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人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7 11:36:17 469 人看过

一、无权代理人承担什么责任

1、合同行为属表意行为,以双方当事人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为前提。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其名义当事人是被代理人和相对人,但因被代理人不予追认,故被代理人没有为意思表示,不可能在其和相对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合同由行为人假借被代理人的名义和相对人订立,但行为人并非合同规定的当事人,故也不应承担履行合同的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二、代书遗嘱无效代书人是否承担责任

代书遗嘱无效,代书人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代书人过错造成遗嘱无效的,要承担一定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1日 17: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律师越权代理责任谁承担?
    由律师自行承担。在越权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的范围从事的代理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其法律后果应由代理人自行承担。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中只有一部分属于越权代理,其余的部分仍然在代理权的范围之内,那么就仅仅是该超越代理权的部分构成无权代理,其他部分仍应认定为有权代理。对于越权代理的处理就是如果受托人超越受托权限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也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由于除委托合同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外,合同责任一般为过错责任,并且通过举证责任的倒置来维护无过错的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如果受托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并无过错,那么受托人就可以免责,即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越权代理具有哪些表现?第一,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如果代理人没有获得委托人的任何授权,或者其所享有的代理权已经终止,就只能构成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而不能构成越权代理。第二
    2023-06-25
    413人看过
  •  "谁来承担表见代理的无权代理行为的民事责任?"
    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况下,即使表见代理中的代理人没有实际的代理权,该行为也不会产生效力。在这种情况下,被代理人应当承担该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表见代理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况下,即使表见代理中的代理人没有实际的代理权,该行为也不会产生效力。在这种情况下,被代理人应当承担该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表见代理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4 . 答 : 有 效标题:关于互联网广告的合规与监管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广告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与服务的重要途径。然而,互联网广告的合规与监管问题日益突出。本篇文章将分析互联网广告的合规与监管问题,探讨如何加强互联网广告的监管,维护公
    2023-09-12
    164人看过
  • 代书遗嘱无效代书人是否承担责任
    一、代书遗嘱无效代书人是否承担责任代书遗嘱无效,代书人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代书人过错造成遗嘱无效的,要承担一定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二、代书遗嘱见证人的资格1、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2、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丧失理智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不得作为遗嘱代书人和见证人。3、遗嘱代书人、见证人必须是能够了解遗嘱内容、知晓
    2023-04-19
    476人看过
  • 无权代理房屋买卖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案例简介】吴某某与胡某某系夫妻关系。2009年2月26日,薛某某与吴某某经**佳歆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中介介绍、并实地查看了权利人为胡某某的北京市×路85弄某号2001室房屋后,与吴某某达成了购买转让房屋的共识。在吴某某持房屋产权证原件、本人的护照原件和胡某某护照复印件的情况下,吴某某以胡某某代理人的名义与薛某某和中介公司三方共同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当天吴某某代胡某某收取了薛某某交付的定金人民币30,000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并出具收据,载明:“收到薛某某先生支付西苏州路85弄某号2001室房屋定金人民币叁万元正”。双方在协议中约定,转让系争房屋的建筑面积为143.33平方米,房屋总价为3,150,000元;2009年3月8日或之前双方到中介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的买卖条件签订《北京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协议第8.2条约定如出售方违约的,则出售方应向买受方双倍返还定金。3月2日,胡
    2023-05-03
    290人看过
  • 无权代理合同的法律后果和责任承担
    无权代理合同追认效力: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权代理不是代理的类型,而是具有代理表象但由于缺乏代理权而不产生代理效力的行为。无权代理分为广义和狭义。包括表见代理和表见代理以外的无权代理。狭义只是指代理以外的无权代理。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对方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无权代理追认期限无权代理追认期限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被代理人可以自行主动对无权代理行为进行追认,也可以在收到相对人的催告通知后一个月内进行追认,追认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未明确表示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2023-07-12
    86人看过
  • 无权代理人的法律责任有什么
    无权代理行为人一般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无权代理行为不被被代理人追认时,无权代理行为归于无效,所订合同的效力不能发生,相对人因信赖合同有效成立而受到的利益损失,皆因代理人无代理权而造成,为了维护代理制度的信用,保护相对人利益,无权代理人应对相对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2023-04-02
    363人看过
  • 代人印刷商标侵权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如果是代人印刷商标,将会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将会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所以印刷商标的时候需要查明对方是否有的的所有权,否则如果涉及侵权的话将会有一定的法律后果。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一、其他相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
    2023-02-25
    248人看过
  • 侵权责任什么情况下承担无过错责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民法典》第41-43条)。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第65—68条)。7、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023-03-26
    245人看过
  • 什么是票据代理,责任如何承担
    票据代理具有以下两个特点:(l)票据代理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实施某项票据行为后,被代理人就必须承担该票据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2)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从事代理活动,超出代理权限范围的,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无效。在具体实施票据代理时,必须了解如下几点:第一,要求代理人必须具有代理权。第二,代理人应当在票据上注明被代理人的姓名(法人或其它单位指其名称),否则被代理人不负票据上的责任。第三,必须在票据上表明代理的意思。代理人应当在票据上表明自己是代理人,否则他就成为票据关系的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应的票据责任。第四,代理人应在票据上签章。对于票据代理,《票据法》规定,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2023-06-14
