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船舶所有权的转让。主要包括船舶买卖、赠与,所以船舶所有权证书就跟车辆所有权一样,只要不存在登记转移都是长期有效的。
船舶所有权的特点:
1、以船舶为客体。船舶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船舶,但此种船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船舶。《海商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前款所称船舶,包括船舶属具。”可见,船舶所有权的范围包括船舶本身及其属具。
2、以登记为公示方法。船舶的性质属于动产,但此种动产具有其特殊性。因此,《海商法》第9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3、船舶所有权人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一方面船舶所有权人负有特殊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船舶所有权人享有一些法定的特权,如责任限制等。
一、船舶所有权权利主体
就船舶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即船舶所有人而言,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国家,目前我国的许多船舶都属国家所有。但是,国家并不直接对其拥有的船舶进行管理,而是由国有企业法人直接经营,如属于各大远洋公司经营的船舶均属这种情况。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企业法人可以用自己的资金建造或购买船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登记,从而成为该船舶的所有人。
(三)中外合资企业法人,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中外合资(合作)的船舶公司经我国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可以在我国的船舶登记机关进行船舶所有权登记,取得船舶所有权证书,悬挂中国国旗航行。
(四)个人、合伙、联营等,他们可以依法取得船舶所有权,成为船舶所有人。
二、船舶所有权的特点
(一)以船舶为客体。船舶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船舶,但此种船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船舶。《海商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前款所称船舶,包括船舶属具。”可见,船舶所有权的范围包括船舶本身及其属具。
(二)以登记为公示方法。船舶的性质属于动产,但此种动产具有其特殊性。因此,《海商法》第9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三)船舶所有权人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一方面船舶所有权人负有特殊的法定义务,另一方面船舶所有权人享有一些法定的特权,如责任限制等。
-
船舶所有人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的港口为?
307人看过
-
注册船舶登记是否要先登记其他船舶
244人看过
-
船舶转让怎么变更所有权?
142人看过
-
船舶所有权登记审核规定是什么
85人看过
-
船舶转让(变更)登记实施办法
131人看过
-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有效期是几年
209人看过
船舶所有权,是指船舶所有人依法对其船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按取得原因的不同,船舶所有权可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原始取得是根据法律的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船舶的原始取得主要是建造。当新船建造完毕,即可按有关规定进行所有权登记... 更多>
-
船舶所有权的登记,船舶所有权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23船舶所有权需要登记。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必须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的未登记的,不得与第三者对抗。船舶由两个以上的法人或个人共的,应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的未登记的,不得与第三者对抗。
-
船舶优先权转让后,船舶所有权是否会因船舶转让而消灭?是否会丧失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09根据我国《海商法》的有关规定,船舶优先权的行使,只能通过法院扣押产生优先权的船舶来实现。而且我国保护的5项海事请求权转移时,其船舶优先权也随之转移。船舶优先权不因船舶所有权的转让而消灭,但是,船舶转让时,船舶优先权自法院应受让人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满60日不行使的船舶所有权转让而转移,这在实际上是一种对物诉讼的特征,尽管我国司法制度不承认对物诉讼,但在《海商法》司法实践中作为一种现象还是存在的。关于
-
船舶所有权登记登记条件是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9船舶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对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进行审查核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船舶所有人颁发船舶所在权登记证书,授予船舶登记号码,并在船舶登记簿中注明下列事项:(一)船舶名称、船舶呼号;(二)船籍港和登记号码、登记标志;(三)船舶所有人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四)取得船舶所有权的方式和日期;(五)船舶所有权登记日期;(六)船舶建造商名称、施工日期
-
注册船舶登记是否要先登记其他船舶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27根据我国法律,下列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登记:(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船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船舶。但该法人注册资本中有外商配资的,中方投资人配资额不得低于50%。(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船舶。(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其他应注册的船舶。军事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的登
-
船舶所有权登记,在哪办理?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28船舶所有权在船舶登记机关登记,各地船舶登记机关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船舶所有人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时,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提交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文件,并提供船舶技术资料和船舶所有权取得的证明文件的正文和副本。申请船舶所有权登记的,应当提供以下文件:(一)船舶发票或者船舶买卖合同及交接文件;(二)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