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胎儿是否也能享有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胎儿是否也能享有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就涉及到胎儿是否有民事权利能力的问题,而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取得。但如果损害胎儿继承权、接受赠与权等权利,造成损失的,胎儿有权主张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六条【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二、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要件是指国家对何人的行为承担责任。
国家只对一定范围内主体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一是国家机关,包括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
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属于接受国家的委托执行职务,因此,其行为的效果归属于所在机关或国家。
2、侵权行为要件侵权行为要件主要解决的是哪些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的侵权行为要件是违法行使职权,具体包含两项内容:
(1)致害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的行为。
至于国家机关的民事行为以及其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2)执行职务的行为必须违法。
3、损害结果要件损害是指对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造成的不利后果,赔偿是针对损害而言,无损害即无赔偿,国家赔偿也不例外。
但国家赔偿所言的损害还必须具有某种性质,只有具备某种性质的损害才引起国家赔偿:
(1)损害必须具有现实性和确定性,即损害之事实必须是已经发生的、确实存在的事实,将来可能发生的损害国家不予赔偿;
(2)损害必须是针对合法权益而言,违法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不引起国家赔偿责任。
如没收违法所得,尽管没收行为可能违法,但由于是违法所得,国家不予赔偿。
4、因果关系要件因果关系要件即损害结果必须为违法执行职务行为所造成,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国家才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因果关系要件所要解决的是损害结果由哪种行为所造成,以初步明确行为主体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所以因损害胎儿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造成损失的,胎儿有权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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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多大能评上级侵权损害赔偿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02不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可以得出我国并不承认胎儿完全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我国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自出生时享有,自死亡时灭失,所以对于胎儿无法以自己的名义要求赔偿,怀孕的妇女可以损害自己的健康权进行追责。对于婴儿权益的保护体现在继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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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世的胎儿谁享有赔偿请求权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02由于初生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因而在行使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时候,应当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无论是侵权行为致死,还是其他原因所致,胎儿都不能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而由受害人即怀孕的母亲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这是因为胎儿是母体的组成部分,伤害胎儿,就是伤害母亲的身体健康,其母亲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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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侵权损害赔偿侵权损害赔偿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31、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