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货物的所有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9:23:15 143 人看过

一、什么是货物的所有权

货物所有权(Titletothegoods)又称为财产权(Propertyrights),它指的是物主对特定货物所拥有的财产权。包括对特定货物具有占有、使用、处置及收益的权利。

二、货物所有权转移原则是什么

1、动产适用交付主义,动产自交付之日发生转移。这里的动产包括汽车、轮船、飞机等特殊动产。

2、不动产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注意: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即为有效,不管不动产是否进行了登记。换言之,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而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

3、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交清最后一笔款项时移转给买受人。

4、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倡导契约自由,一般情况下,只要法律没有作强制性规定,都允许当事人约定,而且有约定的,优先约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对标的物所有权约定自合同成立时移转。这里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物。

三、所有权转移的条件有哪些

1、动产一般以占有为权利公示方法,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其所有权依交付而转移,毋须办理特殊手续。

2、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注意:对于航空器、船舶、车辆,它们属于动产,但因其价值较大,可移动,故法律对其所有权转移做出了登记的规定,如车辆,以登记为权利公示方法,其所有权就不能随交付而转移,必须办理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动产均以交付而获得所有权,而车辆等特殊动产因登记而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注意:对于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依法成立即为有效,不管不动产是否进行了登记。换言之,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而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23: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生效相关文章
  • 物权所有权消失的因素是什么?
    消除物权所有权的原因:1、因法律行为消灭,是指因民事主体意思表达而消灭物权的情形。其方式包括放弃、合同和撤销权的行使;2、因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消灭。其主要方包括:标的物消灭,此时应根据社会观念判断标的物是否消灭。因法定期限的完成而消灭,如抵押权因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混合,即同一物体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属于一人。物权所有权转移的条件(一)动产一般以占有为权利公示方法,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其所有权依交付而转移,毋须办理特殊手续。(二)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有权发生转移。注意:对于航空器、船舶、车辆,它们属于动产,但因其价值较大,可移动,故法律对其所有权转移做出了登记的规定,如车辆,以登记为权利公示方法,其所有权就不能随交付而转移,必须办理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
    2023-07-03
    316人看过
  • 赔付了货款能取得货物所有权吗
    一、赔付了货款能取得货物所有权吗赔付了货款,货物的所有权一般归于赔偿钱款的一方。所以,在一般情况下,赔付了货款就能取得货物所有权,但也有特殊情况。针对所有权确认纠纷,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应当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故双方当事人应该协商解决,避免赔付后出现新的民商事法律纠纷问题。二、什么是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占用、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一般来说,土地所有权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范畴。但是土地所有权相对于一般财产所有权而言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一)主体的特定性(二)交易的禁止性(三)权属的稳定性(四)权能的分离性。三、如何确定货物所有权针对所有权确认纠纷,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就应当要根据相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则应当要按照确认不动产的所有权,还是确认动产的所有权,进而确定案件的管辖权。货物
    2023-05-06
    469人看过
  • 物业服务人的权利有什么,物业所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一、物业服务人的权利有什么物业服务人的权利有物业方面的管理权利。1、物业有以下几种情形,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2)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2、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4、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5、业主大会
    2024-01-15
    265人看过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范围,什么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范围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范围:1.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2.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3.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4.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二、什么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高层建筑物的每个所有人对专属自己的在构造上和使用上具有独立性的建筑物部分,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2023-07-05
    247人看过
  • 合同货物所有权如何取得
    货物所有权在买方签收时即发生转移,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的风险随之转移,在交付之前非因买卖双方的原因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其风险应由买方负担。实践中买方通过电话的形式要求物流公司将标的物交由物业管理公司或门卫等行为,应视为指示交付。行纪合同货物所有权转移吗?行纪合同是可以转移所有权的,涉及到合同双方需要转移所有权的就是可以签订合同来进行认定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行纪合同是属于在协议成立后,双方都需要履行有关义务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行纪合同是可以转移所有权的,双方可以签订合同条款来对转移所有权来进行认定,行纪合同自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行纪人为委托人处理事务均收取报酬,委托人和行纪人在合同中均负有义务。所以行纪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
    2023-08-14
    247人看过
  • 如何确定货物所有权归属
    一、如何确定货物所有权归属在货物交易中,确定货物所有权的归属是至关重要的一环。通常情况下,货物的所有权在买卖合同成立时即发生转移,但具体归属还需考虑多种因素。1.应明确双方是否签订了买卖合同,并约定了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和方式。2.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可以通过交付、登记等方式实现。3.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应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应按照法律规定执行。4.还需注意货物交付的方式,如直接交付、指示交付等,不同方式下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也有所不同。二、如何确定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即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确定房屋所有权主要依据房产证上的登记信息。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定凭证,其上载明的房屋所有人即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此外,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还需考虑以下因素:1.房屋的来源,如是购买所得还是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2.房屋是否
