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房屋拆迁如何确保合法权益
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房屋拆迁如下确保合法权益:
1.协商解决,达成协商一致意见;
2.调解解决,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也可以请求他人或者其他组织调解解决。
3.仲裁解决,提交当地仲裁部门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裁决的,仲裁机构不可以强制执行,双方当事人只能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提取诉讼。法院一般会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对于无法调解的案件,及时作出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二、征收农村土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征收农村土地补偿包括以下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土地征收公告多长时间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n申请书应当载明证人的姓名、职业、住所、联系方式,作证的主要内容,作证内容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以及证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n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的具体情形
170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安置办法有哪些
438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能否强制拆除?
401人看过
-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与土地征收关系如何处理
231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安置多少钱
487人看过
-
如何保障农村征地拆迁中无房户的权益?
497人看过
-
因征收土地而拆迁农村房屋如何赔偿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9各地的土地质量不同,国家征用的用途不同,补偿当然也不会相同.具体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征收条例》和《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由当地政府制定补偿方案。根据《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按被征地原用途补偿,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归土地所有者所有,纳入公积金管理,用于被征地农民参保
-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由谁来承担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131、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拆迁人是指依法批准征用或者占用集体土地并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用地单位。这里有必要注意的是,在现实实践中,拆迁人往往不会亲自进行拆迁,而是委托有拆迁资质的第三方进行。 2、被拆迁人是指对被拆除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单位或个人。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进程中何为听证?北京在线咨询 2021-08-19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拆迁的过程中听证是指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前,行政机关依据被征收人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征收行为进行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听证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重要法律程序。《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三条听证由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的主管部门组织。依照本规定具体办理听证事务的法制工作机构为听证机构;但实施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可以由其经办机构作
-
2022年房屋征收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如何认定被拆房面积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30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
-
农村房屋是不是不能买卖的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标准农村集体土地上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2您是本村村民吗?农村房屋是不能买卖的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标准: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标准,国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原则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根据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