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能否因肺结核而终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4:54:27 110 人看过

因肺结核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延期至医疗期满或肺结核治愈后

如果劳动者在合同期内患有肺结核:他已经康复:合同期满:公司可以终止合同;如果肺结核仍在治疗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5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应推迟至医疗期满或恢复期:合同可在该时间终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半年一年,不足一年;未满半年的半年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劳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有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本法第26条(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他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雇主另行安排的工作(2)工人不称职:经过培训或工作调整后,他仍然不称职(III)发生重大变化在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下: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未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20人以上或者裁减20人以下的:,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意见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计划:职工可以减少:

(一)根据企业破产法律法规决定是否进行重组

(二)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

(三)企业变更生产,重大技术创新或业务模式调整:劳动合同变更后,(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形势发生的其他重大变化:劳动合同不能履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经离境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

(4)女员工正在怀孕,分娩和哺乳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自法定退休年龄起未满5年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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