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监管程序的条件首先,必须是以金钱和证券为标的的支付诉讼,也就是说:第一,只有支付诉讼才有可能申请监管程序。确认的行为和形成的行为均不得按照监督程序要求保护。第二,并非所有支付行为都适用于监管程序。只有以金钱和证券为标的的支付行为才能适用监督程序。因为与其他索赔相比,此类付款是快速偿付的必要条件,并且以一定的金额表示,易于计算和弥补损失,符合监管程序中简单、快速解决债务纠纷的立法要求。债权人的请求只要求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证券。至于请求所依据的法律关系,则没有要求。关于债权人主张的标的物范围,日本和台湾的民事诉讼法规定,除金钱和证券外,还包括“其他替代物”。所谓替代物,是指只需约定标的物的种类、质量和数量,就可以用相同质量和数量的同一种材料替代,但对当事人没有影响的有形动产,如货币、大米、电器等,其范围非常广泛。中国1991年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监督程序只适用于要求支付金钱和证券的情况,不适用于要求支付其他替代品的情况。从保护当事人的程序选择的角度来看,似乎有必要对其进行改进。第三,债权人申请支付令时,不得提出准备请求。所谓准备请求,是指债权人提出请求时,考虑到该请求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提出另一请求作为准备,要求法院在发现第一次请求不合理时,转向其准备请求。例如,债权人根据销售合同要求债务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如果合同无效,债权人则要求退还货物。不允许准备请求的原因是,监督程序的适用基于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没有争议。如果存在争议的可能性,则不能适用。至于赔偿请求或选择权请求,可以提出。所谓索赔,例如,债权人要求支付一定数额的证券。如果无法支付证券,他将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所谓的选择性请求,如债权人要求支付某些款项或证券。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债务纠纷
关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债务纠纷的含义,最高人民法院将其解释为“债权人无义务处理付款”,主要包括:
首先,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付款请求是无条件的,并且已经到期。相反,如果付款请求是有条件的或未达到还款期,则不得申请付款令。第二,如果债权人负有先履行或同时履行的付款义务,债务人有先履行或同时履行的抗辩权。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不得申请支付令。即使债权人提供了自己的付款,而债务人没有收到,债权人也没有解除其处理付款的义务。付款令可以送达债务人,因为债务人没有异议,也没有履行义务。这对债务人的权益有很大影响。因此,送达方式在立法上受到限制,要求支付令可以实际送达债务人,以保障债务人的异议权和听证权,赋予支付令合法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国际惯例,此处的“能够送达”一词包含两层含义:第一,债务人必须能够在自己的领土内送达,而无需复杂和长期的域外送达。这是由监督程序的简单性和经济性决定的。第二,支付指令不能通过公告送达。虽然债务人在中国,但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监督程序不能适用。至于其他服务方式,立法并不排除,包括直接服务、留置服务、委托服务、邮寄服务、转账服务等。关于留置服务,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对于付款单,也可以采用留置服务。因为,当留置权被送达时,它只表明债务人没有签署付款令,这并不意味着债务人在法律上提出了异议。债务人对支付令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第二,根据这项规定,只有债务人本人拒绝接受支付令时,才能适用留置权服务。这与《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留置服务不同,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当受领人或者与其同居的成年家庭成员拒绝接受诉讼文书时,人民法院可以进行留置服务。第三,由于留置权服务并非由债务人直接签署,因此可能导致债务人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因此必须谨慎使用。公务员之家:
支付令发出后,如果在一段时间后未交付给债务人,支付令是否会失去效力?国外一般规定30天。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此没有规定,但《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自下达支付令之日起30日内不能送达债务人的,裁定终止监督程序”。这项规定是非常必要的,因为监督程序的本质是简单和快速的。如果付款单长期无法交付且仍然有效,则该程序必须漫长且延迟,且无法达到简化和快速的目的。
申请监管程序的条件已在上述材料中明确说明。如果不符合相关条件,则不能申请监管程序。明白这一点后,你不能盲目申请。如果您的问题更复杂,我们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法律咨询
-
哪些情况适用审判监督程序?
283人看过
-
破产程序裁定不适用审判监督程
126人看过
-
刑事抗诉书(审判监督程序适用)
216人看过
-
监督程序和民事诉讼程序
440人看过
-
审判监督程序适用刑事抗诉书
149人看过
-
破产案件管辖权是否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程序
236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案件审理期限上海在线咨询 2021-04-15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应适用哪些程序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0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应适用哪些程序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作出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在适用程序上,如果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即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如果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是上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
-
2024刑事和解程序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江西在线咨询 2024-08-26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刑事和解程序适用于两类案件: (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因民间纠纷引起”,既包括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案件,也包括因口角、泄愤等偶发性矛盾引发的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是指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 (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
-
刑事拘留的条件和适用程序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11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二审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0新《刑诉》第208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所以,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法院”。而审判监督程序中的二审,自然是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应适用二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