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的房屋分割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2 17: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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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双方对该房今后的市场价进行确认,一方得房,一方获取补偿;2.双方都要房,可通过房屋置换、调剂;3.一方要房,另一方不争,但双方对房屋当前的市场价不能达成一致,房屋暂不分割,先作为共同财产,待以后上市时再作分割;4.竞价,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房屋,另一方取得一半价款。
离婚债权债务分割问题
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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