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公积金的提取流程
1、个人申请
2、受理审核
3、审核通过,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确认,单位返联还单位经办人。
二、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租房自住的;
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三、提取额度
1.购买商品住房(含现房):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已支付购房款(不含按揭贷款金额)。
2.购买再交易住房(含拍卖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契税完税计税金额或增值税发票课税金额或住建部门网签合同记载的房屋买卖成交价减去购买该套住房按揭贷款金额。
3.购买政策性住房、征收安置房: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已支付购房款(不含按揭贷款金额)。
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已支付费用。
5.职工和职工配偶以外的共有人共同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房屋已明确产权份额的,提取额度按各自产权份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没有明确份额的平均计提。职工两次(含两次)以上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不能多次提取。
-
四川成都取公积金满足手续有哪些2024
262人看过
-
成都公积金在企业退休的提取是需要的那些手续?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31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稿)》的办理条件:1。总体条件:1。正式办理退休手续;2、职工及其配偶在公积金中心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应当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提取时间: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后。3、可提取金额:一次性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公积金提取需要手续费吗公积金提取需要多少手续费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0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分别情况,提取额度也各不相同,具体如下: 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出事实上发生的住房支出。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人及其另一半每季度能够全部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2年最多提取四次。 3、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超出事实上发生的支出。 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工人及其另一半每年能够全部
-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费用,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手续费是怎样的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9般是不需要手续费的、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在购买、建造,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
-
四川成都银行创业贷款需要满足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2022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05成都银行创业贷款流程 1.贷款前准备相关材料 在申请贷款之前,借款人应提前准备好包括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担保材料,涉及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等等。 另外,抵押物在此时也可以准备好,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抵押,货定期存单质押、有价证券质押,以及流通性较强的动产质押等等。 2.
-
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呢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3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公积金缴纳地提取条件,通常如果劳动者离职后离开缴纳地跨地区就业提取公积金的,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离职证明原件、公积金卡等资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公积金中心会于三日内答复申请人是否可以办理,如果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