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地是指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08:40:18 467 人看过

合同履行地,就是合同按照约定或者实际实施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一、购销合同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

对购销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但是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由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合同纠纷约定管辖法院的是不是只能在约定的法院

合同纠纷约定管辖法院的不是只能在约定的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约定了履行地点的,那么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也就是说如果约定了履行地点的,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的法院有管辖权,被告所在地的法院也有管辖权。但是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那么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合同纠纷约定管辖法院的不是只能在约定的法院,被告住所地也有管辖权的。

三、那么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应该如何确定呢?

在没有管辖协议的情形下,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但是,对于特定类型的合同纠纷,有相关的管辖规定的,应以法律规定为准,比如保险合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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