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人收取的是孳息的所有权还是质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4 21:32:46 145 人看过

一、质权孳息收取权的依据

关于质权的效力是否当然及于孳息,各国立法并不相同。质权有占有质权与收益质权之分:占有质权是质权人仅有占有质-物而无使用收益的权利的质权;收益质权是质权人对质-物占有并有使用收益的质权。我国质权并未对此进行划分。较有共识的意见是,由于质权人占有质-物,因此由其收取质-物所产生的孳息最为简便可行;同时,收取的孳息用于清偿债务,对于出质人也无损害。

二、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吗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关于质权的效力是否当然及于孳息,各国立法并不相同。质权有占有质权与收益质权之分:占有质权是质权人仅有占有质物而无使用收益的权利的质权;收益质权是质权人对质物占有并有使用收益的质权。我国质权并未对此进行划分。较有共识的意见是,由于质权人占有质物,因此由其收取质物所产生的孳息最为简便可行;同时,收取的孳息用于清偿债务,对于出质人也无损害。

质权人能否收取孳息有两种情况:

1、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质权人无权收取质物所产生的孳息,则质权人不能收取质物孳息作为债权的担保;

2、如果当事人对质权人能否收取孳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质权人有权依照本条的规定收取质物所产生的孳息。

三、质权人收取的是孳息的所有权还是质权

质权中,孳息由质权人收取,并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所有权仍然是出质人的民法典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质物的孳息是由质物本身带来的,因此,债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但是,如果当事人约定质权人无权收取质物孳息,则质权人不能收取质物孳息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当事人对质权人能否收取质物孳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质权人就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质物所生的孳息包括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自然孳息,是指质物因自然原因由自身分离出来的利益,如母牛所生牛犊;法定孳息,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质物自身产生的利益,如出租设备的租金。质权人依法收取孳息时,并不当然取得孳息所有权,而是就孳息取得质权,孳息因此可以成为质权的标的。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首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8: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权人相关文章
  • 2024民法典的质权人孳息收取权及孳息首要清偿用途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质权人孳息收取权及孳息首要清偿用途有哪些规定民法典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孳息收取权及孳息首要清偿用途】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二、天然孳息的概念和归属天然孳息是指依物的自然属性所产生的物。天然孳息的范围非常广,主要来源于种植业和养殖业,如耕作土地获得粮食和其他出产物,种植果树产生果实,包括竹木的枝根,养殖牲畜获得各种子畜和奶产品等。天然孳息是原物的出产物,一方面人们占有使用原物并对其进行生产劳动,其目的就是获得出产物、收获物,因此法律规定天然孳息的归属,实际上就是对劳动的保护;另一方面,日常生活中也常发生原物在脱离所有权人的情况下而产生孳息的情形,因此确定孳息的归属尤显必要。天然孳息,自从与原物脱离后,会立即产生归属的问题,但是
    2024-04-06
    329人看过
  • 质权人对孳息物有权处理吗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除了是合同另有规定除外,质押期间质押物产生的孳息归质权人所有,所以质权人是有权处理质押物孳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一、民法典对孳息归属是怎样规定的孳息是与原物相对而言的,指由原物而产生的物,包括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1、天然孳息的概念和归属。天然孳息是指依物的自然属性所产生的物。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2、法定孳息的概念和归属。法定孳息是指依一定的法律关系由原物
    2023-03-06
    430人看过
  • 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优先拿来做什么
    质押期间质押物产生的孳息归质权人所有,所以质权人是有权处理质押物孳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一、股权质权的优先受偿1、质权人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清偿。2、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优先受偿。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能否在同一质物上设定两个或两个以上质权未做明确规定,但就股权质押而言,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未要求必须转移占有,而是要求以进行登记为生效要件。所以,只要后顺序质权人同意,在股权上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质权是允许的,这样可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充分发挥股权的担保功能,但在实现质权时,前位的质权人有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受偿的权利。3、质权人就出质股权所生孳息,有优先受偿权。股权变价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折价、拍卖和变卖。值得注意的
    2023-03-16
    107人看过
  • 谁有权收取留置权的孳息
    1、谁有权收取留置权的孳息。收取孳息的权利是基于留置权的效力,而不是基于占有权的效力。因此,留置权人只能收取孳息,而不能取得孳息的所有权。收取孳息后,孳息留置权与原物留置权一样,具有担保功能,可以用来清偿债权。如日本《民法典》第297(1)条规定“留置权人可以先于其他债权人收取留置权的孳息,并以孳息清偿债权”,台湾《民法》第395条也有此规定。根据我国民法的立法精神和基本原则,也应当确认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权的孳息。对于以孳息冲抵债权的顺序,日本民法典第297条第(2)款规定:“孳息先冲抵债权利息,剩余时冲抵原物”,这种规定值得借鉴。留置权人虽然有权收取留置权的孳息,优先清偿债权,但这一权利并不妨碍债务人。事实上,留置权人行使权利是为了债务人的利益。因此,留置权人收取孳息既是留置权人的权利,也是留置权人的义务。留置权人缺乏善管人注意,疏于收取孳息,给债务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债务人承担赔偿责
    2023-05-08
    429人看过
  • 质押股权孳息的范围是怎样的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股权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第四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股权转让范围有哪些股权质押后,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一般在解押前不得转让。股权转让方应当告知受让方股权质押的实际情况,防止构成欺诈;对受让方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可能无法履行。如果股权出质所担保的债权无法实现,该股权可能会被拍卖用于抵债。《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
    2023-07-27
    208人看过
  • 质权的效力及于孳息吗
