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在特定时间、地点进行,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规定;2)由具备符合燃放作业相应等级资质的作业单位和人员实施作业;3)有特殊要求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有合资格的专家组或评估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报告;4)使用合法购销的合格产品;5)燃放作业方案符合燃放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二、办理材料
无,视实际需要提交。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曲江分厅或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
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到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治安管理大队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证》,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受理单位领取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马坝大道中23号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分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
全文详见附件--(表格)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
全文条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为保证本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实施本决定所列各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并予以公布。有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和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
《大型焰火燃放安全技术规程》(GB24284—2009)(2009年)
全文条款见附件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
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
第三十二条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当按照举办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和数量,确定危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
第三十三条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
(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时间、地点、环境、活动性质、规模;
(二)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三)燃放作业方案;
(四)燃放作业单位、作业人员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证明。
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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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还可以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05首先,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其次,第三十一条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再次,您的行为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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