    2024-07-09
    369人看过
  • 购买货物尚未支付质保金货物所有权归谁
    一、购买货物尚未支付质保金货物所有权归谁二者之前一般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如果约定保金支付后转移所有权的话就另当别论。二、质保金是指什么意思质保金,是指对工程任务或产品质量保证的一个保证押金,在一段时间内如果没有质量问题,将退回产品的制造商。质保金制度也是保障业主产权权益的一个方法。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三、工程质量质保金是什么意思在实践中,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所谓质量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施
    2023-05-06
    493人看过
  • 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有何联系
    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1、所有权转移。国际上对所有权转移有以下几种原则和做法,即:合同订立时间为所有权转移时间;货物特定化后在交货时所有权发生转移;货物特定化后,以双方当事人的意图决定所有权转移;订立物权合同转移货物所有权;交货时所有权转移。2、风险转移。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风险主要是指货物在高温、水浸、火灾、严寒、盗窃、查封等非正常情况下发生的短少、变质或灭失等损失。划分风险的目的,就是确定这些损失应当由谁来承担。
    2023-06-06
    274人看过
  • 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情况具体有哪些
    一、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情况具体有哪些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情况主要依据买卖合同中的约定及法律规定来确定。1.若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货物所有权转移的具体时间或条件,则应按照其约定执行。例如,双方可以约定在合同成立时即转移所有权,或者约定在买受人支付全部或部分价款后转移所有权。这些约定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是双方意思自治的体现。2.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法律会提供一个一般性的原则来确定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1)一般来说,动产的所有权自交付时发生转移,即买受人通过占有取得货物时,货物所有权即归买受人所有。(2)对于不动产或特殊动产(如车辆、船舶等),则可能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后,所有权才发生转移。二、货物所有权转移有何约定1.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可以通过合同双方的约定来确定。这种约定可以灵活多样,包括但不限于约定在合同成立时转移所有权、在买受人支付全部或部分价款后转移所有权、在完
    2024-08-17
    179人看过
  • 买方违约不支付货款,卖方是否保有货物所有权?
    如果双方在销售合同中同意买方不支付货款,卖方仍保留货物的所有权,即使买方不支付卖方交付的货物,卖方交付的货物所有权不转移。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卖方。未经登记,卖方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货物所有权的转移的规定是什么(一)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的条文,不是民法典的强制性规定,这规定中也可以看得很清楚。因此,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合同自愿的原则,在合同中约定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当事人对此作了约定的,除非有关法律针对特殊领域的所有权转移问题有专门的规定之外,在合同履行中以及发生争议时的处理中就要依照当事人的约定。当事人的约定也是允许的。当事人对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另外约定,可以是约定特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或者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在买受人支付标的物的价款后转移等等。“法律另有规定”,在我
    2023-07-05
    478人看过
  • 没有货物所有权能否要求履行
    一、没有货物所有权能否要求履行1、《民法典》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此条规定了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之一的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2、依据传统民法理论,处分的意义有广狭之别:最广义之处分,包括事实上及法律上之处分。所谓事实上之处分,乃就原物体加以物质的变形,改造或毁损之行为而言。例如拆屋重建、改平装书为精装书是所谓法律上之处分,除负担行为(债权行为例如悬赏、广告、买卖、保证)外,尚包括处分行为,例如所有权之移转、抵押之设定、所有权之抛弃(物权行为)债权让与债务免除(准物权行为);广义之处分,仅指法律上之处分而言;狭义之处分,系指处分行为而言。二、无权处分的特点1、无权处分行为首先是财产处分权的欠缺。所谓财产处分权的欠缺,是指行为人在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情况
    2023-05-06
    101人看过
  • 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的意义是什么
    一、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的意义是什么(一)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之物上设定的物权。这是他物权与自物权的最本质区别。他物权不能在自己所有之物上设定,因为自己所有之物,是所有权的客体,而所有权是最完备的物权,所有人享有最完全的支配权,勿需也不能为自己设定他物权。离开他人所有之物,他物权无从设定。(二)他物权是派生于所有权而又与所有权相分离的物权。他物权是所有权的派生之权,并非是完全独立的民事权利。它是根据对所有权所设定的债权而形成的,而且来源于所有权,因而将所有权称之为母权,而将他物权称之为子权。他物权虽然与所有权具有如此密切的关系,但它是在所有权权能与所有权发生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民事权利,即指非所有人在所有人的财产上享有占有、使用或收益权,以及在特殊情况下依法享有一定的处分权。因而,这种物权具有相对独立的性质。(三)他物权是受限制的物权。所有权是最完备的物权,不受任何限制。他物权则属于限制物权。他
    2023-05-06
    166人看过
  • 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含义是什么?
    标的物:标的物是指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是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所有权转让:指义务人将标的物所有权转让给权利人的行为。通常有两种方法。动产一般以占有为权利公示方式,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其所有权按交付转移,无需办理特殊手续。房地产和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以登记为权利公示方式,其所有权不能随交付而转移,必须办理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合同标的物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自出卖人转移归买受人享有。因为买卖合同是指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买受人的目的是支付价款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的目的是让与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取得价款。所以,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是买卖合同的基本问题,关系着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实现。一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于买方后买方拒付价款或者遭遇破产,卖方就将受到重大的损失。除非卖方保留了标的物的所
    2023-07-07
    62人看过
  • 接受侵权货物有什么罪
    一、接受侵权货构成什么罪依据刑法的规定,明知是侵权复制品的,对侵权复制品进行销售的时候,违法所得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第二百一十八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侵犯知识
    2023-04-15
    58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开始产生以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律约束力,即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此处所说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那样产生约束力。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此不可能具有法律一样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对当... 更多>

