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可不可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8:30:42 396 人看过

可以。

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公司法解释(三)》将隐名股东称为实际投资人,将名义出资人称为名义股东。

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名义股东处分其名下股权的可以参照认定为无权处分。换言之,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有权转让股权。

隐名股东转让股权合同的效力

若为隐名出资者对外转让股权,需首先确定其是否具有股东身份,确定办法和依据如前述;若并不具有股东身份,则转让合同无效;如具有股东身份,则需要分情况对待:受让人继续隐名,则需要与显名股东之间建立新的契约关系;若受让人需显名,则需要隐名股东成为显名股东,然后完成转让。

若显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则需要在保护实际出资人的财产权益和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之间做出选择。张志胜律师认为,此处重在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只要第三人没有恶意而受让股权,实际出资人的损失应当由显名股东承担。

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发生冲突时

如对公司分配的利润应由谁享有,由谁行使股东权利等,应当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来认定。一般而言,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就隐名出资问题都会存在一定的协议或约定,那么这个协议或约定与普通的民事契约没有本质区别,如债权债务契约、信托契约等。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双方的约定是真实意思的表示,而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应为有效协议,就应按照约定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双方之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应按照举证规则分配举证责任以此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7: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隐名股东相关文章
  • 隐名股东股权的相互转让合法吗?
    一、隐名股东股权的相互转让合法吗?隐名股东股权相到转让是属于合未能的,隐名股东的股权是可以转让。隐名股东是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公司法解释(三)》将隐名股东称为实际投资人,将名义出资人称为名义股东。《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2023-06-02
    317人看过
  • 隐形股东转让股权有效吗,隐形股东转让的优势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权利。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法定权利。同等条件从股权转让方的角度来衡量,不仅包括价格因素,还包括股权转让数量、支付方式、价格构成、交易时间等一系列综合因素。有关股东转让股权由于实践中情况复杂,可能出现当事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甚至已经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但股东出资的转让却未记载于股东名册,未办理或未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使受让方的权利受到影响,进而引发争议的情况。下面对此作一分析。在实践中,一些公司根本未设置股东名册,股东转让出资的情况自然也就不可能记载于股东名册之上。有的公司虽然设置有公司股东名册,但是未依照股东的要求,将股东出资的转让记载于股东名册。也有的股东在转让出资后,未要求或提示公司对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这时,股权的转让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的权益又有何影响呢?如前所述,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无论公司是
    2023-08-08
    54人看过
  • 隐名股东向显名股东转让股权应该通知其他股东吗
    一、隐名股东向显名股东转让股权应该通知其他股东吗如果是内部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那就不需要通知显名股东。如果是对外进行股权转让,就要以显名股东的身体进行,其中还要涉及到税务的问题。二、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转让股权需要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1)作为转让方作为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如果自己持有的股权(工商登记上记载的股权)中,有一部分实际上所有权属于隐名股东所有,那么,转让方实际上是无权处分这隐名股东的股权的,因此,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如果没有取得隐名股东的授权,不能将工商登记上记载的股权作为拟转让股权予以出卖,否则就是埋下了纠纷的种子。如果隐名股东不同意转让自己的股权,转让方可以将真正因自己出资而形成的股权转让。上述情形为作为显名股东的转让方与隐名股东有明确的代持股关系,如果没有呢?那就要麻烦的多。比如在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有职工出资入股的情况,而出于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股东人数的限制,为了办理工
    2023-05-02
    309人看过
  •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难题:如何实现权益转让?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的流程如下: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签订《代为转让协议》,就股权转让的价款及数量等进行明确约定。2、股权转让应当依据公司内部规定和法律规定,办理股权转让的流程和手续。3、由显名股东按约定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进行股权转让,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电子承兑汇票怎么转让1、电子商业汇票通过电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据流转,背书人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台或其他电子终端登录,录入背书申请信息,使用背书人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2、开户行审核背书人的电子签名,核验通过后组成背书业务申请报文,使用开户行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并发给人民银行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3、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完成开户行电子签名是否准确有效、背书人是否是票据的持有人等检查后,将申请报文转发至被背书人开户行的接入系统;4、被背书人开户行的接入系统核验报文的有效性后,将该申请信息通知或展示给被背书人,被背书人可以签收或者驳
    2023-07-17
    447人看过
  • 股权拍卖隐名股东可以认定吗?
    股权拍卖中的隐名股东是无法进行认定的。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这种情况下,对外产生公示效力和形式要件上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是被记载的他人,隐名人的实质为提供资金者,而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出资者,一般情况下其动机是为了规避法律。因此,隐名股东不具备股东资格,不受到法律的保护。应认定被记载人为公司股东。对隐名股东出资的资金,应当按照与被记载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处理,这样更有利于建立社会信用和倡导社会公认的价值取向。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参照我国法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
    2023-06-22
    490人看过
  • 法院可以执行隐名股东股权吗?
    是否是公司股东,应当以工商登记上的股东名册为依据,股东名册上没有登记的,无论其是否真正出资,在经过股权确认之前,在法律上都不能认定其是股东,更不能执行其法律上不认可的股份。一、隐名股东股权投资可以转让股权吗?隐名股东股权投资可以转让股权。1、股权转让是公司法赋予股东的一项重要权利。股权转让分为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两种形式。《公司法》第35条第一款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公司法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没有限制,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设有一定的限制。2、《公司法》第35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3、第三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二、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
    2023-02-20
    433人看过