    243人看过
  • 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应当由谁承担责任?
    2005年7月27日,丁某持郑武的印章到某市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丁某以郑武的名义与商业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约定:贷款金额5万元,月息5厘,借款期限半年。商业银行于贷款合同签订后当天将贷款支付给丁某,现金付出传票上加盖了郑武的印章。借款到期后,银行找到郑武要求还款,郑武称自己从不知道有贷款一事,拒绝偿还贷款。商业银行多次找郑武协商不成,于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郑武偿还贷款及约定的利息。法官点评本案中,丁某是没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那么丁某以郑武的名义与商业银行之间签订的贷款合同效力如何呢?本案涉及的贷款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借款合同。所谓效力待定的借款合同,是指借款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是因其不完全满足合同生效要件的规定,致使借款合同效力尚未明确,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追认才能生效的借款合同。因无权代理而导致效力待定的借款合同有以下几种结果:(1)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因被代
    2023-06-09
    384人看过
  • 谁能承担无偿代驾的责任
    无偿代驾的责任一般应当由接受代驾的人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偿代驾好意施惠行为,无偿代驾人在代驾行驶过程中致人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应当由接受代驾的人承担赔偿责任。但代驾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除外。一、喝秋林格瓦斯可以驾车吗喝秋林格瓦斯可以驾车,不会被判酒驾。喝下一瓶格瓦斯,立即检测,酒精检测仪显示结果为86.8mg/100ml,也就是说,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86.8mg。这一结果刚刚超出80mg/100ml的醉驾标准。5分钟后,再次检测,检测仪传出声音“没有超标。”有关部门人称,这种饮后即时检测达到酒驾标准,过几分钟后恢复正常的,是“假性酒驾”,司机对此不必担心。另外,有关部门人提示,交警在查处酒后驾车的时候,司机如果饮用、食用了含有酒精的饮料、食品,应该及时申明,交警会等待一二十分钟再测试,这时,“假性酒驾”一般会恢复正常。避免酒驾的方式如下:1、国家法律提供支援,国家提供酒后驾车
    2023-03-28
    292人看过
  • 故意代理违法行为合同代理人承担责任么
    一、故意代理违法行为合同代理人承担责任么?故意代理违法行为合同代理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违法代理及其法律后果】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二、代理合同满足什么条件才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代理行为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3、代理主要是实施民事法律行为4、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四、代理合同的格式是怎样的?委托代理协议甲方:乙方:甲方因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委托事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一案的审代理人
    2023-05-22
    445人看过
  • 表见代理的代理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一、表见代理的代理人要承担连带责任吗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的后果时,代理的最终责任等同于一般的代理行为。也就是说表见代理的最终责任属于本人,代理人不应当与本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对于本人来说,如果因为表见代理给自己造成损失的,可以向表见代理人追偿。二、构成表见代理的条件有哪些1、须行为人无代理权成立表见代理的第一要件是行为人无代理权。所说无代理权是指实施代理行为时无代理权或者对于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代理权。如果代理人拥有代理权,则属于有权代理,不发生表见代理的问题。2、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这是成立表见代理的客观要件。这一要件是以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某种事实上或者法律上的联系为基础的。3、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这是表见代理成立的主观要件,即相对人不知行为人所为的行为系无权代理行为。如果相对人出于恶意,即明知他人为无权代理,仍与其实施民事行为,就失去了法律保护的必要,故表
    2023-04-14
    466人看过
  • 销售代理合同中代理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一、销售代理合同中代理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房地产销售代理方式按委托人对代理人授权的大小,可分为一般代理、独家代理和包销。一般代理,是指委托人在同一地区和期限内,可选定一家或几家代理商作为一般代理人,根据代销的实际数量按协议规定的办法付给佣金,委托人可直接与该地区的买主成交,其直接成交部分,不向代理商支付佣金。独家代理,是指委托人给予代理商在规定地区和一定期限内享有代销专营权的代理,委托人在该指定地区和时间内,不得委托其他第二个代理人,且商品房出售前的所有权归委托人,由委托人负责盈亏。商品房包销,与独家代理十分相近,但不同之处在于包销人承担销售剩余商品房的购买义务。由此可见,在签订销售代理合同时,确定一般代理、还是独家代理、或是包销,对开发商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不同的代理方式,开发商承担的风险责任也不同,开发商应根据自身的情况,并结合代理商的资信情况,选择相应的代理方式。这里,需要提醒广大开发商
    2023-06-14
    424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无权代理人的责任承担是怎样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01
      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如果被代理人追认,无权代理成为有权代理,所订合同对被代理人产生拘束力,被代理人和相对人成为合同当事人,承受合同所生之权利、义务及责任,此点自不待言。而在相对人行使撤回权,撤回其向无权代理人所为之意思表示时,合同自因欠缺一方意思表示而归于不存在。在此两种情况下,均不存在无权代理人对相对人承担责任问题。而在被代理人拒绝追认无权代理行为-无论相对人行使催告权或不行使催告权-使合同
    • 恶意相对人在无权代理如何承担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9
      按照《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第4款的规定,相对人明知代理人没有代理权仍与之实施民事行为,因此给他人(本人)造成损害的,由该恶意相对人与行为人负连带责任。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的现象。可见,无权代理并非代理的种类,而只是徒具代理的表象却因其欠缺代理权而不产生代理效力的行为。无权代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包括表见代理和表见代理以外的无权代理。狭义的仅指表见代理以外的无
    • 无权代理人承担法律责任的要件是什么无权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无权代理人承担法律责任的要件包括: (1)须无权代理行为已经发生。这一点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无权代理行为人在实施所谓的代理行为是并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其二是无权代理行为人与第三人已经实施了民事行为,如果无权代理人仅有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的意思表示,而没有实施该行为,则不构成无权代理。 (2)无权代理行为发生后,被代理人拒绝追认,不承担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如果被代理人事后进行了追
    • 委托人无故取消代理人代理权应承担责人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31
      具体要查看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委托合同,看委托人什么情况下有权解除委托。如有违约可以起诉索赔。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 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无权代理的对外行为责任承担有什么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31
      无权代理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所为行为具备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2、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即属于自始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三种情况;3、行为人与第三人所为行为不是违法行为。第六十六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人不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