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生活中妻子的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21:21:39 500 人看过

1、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是共同生活的伴侣,应该在精神上相互慰藉,经济上相互扶助,无论丈夫或者妻子,只要生活困难需要扶养的,另一方必须对其尽扶养的义务。

2、对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有平等的清偿义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如抚养子女、赡养双方的老人等。

一、夫妻财产关系内容有什么

夫妻财产关系的主要内容有:

1、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婚后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夫妻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理共同财产;

2、夫妻双方都有相互支持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的,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

3、夫妻双方有权相互继承遗产。法律还禁止以任何借口侵犯配偶的财产继承权

二、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特征

夫妻共同债务特征如下:

1、时间存续期间的特征,夫妻共同债务必须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结婚之日起至离婚之日止;

2、原因行为特征,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基本上包括生活债务和经营债务。生活债务主要是夫妻双方共同维持家庭生活的需要,包括购买用品、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治疗疾病等,经营性债务是夫妻双方为增值财产从事的经营性活动所形成的债务;

3、债务性质的特征,夫妻财产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定,否则是共同共有关系,其形成的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夫妻双方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任何一方对共同债务承担全部支付义务,一方有权按照确定的份额向另一方追偿;

4、在效力上具有对外特征,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的对外责任,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的责任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以外的债权人而言的,因此是一种外部责任。

