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承包人承担的责任如下:
1、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时开工;
2、接受发包人的监督;
3、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4、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未付款的,承包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解决任何可以折价、拍卖的项目,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一)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担保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1、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个人能否承担建筑工程承包责任
494人看过
-
建筑工程总包和分包要承担哪些责任
168人看过
-
购销建筑安装承包技术合同双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451人看过
-
工程承包责任:谁应该承担工伤责任?
54人看过
-
建筑致人损害应如何承担侵权责任
73人看过
-
用哪些行为倾倒建筑垃圾,该如何承担责任
400人看过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
建筑工程中承包单位应当承担哪些责任?主体工程承包方的责任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0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在主体结构工程施工中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二)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配备本单位的管理人员;(三)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管理;(四)自行采购、供应主体结构工程的主要材料;(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总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当在总承包合同中对分包工程、建设工程材料和设备供应方式等内容予以明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
承包经营人员在建筑工程中发生哪些情况时,应当承担承包经营责任?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64、行人伤亡等),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及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意外伤残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机械等其他事故(包括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负责,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它方人员、乙方应全面负责承包范围内的防盗、乙方负责施工场地内安全隐患的排除,甲方免于承担任何责任大概就是下面这些内容1。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协议外的施工任务。5,该施工承包
-
建筑工地小工受伤,分包工头和建筑承担责任还是建筑公司承担责任?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3小工属于包工头雇佣的,在工作中受到损害的,雇主要承担责任。如果建筑公司没有安全生产资质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承包人应承担什么责任?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
-
无资质的建筑物致人损害的承包人是否应承担责任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里说明了,如果房主明知承包方无相关资质,而将拟建房屋发包,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