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债务属于合法财产,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遗产主要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等。
一、死亡抚恤金算遗产吗
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死者遗留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公民的合法收入如下: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而死亡抚恤金是对死者家属的一种精神赔偿,故死亡抚恤金不算做遗产。
二、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
首先,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公民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拥有所有;公民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其次,土地承包的收入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个人承包的个人收入可以按照本法的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法允许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三、可以继承的遗产范围都包括哪些
被继承人的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和家禽、文物、图书资料等都属于继承人可继承的遗产范围。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能否直接向遗产继承人追讨债务?
374人看过
-
怎样向死亡的债务人追债
353人看过
-
向继承人追偿债务
213人看过
-
债权人对债务人死亡的继承人可否起诉
313人看过
-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放弃继承问题
258人看过
-
债主欠债人死亡债权可以继承债务可用遗产清偿
415人看过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
债务人死亡继承人可否申请债权人继承债务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031、债务人死亡,是可以起诉继承人的。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继承人只能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候,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
-
债务人已死亡,债权人,求追回债务人的债务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22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遗产代理人或者继承人主张债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必要的遗产应当保留给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第一百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应当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限于遗产的实际价值。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债务人死亡且遗产无人继承的,债权是否有继承权,债务人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21当债务人死亡,遗产无人继承时,债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1、债务人死亡,遗产无人继承的,由其遗产直接承担偿还责任; 2、没有遗产的,债务有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3、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配偶应当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上述情况,债权债务将被消除,无需偿还。
-
什么样的债权可以继承 债权人死亡债务人不还债怎么办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13无人身专属性的债权可以被继承。因为有人身专属性的债权与被继承人的人身不可分离,随被继承人的存在而存在,随被继承人死亡而消灭。总的来说,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因侵犯财产权而产生的债权也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如果债权人死亡,债权作为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是被继承人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由债权继承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如果债务人不还债,可以同债务人进行协商,如果债务人
-
债务人死亡以后如何向继承人索赔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5民间借贷债务人死亡,起诉索要债务,有两种选择,一是如果债务人的配偶在世,直接起诉债务人的配偶,因为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只要证明属于夫妻管辖就行;二是起诉债务人的所有继承人,但必须证明债务人有遗产。所以,绝大多数的债权人都是起诉债务人的配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