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刑事拘留,于2016年4月21日被取保候审。6月22日昌平人民检察院认为,上述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和第一百七十三
-
公安机关是否还需要监听手机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2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一)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三)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四)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