对于债权人来说,夫妻双方都应当对其共同债务承担全部支付义务。至于如何分割债务,不能影响债权人利益的实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5: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夫妻性生活是不是有义务呢?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夫妻之间的性关系,既不是权利也是不义务。夫妻之间的性行为在法律规定中并未有相关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一、夫妻间的忠诚协议,有效吗夫妻间的忠诚协议有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夫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协议内容合法,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3、意思表示真实。4、没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二、夫妻打架如何报警处理夫妻打架原则上为了夫妻之间的感情和睦是不会对双方任何一人进行拘留,但是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夫妻一方坚持处罚的也可以进行拘留。夫妻打架,夫妻一方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求助,要求对另一方进行劝阻或者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可
    2023-03-31
    289人看过
  • 患病丈夫生活难法院判决妻子尽义务
    妻子长期在国外打工,夫妻间缺乏沟通,感情日渐生疏,丈夫患有癫痫病生活艰难,但因夫妻感情日趋淡化,妻子诉讼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关系未能改善,嗣后,妻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近日,射阳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妻子沈某与丈夫李某于1992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1994年12月23日登记结婚,1995年8月26日生一男孩。婚初,夫妻感情较好。沈某于2000年出国打工,2004年回国,不久,妻子又出国打工,并于2008年7月回国。由于长时间不在一起共同生活,夫妻感情日渐生疏,妻子沈某于2008年10月28日向本院提起离婚诉讼。本院于2008年12月3日判决不准离婚。判决后,夫妻双方一直分居生活,夫妻感情未能获得改善,2009年8月5日沈某再次诉讼来院,坚决要求与丈夫离婚。另悉丈夫患有癫痫病,生活困难。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虽系合法的婚姻关系,结婚多年,且生有一子,但双方分居时间较长,
    2023-06-11
    200人看过
  • 不履行夫妻生活义务算过错吗
    不履行夫妻义务一般是不算过错的,只能是感情破裂的原因。一、分居满两年就一定要判离婚吗?分居满两年不是一定会判离婚。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等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出现时,才是判决离婚的依据。即分居满两年离婚须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分居必须是连续且已满两年、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等条件,才能确认感情破裂。二、婚外情离婚有什么后果婚外情离婚的后果有:1、因配偶婚外情起诉离婚,无过错方可提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2、婚外情离婚的受害者只能向夫妻关系的另一方索赔。3、婚外情离婚损害赔偿的提出时间与离婚诉讼一致。4、离婚过错方拒绝支付赔偿金。法院已判决支持损害赔偿请求的,赔偿义务人有义务依照判决及时履行。权利人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赔偿义务人。如果义务人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或者恶意转移财产,则该行为可能违反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罪。三、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夫妻感情破裂
    2023-04-06
    345人看过
  • 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什么是夫妻分居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夫妻双方不共同居住选择分居,一般有两种情况:1、因为夫妻双方感情不睦,不愿意共同生活,不一定经过协议而永久或临时分居;2、因为夫妻一方由于工作或居住地限制而形成的暂时不能共同居住。
    2023-08-10
    389人看过
  •  夫妻在生活、家庭中是否有救助的法定义务?
    夫妻之间有互相帮助的义务。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帮助的义务,但法律规定了夫妻之间有抚养义务,抚养义务包括了相互帮助的义务。抚养义务包括一般生活上的相互照料,也包括在一方的生命处于危险状态时予以救助。夫妻之间有互相帮助的义务。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帮助的义务,但法律规定了夫妻之间有抚养义务,抚养义务包括了相互帮助的义务。具体来说抚养义务包括一般生活上的相互照料,也包括在一方的生命处于危险状态时予以救助。 夫 妻 之 间 相 互 帮 助 是 否 属 于 抚 养 义 务 ?夫妻之间的相互帮助不属于抚养义务。抚养义务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生活上的照顾、教育和保护等义务,而夫妻之间的相互帮助更多地是指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和支持。虽然夫妻之间的相互帮助在夫妻关系中非常重要,但它并不属于抚养义务的范畴。夫妻之间可以协议或者通过法律手段来确定抚养方式,但相互帮助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抚
    2023-09-06
    273人看过
  •  妻子是否有义务履行性生活?
    本文强调夫妻之间的性义务,指出任何一方没有履行这些义务,另一方有权起诉离婚,并且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属于刑事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夫妻之间确实存在“性义务”,但这一义务应该理解为:如果一方没有履行这些义务,另一方有权起诉离婚。任何一方没有强迫对方履行的权利。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属于刑事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违 反 性 义 务 会 怎 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一方违反附随义务时,另一方可以采取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来处理。此外,当事人还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若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
    2023-10-08
    294人看过
  • 夫妻关系中的债务问题:妻子是否有还款义务?
    丈夫欠钱,妻子不一定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妻子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形,主要针对的是共债共签的情形。对于妻子一方确实不知情、同时不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或者是丈夫一方在婚前就欠下的个人债务,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妻子都不需要承担连带的责任。但是,如果债务产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同时是双方签字确认的债务,或者妻子已经事后追认该笔债务,这时候妻子当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离婚老公的欠债妻子要还吗夫妻一方对外借款另一方一方是否要一起偿还,关键要看该笔借款的用途和性质,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该笔借款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共同认可的债务,没有疑问的属于夫妻合同债务,这种类型的债务,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2、债务是由丈夫或者妻子任何一方对外所签的债务,另一方之前并不知情,但是,事后另一方对该笔债务进行了签字或者追认,那么这笔债务也就变成了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下的夫妻共同债务。3、丈夫或者妻子
    2023-07-04
    332人看过
  • 夫妻如何过出同名义的生活
    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标准:1、有配偶的人与别人举行婚礼,因为婚礼本身就有一种公开性;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别人举行婚礼,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3、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购房的。当事人同居,一方生病时,另一方以配偶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孩子的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作为认定以夫妻名义的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人、亲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人认为当事人是夫妻。双方以夫妻名义生活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吗1、双方以夫妻名义生活要求离婚法院一般是不受理的,除非是双方办理了结婚证,成为合法的夫妻才会受理。以夫妻名义生活要离婚的男女双方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不需要办任何手续,因为没结婚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
