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支付职工工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5:51:59 182 人看过

1、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按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各类工资,按规定从小企业(外商投资)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福利基金也由本科目核算,本科按“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和“辞退福利”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1)月末,小企业本月应按以下条件分配职工薪酬:

1.生产部(提供劳务)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开发项目应承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管理部门员工的工资和因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4.销售人员的员工补偿,借记“销售费用”科目(二)小企业支付职工薪酬,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1.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等,并从职工薪酬中扣除各种款项(预付家庭医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本科,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etc“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缴纳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活动和职工培训,借记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该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产品发放给职工的,按销售价格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同时,要结转成品成本。涉及增值税产值的,应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5.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给职工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4)本科目期末的贷方余额反映的是小企业未支付的职工薪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01: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企业支付职工集资利息怎么处理
    一、会计规定根据借款的对象,借款分为向金融机构借款、向非金融机构借款和企业内部职工集资借款三种,对借款费用的归属,一般有两种途径:一种是收益性支出,即借款费用费用化,记入“财务费用”科目;另一种是一种资本性支出,即借款费用资本化记入“在建工程”或“生产成本”等科目。1、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从固定资产扩大到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借款费用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才应当开始资本化: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2、会计准则对费用化借款费用具体规定(1)属于流动负债性质的借款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3)如果是为投资而发生的借款费用,不予以资本化,应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4)但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也应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5)筹建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除资本化
    2023-03-24
    285人看过
  • 哪些情形属于企业违法支付工资
    一、哪些情形属于企业违法支付工资1、支付的内容和时间不合法。《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否则即是违法。在支付的时间上,工资支付周期不应超过一个月,即至少应一个月支付一次工资,如超过规定的期限即是违法。2、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我们国家有《最低工资规定》,同时各地也相应出台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扣除“三险一金”后应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仍有用人单位不顾相关规定,以试用期工资、未完成任务、扣除包吃住费用等种种理由和借口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逃避应尽义务。二、企业不提供工资条合法吗《劳动法》规定,员工对于企业规定的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等。因此,企业不提供工资条是一种侵权行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
    2023-04-17
    304人看过
  • 加班应当按照什么标准支付工资报酬呢
    一、加班应当按照什么标准支付工资报酬呢劳动合同加班,应当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工资应当以什么形式按什么支付给劳动者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023-12-31
    291人看过
  • 企业在支付工资时是否应当提供工资清单
    企业债支付工资时是否应当提供工资清单应当提供。《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劳动者享有工资支付知情权,公司拒绝提供工资清单的做法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通过工会、职工代表等与公司协商处理纠纷,如果公司仍然拒绝依法提供工资清单,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劳动者因此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公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用人单位来讲,则应当妥善留存工资发放相关记录,以便将来发生劳动争议时,作为解决问题的有效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事项发生争议,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供个人工资清单的,可以要求用人
    2023-04-21
    82人看过
  • 企业按照比例支付职工的养老保险金吗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一、养老保险是否能继承?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能够继承部分为个人账户余额,社会统筹部分不能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
    2023-04-05
    483人看过
  •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应当按照什么标准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一、投资收益算营业收入吗投资收益不算营业收入。投资收益既不属于主营业务收入也不属于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是一个单独的会计科目。投资所分的利润、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投资收益在税收上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应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哪些营业外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1、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可以税前扣除;2、损赠支出又具体分为以下情况:(1)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3)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符合坏账的条件下,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税前扣除,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4)对于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报废,可以
    2023-06-28
    119人看过
  • 企业支付补偿金的标准以及应当支付的情形
    企业支付补偿金的标准是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时长,等比例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如果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不满半年,可以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企业应当支付补偿金的情形是用人单位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违反试用期的约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一、企业支付补偿金的标准企业在遇到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形时应向劳动者支付。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企业应当支付补偿金的情形企业应当支付补偿金的情形是:1.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2.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3.违法约定试用期的,劳动者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
    2022-05-28
    278人看过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视同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参见:《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发布日期:2003年4月27日执行日期:2004年1月1日)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2023-05-01
    381人看过
  • 企业不给加班费也不按照最低工资保障支付工资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工资支付条例》13.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日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
    2023-03-03
    482人看过
  • 病假工资支付标准: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龄按下述比例支付
    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病假期间工资计算基准: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病假工资,企业应如何支付?背景案例:王晓霞是北京市某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被裁减下来的女工,2004年8月,经人介绍到一个中学的食堂做清洁工,但是未与中学签订劳动合同。学校主管后勤工作的主任告诉王晓霞每月工资800元,其他的待遇都没有,王晓霞为了能够留下来先拿到工资就答应了。9月底的一天,王晓霞在食堂干活时摔了一跤,当时她自己也没在意,就没有休息。学校十一放假至10月10日,但王晓霞没来上班,电话告诉后勤主任说自己9月底因工负
    2023-08-17
    233人看过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不得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48小时内突发疾病死亡或者抢救无效的;(二)在劳动保护活动中受伤的抢险救灾等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三)曾在部队服役,因战争、因公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书的,职工到用人单位后复发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津贴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一)用人单位申请工伤鉴定的期限:三十日,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计算。有特殊情况的,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期限。什么是“特殊情况”,什么是“适当延长”,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行决定。在上述期间,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2)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
    2023-05-02
    460人看过
  • 企业股东是否列支工资?
    一、企业股东是否列支工资?股东不参与经营的,一般从每年的分红中获得收益,不领取工资,参与经营的,可按照岗位确定工资报酬,另不影响每年分红收益,总之股东是否有职务、有工资可协商确定,协商后应在股东协议、公司章程中予以体现。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股东并不是职工,不享有工资报酬,但其中股东同时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在劳动关系上其身份是职工,并非股东,与其他职工享有的权利同等,没有特权,应当同工同酬。二、按不同的标准,公司股东可以分类如下:1、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有时也指不实际出
    2023-06-02
    265人看过
  • 员工因疫情防控未及时返岗,企业应当怎么支付工资
    员工因疫情防控未及时返岗,企业应当按时支付工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规定或者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发放生活费。一、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是否延迟工资发放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延迟复工工资延迟发放是违法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规定或者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发放生活费。二、隔离期间公司是否可以开除员工隔离期间公司不可以开除员工。在家隔离公司不可以开除员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3-03-28
    338人看过
  • 企业破产时,应如何支付拖欠职工的工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破产时,职工有权获得企业欠付的工资。为切实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法律将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列为企业破产清偿的第一顺序,也就是说,企业的破产财产应先支付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再支付所欠税款及其他破产债权。
    2023-04-29
    84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职工在下列情形下应当认定为工伤(一) 在生产、工作中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7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
    • 哪些情形下企业应当辞退员工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3
      《劳动合同法》第41条中,有以下情况之一,需要裁员20人以上或裁员不足20人,但占企业员工总数的10%以上的,使用者30天前向工会和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和员工的意见后,裁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员:(1)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劳动合同变更后,需要裁员的;(4)其他劳动合同立即根据劳动合同情况,无法履行
    • 企业应当按哪些程序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6
      企业应当按照下要求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1、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3、企业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企业也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时,必须书面记录所支付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及签字,并保存2年以
    • 给企业工伤职工应该支付多少工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9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由用人单位按所在省市人事部门和卫生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以及有争议的
    • 加班费应当按照什么标准支付?加班费应当按照什么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3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时间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少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