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机构先予仲裁裁决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3 20:30:09 398 人看过

一、关于仲裁机构先予仲裁裁决规定是什么?

关于仲裁机构先予仲裁裁决规定是劳动类型的案件应当先进行仲裁裁决,然后才能够进行诉讼。先行裁决,也称部分裁决,两者没有区别。是仲裁庭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就已查明的部分事实和争议中的一部分问题所作出的裁决。先行裁决同终局裁决的效力相同,后来的终局裁决不得就已先行裁决的事项作再次裁决。先行裁决是在仲裁权行使过程中先行作出的,因此,在对争议事项作最后裁决时,也不得对在部分裁决中的事项再进行裁决。另外,先行裁决与最后裁决的内容不能相互矛盾,而应保持一致。

二、其他的法律规定内容包括有哪些?

最终裁决。最终裁决也称终局裁决,是整个案件审理终结后,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所作的最终决定。终局裁决作出以后,除个别需要进行裁决更正修改或者补充的以外,仲裁程序即告结束。《仲裁法》第56条规定,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已作出裁决,但在裁决书中有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这种补正只涉及形式,不应改变裁决书中关于权利、义务问题的决定。

劳动争议仲裁实践中存在这样的情况,案件的审理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由于种种原因的限制,仲裁庭对于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人各项仲裁请求相关的事实,尚难以全部查清,不能一次对所有的仲裁请求作出裁决。为了防止仲裁过分迟延,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对一部分请求的相关事实已经查明,而且就这部分仲裁请求又需要尽快裁决,仲裁庭可以先就这部分作出裁决,其他仲裁请求待相关事实进一步查明后,通过后续裁决解决。就当事人的部分仲裁请求先行裁决后,整个案件并没有结束,只是仲裁庭的仲裁活动将集中在其他未决事项上。

