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代位权行使的条件债权保全期限是多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4:40:41 427 人看过

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而债务人具有迟延履行、损害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的行为。债权的保全期限是三年,在三年的时效期间内,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代位权之诉。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代位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只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不仅主体资格要合法,而且债务行为也要合法,这不仅是对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要求,也是对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之间债务关系的要求;

2、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尚未到期的,债务人不能对其债务人行使请求权,也不存在债权人对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履行期限是否到期,应当根据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关于履行期限的约定确定。未约定履行期限或者履行期限的约定不明确的,应当认定为合理的时间,可以认定为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不以诉讼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索赔到期债务,导致债权人未能实现到期债权;

4、债务人自身伤害关系、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等。这意味着只要不是债务人自己的专属债权,债权人就可以行使代位权。

二、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次债务人吗

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次债务人。也必须起诉债务人,不能单独起诉次债务人,债权人在驾驶代位权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应当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

2、债务人应当享有第三人到期的债权,并且必须是非专属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3、债务人懒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

4、债务人懒于行使其权利,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无法实现的危险;

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得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三、三角债务要怎么办

在处理公民个人之间或企业之间的三角债务时,在符合代位权条件的情况下,通过行使代位权帮助债权人取得债权,在遇到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时不要急于放弃,要调查一下债务人是否有到期的债权没有积极行使,如果有并且符合代位权行使条件,债权人完全可以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但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危及到债权人利益的时候,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第三人向自己偿还债务人之债。代位权的行使需要符合四个条件。第一,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第二,需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第三,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已害及债权人的债权;第四,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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