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所得两高有什么司法解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9 16:32:48 105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逸、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和《规定》参照《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有关规定,明确了违法所得认定的三种情况:一是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间接产生或获得的任何财产,应当认定为

违法所得;二是违法所得已经部分或者全部转变、转化为其他财产的,转变、转化后的财产应当视为违法所得;三是来自违法所得转变、转化后的财产收益,或者来自与违法所得相混合财产中违法所得相应部分的收益,应当视为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所得处理程序是什么

(1)申请的提出:

应由犯罪地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市一级检察院,向对应的中级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如被告人系在审理过程中死亡的,原审理法院也可受理申请。

(2)法院审查、受理:

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在7日内审查完毕,决定是否受理。

决定受理的,应在十五日内发出通知,期限为六个月。

范围:

应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或法院予以刊登,并在法院栏张贴、公示。

如法院已掌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联系方式的,应直接告知并记录在案。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

上述人等应在期限内申请参加诉讼,可以委托代理人。

其他厉害关系人是指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主张所有权的人。

(4)审理。

时效期满后,法院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根据不同情况,法院会作出没收或驳回申请的裁定。

(5)终止审理情形:

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归案的,应当终止审理。

(6)不服没收或驳回申请裁定的救济:

1、对没收财产的裁定不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提起上诉;

检察院对驳回申请的裁定不服的,也可以在五日内提出抗诉。

2、没收违法所得的裁定生效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到案并提出异议的,法院应视情形不同分别处理:

原裁定正确的,予以维持;

原裁定确有错误的,应撤销原裁定,对涉案财产一并作出处理。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已生效的没收违法所得裁定。

我国对于违法犯罪行为下的非法所得是有着可以没收的权利的,执行没收的程序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去执行。

如果当事人对于没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申请重新进行调查,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没收财产相关文章
  • 没收违法所得司法解释全文
    一、没收违法所得司法解释全文(一)明确了受案范围和条件。《解释》规定,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后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的;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案件,只要依法应当追缴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不限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也不限于重大犯罪案件,均可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二)明确了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审理方式。《解释》规定,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没有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诉讼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并具体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开庭程序。(三)明确了没收违法所得案件的证明标准及处理原则。虽然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没收案件的证明标准,但从刑事诉讼理论看,没收案件也应实行“排除合理怀疑”
    2023-04-12
    332人看过
  • 没收违法所得的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
    一.没收违法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取得的违法所得财物,运用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措施,对其违法所得财物的所有权予以强制性剥夺的处罚方式。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长期以来,我国刑事法律对“违法所得”问题关注极少,只是对其作出了原则性规定,缺乏详细明确的具体规定。1997年实施的刑事诉讼法,以及刑法和随后不断增加的修正案,对“人”的权利行使的正当化、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方面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对诉讼中的“财物”这一与公民财产权息息相关的重要问题却鲜有规范。从某种意义上说,现行法律比较重视人权保护,却忽视了对物权的保护。立法上的缺陷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不完善,使
    2023-06-13
    177人看过
  • 没收违法所得的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
    一、没收违法所得的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获利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中所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获利的数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7号)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本办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二、没收违法所得的财产范围。(一)违法所得:实施犯罪行为取得的财产及其孽息,如贪污、受贿所得等。(二)涉案其他财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非法持有的违禁品、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为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应当予以没收的涉案其他财产。违禁品如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等。“供
    2023-04-13
    451人看过
  • 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司法解释?
    一、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司法解释还明确,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一)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同时,对于何谓“谋取不正当利益”,司法解释认为,是指行贿人谋取的利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或者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为自己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违背公
    2023-04-28
    109人看过
  • 两高关于非法拘禁司法解释是什么
    两高关于非法拘禁司法解释规定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中,具体内容如下: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案(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禁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4、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5、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7、其他非法拘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
    2023-06-03
    358人看过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所得司法解释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相关知识:什么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对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作出修改完善:一是扩大犯罪主体的范围,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都构成犯罪;二是明确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
    2023-06-03
    19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 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 更多>

    #没收财产
    相关咨询
    • 违法所得两高有什么司法解释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逸、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和《规定》参照《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有关规定,明确了违法所得认定的三种情况:一是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间接产生或获得的任何财产,应当认定为 违法所得;二是违法所得已经部分或者全部转变、转化为其他财产的,转变、转化后的财产应当视为违法所得;三是来自违法所得转变、转化后的财产收益,或者来自与违法所得相混合财
    • 违法所得有两高司法解释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04
      违法所得两高司法解释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参考《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相关条款,明确了“违法所得”认定的三种情形: 一是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产生、获得的任何财产,应当认定为“违法所得”; 二是违法所得已经部分或者全部转变、转化为其他财产的,转变、转化后的财产应当视为“违法所得”; 三是来自违法所得转变、转化后的财
    • 违法所得两高司法解释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27
      一是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产生、获得的任何财产,应当认定为违法所得;二是违法所得已经部分或者全部转变、转化为其他财产的,转变、转化后的财产应当视为违法所得;三是来自违法所得转变、转化后的财产收益,或者来自与违法所得相混合财产中违法所得相应部分的收益,应当视为违法所得。
    • 违法所得两高司法解释明确了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28
      一是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产生、获得的任何财产,应当认定为违法所得;二是违法所得已经部分或者全部转变、转化为其他财产的,转变、转化后的财产应当视为违法所得;三是来自违法所得转变、转化后的财产收益,或者来自与违法所得相混合财产中违法所得相应部分的收益,应当视为违法所得。
    • 两高诈骗司法解释违法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1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诈骗公私财产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金额大、金额大、金额特别大。公私财产诈骗符合上述规定的金额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从严处罚:(一)发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