    #合同生效
    相关咨询
    • 所有权是什么呢所有权在物权中的地位是怎样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07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也最完全的一种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三个特征,具体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等四项权能。
    • 开店收货时可以证明货物的所有权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30
      我建议你把你们的租赁合同拍个照片发上来,可以把租金姓名之类的盖上,防止信息泄露,我主要想了解你们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几个时间点。时间不要遮盖。
    • 什么是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8-17
      这是以对于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对物权所作的区分。所有权是全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限制物权是于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一些学者认为所有权也要受法律、相邻关系等的限制,故应避免使用限制物权这一概念。日本学者松冈正义首创了定限物权一词,表示所有权以外的他物权内容是有一定限度的。但这只是名称之争,关于所有权与限制物权分类的实质内容是一致的。
    • 卖方没有货物所有权,合同是否无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5
      根据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在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之前,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按照效力未定法律行为的一般理论,权利人拒绝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确定无法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该无权处分合同自始无效。这是本解释施行前各地法院处分无权处分案件的基本态度。但是在本条解释生效施行之后,就无权处分合同,即便权利人拒绝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确定无法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出卖人或者买受人关
    •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指什么,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约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30
      一.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指什么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自出卖人转移归买受人享有。因为买卖合同是指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买受人的目的是支付价款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的目的是让与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取得价款。所以,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是买卖合同的基本问题,关系着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实现。一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于买方后买方拒付价款或者遭遇破产,卖方就将受到重大的损失。除非卖方保留了标的物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