  • 侵犯隐名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可以撤销
    案件基本事实:第三人是集体企业改制后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由25名股东代表代表全体股东共同出资。重组期间,原告出资1800元,公司向其出具收据,但原告股东身份未在工商部门登记,第三方在股东出资登记簿上确认了原告股权比例。2015年6月24日,第三方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将股权转让给被告公司。原告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股东或者其他人代为行使股东表决权。2015年6月26日,第三方股东代表共19人与被告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约定股东代表以120万元的价格将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被告公司,协议已向工商部门备案。同日,第三人与被告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约定第三方以628万元的价格将其100%股权转让给被告公司。之后,被告公司支付第三方股权转让款628万元。第三方在收到转让款后,向股东支付了9.407倍的股价。因原告等7人不同意收取转让款,故第三人于2015年10月10日向被告公司
    2023-05-07
    500人看过
  •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纠纷怎么处理?
    一、隐名股东股权转让纠纷怎么处理?可以起诉到法院处理,一般来说都可以按照经济纠纷案件认定。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集中体现在股东资格的认定上,行使权利的便利上。二、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如隐名股东并不包含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投资经营的优惠政策,约
    2023-06-02
    424人看过
  • 隐名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问题探讨
    (案情)原告袁某诉被告王某的股权转让纠纷。袁某称2004年6月,双方达成协议书,王某将某网吧股份6万元转让给袁某。但近期,袁某发现原、被告均不是该网吧的法定登记在册股东,故原告袁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还6万元。从原告起诉的材料来看,本案案情并不复杂,但其实涉及的法律关系并不简单。被告王某在该网吧并非法定登记在册股东,其身份可能是该网吧的隐名股东。而现行公司法对隐名股东的对外转让股权问题并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该类案件亦属新类型案件,在司法实践中没有相应的审判经验。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涉及对隐名股东的股东权身份确认问题,而该问题是否在本案中一并处理存在争议。如在本案中一并处理的话,则需追加该网吧的股东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先行对被告的股东身份进行确认,审理的法律关系就比较复杂。如不在本案中处理的话,则本案需中止审理,等另案隐名股东身份权案件处理好后在审理,但对另案诉讼的提起,也会存在诸多实际问题。
    2023-06-05
    377人看过
  • 隐名股东是否需要通知明显股东转让股权
    1、隐名股东转让股权时是否需要通知显性股东如果在内部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则不需要通知显性股东。如果是对外股权转让,应该由知名股东的机构进行,这也涉及税收问题。第二,隐名股东的概念及其形成原因,又称隐名投资者,是指实际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的投资者,但因逃避法律规定或其他原因,未经工商登记和公司内部备案,不具备正式股东资格特征的。由于“股份有限公司强调的资本紧密结合弱化了其人性,股东所持股份一般可以自由流通,隐名股东纠纷很少发生”,本文所述隐名股东仅适用于有限公司,不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隐名股东对应的概念为命名股东,即隐名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所对应的股权以其本人名义登记,作为投资者的股东予以公告。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没有实际出资,但隐名股东的股份以其名义公示;第二种情况虽有实际出资,但隐名股东实际出资的部分股份。隐名股东存在的基础是隐名投资行为。在这种行为中,隐名投资者实际上是投资设立公
    2023-05-31
    363人看过
  • 隐名股东不履行股权转让协议书通知显名股东合法吗?
    一、隐名股东不履行股权转让协议书通知显名股东合法吗?是否合同就要看转让的对象;如果是内部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那就不需要通知显名股东。如果是对外进行股权转让,就要以显名股东的身体进行,其中还要涉及到税务的问题。隐名股东就是隐名投资人,是实际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或认购出资,但基于规避法律规定或其它原因,对其股东身份并未进行工商登记及公司内部记载,从而不具备股东资格形式特征的出资人。因"股份有限公司强调的资本的紧密结合,其人合性被弱化,股东持有的股份一般情况下可以自由流通,有关隐名股东的争议一般很少发生",本文所指的隐名股东,仅适用于有限公司,并不涉及股份有限公司。与隐名股东相对应的概念是显名股东,即将隐名股东向公司的投资所对应的股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对外公示其为出资人的股东。具体可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并未实际出资,而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份额公示在其名下;第二种情况,虽实际出资,但公示在其名下的股
    2023-06-02
    53人看过
  • 股权是否能够被隐名股东转让?
    有权。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其有权转让股权。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隐名股东转让股权的注意事项(1)作为转让方作为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如果自己持有的股权(工商登记上记载的股权)中,有一部分实际上所有权属于隐名股东所有,那么,转让方实际上是无权处分这隐名股东的股权的,因此,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如果没有取得隐名股东的授权,不能将工商登记上记载的股权作为拟转让股权予以出卖,否则就是埋下了纠纷的种子。如果隐名股东不同意转让自己的股权,转让方可以将真正因自己出资而形成的股权转让。上述情形为作为显名股东的转让方与隐名股东有明确的代持股关系,如果没有呢?那就要麻烦的多。比如在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有职工出资入股的情况,而出于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股东人数
    2023-07-05
    171人看过
  • 隐名股东能转让他们的股份吗
    隐名股东的识别。虽然本协议对公司不具约束力,但在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仍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对显性股东进行约束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上海市人民法院的规定,如果双方不同意隐名股东为股东或承担投资风险,且隐名股东不作为股东参与公司管理或实际享有股东权利,不确认双方的隐名投资关系,但作为债权债务关系处理。2不实际参与公司经营。实践中,一些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的经营,完全由著名股东负责,而一些隐名股东则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由于公司的法人性质,公司其他股东有权知道投资者是谁。隐名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行使股东的权利,是公司和其他股东知道并认可隐名投资存在的证据。因此,许多地方法院将隐名股东是否真正参与公司经营作为确认隐名投资关系的重要条件。三。没有非法活动。我国的法律法规对部分行业和企业的股东身份进行了限制。例如,外国自然人不得成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
    2023-05-07
    349人看过
  • 根据隐名股东隐名的方式不同,可将隐名股东分为协议隐名股东和非协议隐名股东
    协议隐名股东是指隐名投资者与他人协商一致,以他人名义向公司投资而形成的隐名股东,称之为借名股东。非协议隐名股东是指隐名投资者未与他人协商一致,而擅自以他人名义或虚拟主体的名义向公司投资而形成的隐名股东,称之为冒名股东和假名股东。冒名股东是指投资者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以他人名义或冒充他人向公司投资而形成的隐名股东。假名股东是指以虚拟的不存在的主体的名义向公司投资而形成的隐名股东。这种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协议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合同关系,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依合同约定。依借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法律关系的不同,借名股东可分为信托人身份的借名股东和委托人身份的借名股东。信托人身份的借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是一种信托隐名投资合同关系,借名股东作为信托人将其用于投资的特定财产的财产权移转于受托人(名义股东),由受托人(名义股东)以财产权人的身份以自己的名义将特定财产向公司投
    2023-06-28
    495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更多>