    2023-07-08
    449人看过
  • 夫妻联合生活的意义是什么
    异地分居夫妻一方投奔另一方叫夫妻投靠。办理投夫、投妻进德落户,不受双方年龄和双方的婚龄限制,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凭结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市局审批。残疾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申请条件申请人年满35周岁,且结婚满10年;申请人年满40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或被投靠人为残疾人。申请材料入户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免冠同版照片(每人2张)申请人及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复印件1份);被投靠人的《结婚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房产证(是指具有属于申请人、被投靠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住房)(原件1份、复印件1份)残疾一方的《残疾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本市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病历(原件1份、复印件1份);残疾照片(肢体残疾人员的须提供的)(1份)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提交独生子女证(原件
    2023-07-05
    113人看过
  • 夫妻离婚后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还是夫妻吗
    夫妻离婚后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不是夫妻,双方仅有同居关系,并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二人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如果夫妻在离婚后想恢复合法的婚姻关系,那么在自愿的情况下,双方自行去民政局办理复婚手续即可。夫妻离婚后如何分割夫妻财产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方式:1、有约定的,按约定进行分割。2、属于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3、属于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2023-08-03
    357人看过
  •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中所指的夫妻共同生活所负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一、民法典规定离婚债务纠纷怎么处理?关于民法典中离婚时债务与债权的解决的相关规定如下:(一)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的债务,由本人偿还。(二)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或在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
    2023-03-15
    234人看过
  • 探讨夫妻同名义生活的本质
    可以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有:1、有配偶的人与别人举行婚礼,因为婚礼本身就有一种公开性;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别人举行婚礼,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购房的。除了以上以夫妻名义的行为以外,当事人同居生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以配偶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名义的证据。怎么才算夫妻感情破裂1、一方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双方因感情不得分居满两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7、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8、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的,久治
    2023-07-13
    261人看过
  • 债务如何在夫妻共同生活中分摊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的计算:1、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2、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4、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分居期间所负债务在离婚时的处理情况离婚时,双方分居的,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一种情况。同时,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这是另一种情况。那么,也就是说,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就要看其负债的缘由而定。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
    2023-07-08
    414人看过
  • 妻子在丈夫去世后的生活
    丈夫死亡,妻子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之后,是依靠本身收入为生活来源的人员,失去供养条件,不能在继续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如果丈夫有退休工资,家属可以享受丧葬费,具体可以到镇或者街道社保咨询。但是肯定没有抚恤金,除非是见义勇为或者烈士家属等才有。(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工伤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家寡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任命政府规矩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
    2023-07-13
    423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夫妻生活长期,丈夫有义务给付生活费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只要没有离婚,另一方确实生活困难,应当给抚养费的。
    • 再婚夫妻孩子跟父亲生活父亲有义务生活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离婚后孩子随母亲生活,对父亲再婚的妻子没有赡养义务。父亲再婚的妻子属于孩子的继母,根据法律规定继母须对继子女尽抚养教育义务,继子女方对其有赡养义务。
    • 夫妻有财产共同共同生活的义务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5-24
      夫妻之间有共同财产的,对共同财产的义务如下: 一、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 二、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具有共同偿还的责任,首先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不足以清偿的则由个人负连带责任。 三、因管理共同财产所花费的费用应当由共同财产支付。
    • 有没有夫妻之间过性生活的义务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6
      夫妻性行为是义务。男女双方因合法的婚姻形成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关系是平等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有: 1、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2、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3、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4、夫妻对家庭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所有权和平等的处分权; 5、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6、夫妻之
    • 丈夫在妻子生活中有债务如何承担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30
      1、如果你妻子所欠债务是她个人行为,比如赌博,或者用于其他个人开支,那么你作为丈夫没有偿还义务,因为那是你妻子的个人债务; 2、如果你妻子是因为你们家庭的共同经营、共同生活而在外欠下债务,就是说,你妻子欠债是为了家庭,或者是用于家庭开支,那么,你作为丈夫对其债务有偿还义务,因为她的债务是你们夫妻共同债务; 3、如果你妻子的债务发生在你们结婚以前,你也不用承担责任,那是你妻子个人债务; 4、如果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