    质权的效力及于孳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出质的,质权的效力及于股份、股票的法定孳息。如何确认转质权的效力一、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且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二、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2023-08-18
    156人看过
  • 质押期间质物所生孳息由谁收取
    债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质权人无权收取质物孳息的,则质权人不能收取孳息作为债权的担保。一、债务到期后,质押权能不能以直接获得的方式实现债务到期后,质押权实现直接获得的方式不可行。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因此动产质权可以自行依法拍卖、变卖的方式优先受偿,但是不得直接获得质押物。二、债权人处置质押物需要法院判决吗债权人处置质押物是不需要法院判决但需要对方同意。非经出质人同意,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不得擅自使用、处分质物,质押物被质权人损害的,质权人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出质人也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
    2023-06-20
    475人看过
  • 抵押权人收取孳息的条件
    一、抵押权人收取孳息的条件抵押权人收取孳息需要满足如下条件:1.必须是抵押财产被扣押后,抵押权人才能收取其孳息。2.抵押财产被扣押后,抵押权人已经通知应当给付法定孳息的义务人。因为法定孳息如租金的取得,取决于义务人的给付行为,通常情况下义务人负有向抵押人给付孳息的义务,如果抵押权人未将扣押事实通知义务人,义务人就无法将孳息交付给抵押权人,抵押权的效力也就无法及于该孳息。由于收取孳息可能要付出一些费用,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再用于清偿抵押权人的债权。二、抵押权人的受偿顺序抵押权人的受偿顺序需要遵循如下规则:1.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
    2023-07-30
    232人看过
  • 留置物孳息的收取权
    置权人在占有留置物期间,对留置物所生之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有权收取。这种孳息收取权系基于留置权效力产生的,而非基于占有的效力。所以,留置权人只能收取孳息,而不能取得孳息的所有权。留置权人收取孳息后,对于孳息成立孳息留置权,与原物成立的留置权一样,具有担保作用,可以用宁优先抵偿债权。如《日本民法典》第297条第一项规定:留置权权人可以收取留置物产生的孳息,先于其他债权人,以孳息抵充其债权的清偿。台湾民法第395条亦有此种规定。按照我国民法的立法精神及基本原理,亦应当确认留置权人有收取留置物孳息的权利。至于用孳息抵偿债权的次序,《日本民法典》第297条第二项规定:孳息应先抵充债权利息,尚有剩余时,再抵充原本。此种规定值得借鉴。虽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物孳息、以优先抵清其债权,但这种权利对债务人并无不利,实际上留置权人乃为债务人利益行使权利。因而,留置权人收取孳息,既是其权利,又是其义务。若留置权人
    2023-06-05
    151人看过
  • 孳息计算和收取权是怎样的
    孳息的收取权是明确的,孳息计算也是固定。如果任何人以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你应得的孳息或收取多于约定的孳息。最好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什么是孳息孳息是民法法律概念,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1、天然孳息天然孳息是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2、法定孳息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二、孳息率孳息率也称票息指在一定时期内,由资本或本金所产生的收益占本金的百分比,通常时间以年为单位。孳息计算:法定孳息一般按持续的时间来收取。如银行利息,房屋的租金等。法定孳息因为是用益(用益物权和用益债权)对价,因此原则上用一般等价物来衡量。即法定孳息的物质形式原则上是货币、是种类物。天然孳息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前者如收获的小麦,后者如产下的一只熊-猫。但天然孳息进入交易状态后,才有区分
    2023-06-14
    126人看过
  • 所有权取得--孳息之取得
    孳息,是指由原物滋生、增殖、繁衍出来的财产,亦即收益。在这里,原物包括物和权利。按照孳息产生的途径不同,又可将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两种。所谓天然孳息,是指原物依自然规律而产生的收益,或者按物的用法而收获的物,如母鸡生蛋、果树结果等。天然孳息的产生既可是自然物,也可为人们施加了外力作用的结果,但人工产一的孳息须是未经改造加工的出产物。如,剪下的羊毛、砍下的树木均属在人的外力作用下产生的天然孳息。另外,天然孳息须与原物可以分离,否则,只是构成原物的组成部分,而并非天然孳息。所谓法定孳息,是指依法律规定,通过对原物实施一定的法律行为而取得由原物派生的收益,如租金、利息、股息等。一般而言,法定孳息须是原物由非所有人使用时而产生的收益,故所有人使用自己的财产所获之收益,不能视为法定孳息。此外,支付劳务所获之报酬也不属法定孳息的范畴。至于孳息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我国司法实践一般作如下处理:第一,天
    2023-06-08
    377人看过
  • 质押权的所有权和质权人同等吗?
    两者并不存在区别,一般情况下经常会将质押权缩写为质权,质权又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而这两种才是不同类型的质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一、抵押质押留置的顺序是?抵押质押留置的顺序:1、留置是优先于抵押与质押的;2、抵押与质押需要看抵押是否已经依法登记,如果是已经依法登记的抵押,此时是优先于质押受偿的;如果是没有依法登记的抵押,则质押优先于抵押受偿。《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二、什么是动产质押合同如何订立一动产质押合同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
    2023-06-28
    171人看过
  • 民法典的留置权人收取孳息的权利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留置权人收取孳息的权利有哪些民法典规定,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二条【留置权人收取孳息的权利】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二、留置权人的权利有哪些(1)留置物的占有权留置权人对留置物有占有的权利,在其债权未受偿前,得扣留留置物,拒绝一切返还请求。这是留置权的基本效力。留置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权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留置人的占有权。在留置物受到不法侵害时,不论侵害人为何人,留置权人享有物上请求权,得请求法院保护。(2)留置物孳息的收取权留置权人于其占有留置物期间,对于留置物的孳息有收取的权利。留置权人收取留置物的孳息并不直接取得孳息的所有权,而只能以收取的孳息优先受偿。一般说来,留置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先充抵收取费用,次充抵利息,最后充抵原债权。(3)对留置物必要的
    2023-04-19
    177人看过
  • 质权人是否能够取消质权
    一、质权人是否能够取消质权质权人能够取消质权。在质权人放弃质权后,除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以外,其他担保人对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债权人放弃质权的,则担保物权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质物返还及质权实现】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出质人或者质权人的区别出质人或者质权人的区别如下:1.质权人是占有质物的人,出质人是提供质物的人,二者对质物的权利支配的依据上是不一样的。2.二者的产生来源不一样,出质人是基于对债权的担保而产生的,质权人则是基于债权法定产生的。3.二者的权利义务内容不一样,质权人既对债务人享有请求的
    2023-08-22
    14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权人
    词条

