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选择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条件的原因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20:54:37 192 人看过

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的条件如下:

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

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而不能是集体土地。

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的使用权。

4、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是未设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

什么人不可以作为股东呢

这些人不能作为股东: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

4、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

5、国家公务人员。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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