    #隐名股东
    相关咨询
    • 隐名股东股权转让合法吗隐名股东转让股权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03
      隐名股东股权转是合法的。名义股东处分其名下股权的可以参照认定为无权处分。换言之,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其有权转让股权。
    • 打算将自己的股权给转让出去了,隐名股东可以转让股份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14
      可以。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公司法解释(三)》将隐名股东称为实际投资人,将名义出资人称为名义股东。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名义股东处分其名下股权的可以参照认定为无权处分。换言之,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有权转让股权。
    • 如何将股权转让隐名股东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30
      通过股权转让合同转让。1、公司向股东出具的确认股东身份和股份的文件有效。即使股东是非工商登记的股东,也可以享有作为隐名股东持有的股权。2、隐名股东可以依法转让股权。股权转让的受让人知道是隐名股东,公司及其他登记股东未对股权转让提出异议的,股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
    • 名下有隐名股东怎么转让股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6
      如果是内部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那就不需要通知显名股东。如果是对外进行股权转让,就要以显名股东的身体进行,其中还要涉及到税务的问题。对于名义股东,《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 在办理股权转让的时候,隐名股东能否指示显名股东转让股权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4
      可以。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公司法解释(三)》将隐名股东称为实际投资人,将名义出资人称为名义股东。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名义股东处分其名下股权的可以参照认定为无权处分。换言之,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有权转让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