    质权人是指占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出质的财产,并有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而债权人为质权人。... 更多>

    #质权人
    相关咨询
    • 动产质押是否必须先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质权人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不是的。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由于质权人对质物的实际占有权,由质权人收取质物所产生的孳息较为方便,并且还可以充分发挥动产质押的在债权担保方面的应有功能。质权人收取孳息时应当尽到与收取自己财产的孳息时应有的同等注意程度。但由质权人收取质物的孳息并不是绝对的。质权人如此权利即可行使,也可抛弃,从而由出质人依照其与质权人约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收取孳息。而质权人抛弃次
    • 关于质权人孳息收取权的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30
      关于质权的效力是否当然及于孳息,各国立法并不相同,质权有占有质权与收益质权之分,占有质权是质权人仅有占有质物而无使用收益的权利的质权;收益质权是质权人对质物占有并有使用收益的质权。我国质权并未对此进行划分。较有共识的意见是,由于质权人占有质物,因此由其收取质物所产生的孳息最为简便可行,同时,收取的孳息用于清偿债务,对于出质人也无损害。根据物权法的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所产生
    • 质权人怎样收取产权孳息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1
      质权人可以收取质押财产孳息。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孳息并不代表该孳息直接归质权人所有,而是与质押财产一起担保债权的实现。
    • 只有质权人才享有孳息收取权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2
      不是的。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由于质权人对质物的实际占有权,由质权人收取质物所产生的孳息较为方便,并且还可以充分发挥动产质押的在债权担保方面的应有功能。质权人收取孳息时应当尽到与收取自己财产的孳息时应有的同等注意程度。但由质权人收取质物的孳息并不是绝对的。质权人如此权利即可行使,也可抛弃,从而由出质人依照其与质权人约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收取孳息。而质权人抛弃次
    • 质物所生孳息所有权人为出质人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3
      小猪的所有权人应为A。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该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收取”一词并不是取得所有权的含义,而是质权人代出质人而为的意思,该孳息的所有权人仍是出质人,此条仅表明孳息可以成为质权的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