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在哪些情况下更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2:00:46 451 人看过

可以改变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有: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确实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另一方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改变的。

根据相关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法院一般会支持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一方的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另外,依据《民诉320点意见》,变更抚养权、监护权的诉讼(变更之诉)管辖为,第10条,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4条,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3: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抚养权相关文章
  • 收养关系在哪些情况可以解除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父母或生父母反悔,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查明要求解除的理由,并听取被收养人的意见,根据有利于养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决定是否准予解除。由于养父母不尽抚养责任,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应予解除。养父母发现所收养的子女有生理缺陷,或有其他病症,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解除。但生父母在送养时有意隐瞒的。可予解除。养父母与其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关系恶化,再继续共同生活对双方的正常生活确实不利,一方坚决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可准予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时,养子女已由养父母抚养长大成人并已独立生活,而养父母却年老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养子女应承担养父母晚年的生活费用。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要求补偿收养期间养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补偿。收养关系解除后,未成年的被收养人同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即行恢复;已经成年
    2023-05-05
    426人看过
  • 孩子的抚养权在特定情况下能否更改
    在孩子抚养权方面,是可以进行相应修改和调整的。首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婚姻破裂之后,父母双方可以自行签订协议,以实现子女抚养权的变更;其次,如果在离婚之后,直接扶养子女的当事人出现了诸如患有严重病症或是残疾等无法继续承担抚养责任的情况,亦或是存在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甚至与其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恶劣行径,那么其配偶则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此外,当子女已经年满八岁并且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时,且该方当事人具备足够的抚养照料能力,此时也可作为正当理由,要求法院对子女抚养权进行变更;最后,若有其他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变更抚养权的特殊情况发生,同样可以依法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
    2024-08-22
    101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女方单独抚养子女?
    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情形有: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
    2023-07-04
    337人看过
  •  是否可以在离婚后更改抚养关系?
    该段内容讲述了离婚后如何调整抚养关系。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抚养关系的调整。具体条件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离婚后,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则可以调整抚养关系。具体条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 离婚后抚养关系如何变更?离婚后抚养关系如何变更?离婚后,抚养关系可能会发生变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父母与子女间抚养关系的变更,应当经得另一方同意。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经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抚养关系。子女与父母其他子女间的抚养关系,不适用该规定
    2023-08-28
    179人看过
  • 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有什么?
    一、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有什么?对于法院已经判决抚养权归属的,可以在合理的情形下要求变更,一般出现以下情形法院会予以考虑: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原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二、什么情况下小孩可以归男方抚养孩子抚养权归男方的情况有: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男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如女方有遗弃、虐待子女行为,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2024-01-10
    81人看过
  • 父母离婚后,子女应由哪方抚养?哪些情况下可享有优先权?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
    一、父母离婚后,子女应由哪方抚养?1.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二、父母离婚后,子女由父亲抚养的情况。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024-03-10
    490人看过
  • 法院在哪些情况下承认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请求?
    依据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侵权致人精神损害的请求赔偿的话法院会支持吗侵权致人精神损害的请求赔偿的话法院不一定支持,需要区分情况对待。法院支持的情况:1.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3.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其近亲
    2023-07-16
    247人看过
  • 子女抚养费哪些情况可以变化
    一、增加抚养费的条件增加抚养费是由未成年子女在原定数额难以维持目前生活所需的必要情况下提出的,通常情形为以下三种: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例如:目前的粮食价格不断上涨,赶超五年前的粮食价格两三倍,因此只靠五年前根据当时生活水平提出的抚养费数额难以支撑目前的生活。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例如:在离婚后的第二年,大何的儿子小何被检查出患有白血病,需要大量的钱来治病,则此时的抚养费肯定不足够,可要求无抚养权的一方适当增加抚养费。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二、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条件需要给付抚养费的父母的在具备以下情况可要求减少或免除数额:1、需要给付抚养费的一方没有经济来源,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长期患病,无法按原定数额给付抚养费,同时享有抚养权的一方能够不依靠抚养费便能抚养孩子。拳
    2023-04-27
    372人看过
  • 子女可不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一、子女可不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子女不可不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律规定可不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是父母。但子女满八周岁的,在确定抚养权的时候应该充分考虑子女的真实意愿。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
    2024-01-13
    151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对抚养权做出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明确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需满足四种情形: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抚养权变更不同于离婚诉讼中的抚养权确定,虽然都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原则,但抚养权变更侧重于抚养一方抚养条件发生了变化,且该变化足以影响子女健康成长。因此,在提起抚养权变更诉讼时,要紧紧围绕抚养权变更的法定事由,即上述四个法定情形。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这种情况是必
    2023-07-22
    405人看过
  • 离婚后,什么情况下法院会支持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如果有任何一方面临特定情况而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那么他们的请求将被予以充分的考虑和支持。这些特定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首先是与孩子长期共同生活的一方,由于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身体残疾等原因,已经无法再承担起照顾孩子的责任;其次是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尽管没有完全尽到抚养义务,甚至存在虐待孩子的恶劣行径,或者他们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环境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了负面影响;第三种情况是,当孩子年满八周岁后,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并且该方具备抚养孩子的经济实力和实际能力;最后一种情况则是,存在其他合理且恰当的理由,使得抚养权的变更成为必要。《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
    2024-07-25
    500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离婚后子女由母亲抚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023-06-14
    341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地役权关系可以解除
    一、在哪些情况下地役权关系可以解除1、在下列情况下地役权关系可以解除:(1)地役权人违反约定滥用地役权的;(2)地役权人在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经合理期限内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的。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第三百八十四条地役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权利人有权解除地役权合同,地役权消灭:(1)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滥用地役权;(2)有偿利用供役地,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支付费用。二、相邻权与地役权和区别有哪些(1)两者权利性质不同。相邻权是根据法律直接规定而确定,是所有权的延伸。地役权则是依当事人之间的设立地役权合同而发生,属他物权范畴。(2)两者适用的范围不同。相邻权适用的范围既包括土地毗邻关系,又包括建筑物毗邻,及建筑物内部区域的
    2023-04-17
    56人看过
  • 无子女抚养权的父母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吗
    可以改变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如下:(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与对方生活,对方有抚养能力;(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狂躁症可以无子女抚养权吗狂躁症病人是有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所有父母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但是最终抚养权的归属还是要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背景、生活条件、居住环境、身体状况等等认定。如果只是病情并不影响正常生活,重点是对孩子没有不利的影响,那么对争取抚养权没有影响。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上诉法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
    2023-08-07
    299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抚养权
    词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更多>

    #抚养权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哪些情况下可以免责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2
      当双方在离婚的时候,不论是出于何种原因,都会将对子女的安排放在要求婚姻关系解除后最重要的一个问题。但是,当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出现了一些客观的情况时,这就包括一方不能抚养子女,或者一方认为自己条件优越,应当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等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子女的抚养就成了一个应当解决的问题。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会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
    •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变更另一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5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
    • 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认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3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7
      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实有不利影响,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也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在下面几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为伤残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
    • 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在哪些情况下法院会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1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