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劣天气停工要付工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16:42:31 74 人看过

要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再恶劣天气的预告来临之前,用人单位除必需岗位的工作人员外,可以安排停工。但是工作人员停工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就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发生时的工作安排等事项做出约定。

一、高温天气加班的违法吗? ? ?

单位安排高温天气在室外加班是不合法的。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气温达到35-37度的,是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的,所以高温天气在室外劳动加班是不合法的。

二、每月加班不超过多少个小时

每月加班不得超过三十六个小时。

标准工时员工每天工作超过八小时的,就算加班时间。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加点的工资。

而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法律规定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三、侵权造成企业停产如何赔偿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歇业,企业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停工、停产、歇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该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劳动者没有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劳动者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是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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