在我们国家关于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是非常重要的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比如说劳动争议类型的案件,一般都是采取先行仲裁后行诉讼的这种方式来进行解决的,否则会导致诉讼过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00: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根据规定技术合同有什么仲裁机构仲裁?
    技术合同有技术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技术合同仲裁机构仲裁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经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仲裁机构以仲裁方式进行的下列活动:(一)处理技术合同争议;(二)处理其他合同有关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权利与义务关系所发生的争议;(三)裁定技术合同的变更或者撤销。第三条仲裁机构依法行使仲裁权,独立开展业务活动,不受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的干涉。仲裁机构应当通过其全部活动教育当事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履行技术合同义务。第四条仲裁机构处理技术合同争议,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按照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的原则进行仲裁。第五条仲裁机构应当公正办案,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仲裁活动中的各项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六条仲裁机构处理技术合同争议,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裁决。第七条仲裁机构处理技术合同争议,实行合议和一次裁决制
    2023-06-25
    341人看过
  • 仲裁裁决不予复议
    劳动争议调解
    意思是如果对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不服时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发生民事纠纷的话不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可以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是因为仲裁的特殊性所以说在仲裁结果出具后是不可以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只能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撤销裁决情形:(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因此,如果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上述情形的,可以先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结果,如果法院撤销了仲裁结果,则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进行重新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裁决多少日内出裁决书劳动仲裁裁决,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
    2023-07-07
    128人看过
  • 什么是涉外仲裁裁决和撤销仲裁裁决
    当事人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应当提出证据证明该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未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因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三)仲裁庭的构成或者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四)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应组成合议庭审理,并询问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1998]40号,人民法院对撤销我国涉外仲裁裁决实行报告制度,即相关中级人民法院在裁定撤销裁决或通知重新仲裁前,必须报本辖区高级人民法院审查;高级人民法院同意撤销裁决或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其审查意见;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后,可以裁定撤销裁决或者通知仲裁庭重新仲
    2023-08-07
    300人看过
  • 仲裁协议未约定仲裁机构和仲裁地怎么办
    仲裁协议未约定仲裁机构和仲裁地,但根据仲裁协议约定适用的仲裁规则可以确定仲裁机构或者仲裁地的,应当认定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八条中规定的仲裁机构或者仲裁地。
    2024-05-12
    353人看过
  • 【仲裁法】《涉外仲裁》(2)——涉外仲裁机构
    一、涉外仲裁机构的设立根据仲裁法第66条的规定,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组织设立。涉外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履行奉规则赋予的职责,副主任受主任的委托可以履行主任的职责。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可以由中国国际商会聘任。涉外仲裁委员会设有秘书局,在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涉外仲裁委员会设立仲裁虽名册,仲裁员由涉外仲裁委员会从法律、经济贸易、科学技术等方面具有专门知识和实际经验的中外人士中聘任。二、我国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仲裁机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海事仲裁委员会是我国的常设涉外仲裁机构,也是受理涉外仲裁案件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仲裁机构。目前,我国除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诲事仲裁委员会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按照有关规定,依据仲裁法设立或重新组建的仲裁机构也有权受理涉外仲裁案件。(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
    2023-06-06
    124人看过
  • 有权执行仲裁裁决的机构是
    执行仲裁裁决的机构是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生效后与人民法院的判决一样具有效力。但是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劳动仲裁之后还是不给钱怎么处理劳动仲裁之后还是不给钱,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书。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2、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执行
    2023-06-25
    73人看过
  • 仲裁先行裁决与部分裁决的区别是什么
    一、仲裁先行裁决与部分裁决的区别是什么(1)先行裁决,也称部分裁决,两者没有区别。是仲裁庭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就已查明的部分事实和争议中的一部分问题所作出的裁决。先行裁决同终局裁决的效力相同,后来的终局裁决不得就已先行裁决的事项作再次裁决。先行裁决是在仲裁权行使过程中先行作出的,因此,在对争议事项作最后裁决时,也不得对在部分裁决中的事项再进行裁决。另外,先行裁决与最后裁决的内容不能相互矛盾,而应保持一致。(2)最终裁决。最终裁决也称终局裁决,是整个案件审理终结后,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所作的最终决定。终局裁决作出以后,除个别需要进行裁决更正修改或者补充的以外,仲裁程序即告结束。《仲裁法》第56条规定,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已作出裁决,但在裁决书中有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这种补正只涉及形式,不应改变裁决书中关于
    2023-06-03
    468人看过
  • 仲裁机构主任决定仲裁庭组成的问题
    我国仲裁庭组成方式存在的第二个问题是如果当事人未能就仲裁员人数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根本未对此问题进行任何约定,则由仲裁机构的主任决定仲裁庭的组成是一种最合适的选择吗?按照我国现行《仲裁法》第32条的规定,当事人既未对独任仲裁庭也未对合议仲裁庭作选择的,则由仲裁机构的主任决定采用哪种仲裁庭组成方式,但却并未对仲裁机构应依据何种标准来确定仲裁庭组成方式问题作任何规定。仲裁机构主任这种决定仲裁庭组成方式的权力在我国仲裁实践中主要体现为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对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规定。比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05)》第50条就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凡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的,适用简易程序。同时该规则第52条还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依照本规则第23条成立独任仲裁庭审理案件。《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07)》第47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凡案件争议金额不超过100万人
    2023-06-06
    207人看过
  • 仲裁机构独立仲裁对吗
    一、仲裁机构独立仲裁对吗独立仲裁原则,是指明确规定仲裁应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独立仲裁原则体现在仲裁与行政脱钩,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同时,仲裁庭独立裁决案件,仲裁委员会以及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干预。仲裁法改变了以往我国国内仲裁裁决后,一方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又裁又审、一裁两审的作法,实行一裁终局的原则。所谓一裁终局,也就是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既有利于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也有利于保证仲裁裁决的权威性。二、仲裁委员会的含义是什么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
    2023-06-07
    328人看过
  • 劳动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员裁定吗
    是由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共同裁定的。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
    2023-06-18
    53人看过
  • 仲裁裁决案件的重新仲裁怎么规定
    仲裁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了重新仲裁制度,但对法院在何种情形下认为可以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未作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对此认识也不尽一致。因此,需要最高法院及时作出司法解释予以明确,以统一执法和规范司法操作。根据仲裁法立法本意和重新仲裁制度的内涵要求,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申请经组成合议庭审查后,认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认为重新仲裁可以使仲裁庭消除仲裁程序和裁决存在的瑕疵的,可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1)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2)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3)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4)仲裁裁决“超裁”或“漏裁”的。这里的“超裁”是指仲裁裁决的事项超越当事人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或不属于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这里的“漏裁”是指仲裁裁决未对当事人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或申请仲裁的事项全部作出裁决,亦即裁决有遗漏。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申请人)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申请经组成合议庭
    2023-05-01
    384人看过
  • 本案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与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是否抵触
    [案情]申请人河北太平洋世纪律师事务所与被申请人河北开元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因委托代理合同代理费支付纠纷一案,于2003年4月17日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于2003年7月4日做出裁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代理费852090.70元,仲裁费30050元由被申请人承担。仲裁后,被申请人以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程序违法等为主要理由,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经中院审查认为,被申请人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故于2003年9月18日做出裁定驳回被申请人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裁定做出后,被申请人未自觉履行仲裁裁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即于2003年10月10日申请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又依据《中华
    2023-06-06
    336人看过
  • 国内仲裁裁决与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规定
    申请撤销国内与涉外仲裁裁决的主要区别是: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所涉及的问题不同。对于国内仲裁裁决而言,当事人既可以基于程序性问题,如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2、人民法院是否以围绕当事人提出的理由裁定撤销仲裁裁决不同。对于国内仲裁裁决而言,法院基于当事人的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可以对当事人提出的理由进行审查。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有何区别中国仲裁法对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是区别对待的,所以区分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是非常重要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其受理的仲裁大都为涉外仲裁,其它仲裁委员会如北京、上海等属于地方仲裁机构也可以称为国内仲裁机构,它们受理的仲裁多为国内仲裁。随着我国仲裁事业的发展,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也受理部分国内争议,而地方仲裁机构也可能受理涉外争议,所以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划分不能以
    2023-07-17
    161人看过
  • 怎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
    对仲裁裁决执行如下:1、有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3、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和有关材料;4、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双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六个月,一方为公民一年。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否影响仲裁执行申请人如果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当然会影响执行,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申请撤销仲裁,法院应当中止裁决的执行。仲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制度,对于解决纠纷有着高效率,节约资源等有优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仲裁相关条款,但生效是有条件的,如果双方在合同中规定发生纠纷时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那么这样的仲裁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
    2023-07-04
    17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申请什么仲裁机构仲裁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7
      所谓仲裁,就是居中处理的一个部门机构,它是在当事双方之外的第三人,用浙江话来说叫“做娘舅”,也就是一个中间人,它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双方要求,出具仲裁决定。
    • 对仲裁机构裁决事项不予执行的,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审查是如何规定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7
      法院无权对伪造证据进行审查。当事人可以重新仲裁或者起诉。第四百七十七条仲裁机构裁决的事项,部分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对该部分不予执行。应当不予执行部分与其他部分不可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第四百七十八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对该裁定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对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仲裁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仲裁裁决申请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1
      《仲裁法》第57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第62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第63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17条(新民诉法237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新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
    • 仲裁机构裁定书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12
      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为: (1)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理由、就同一事实重新申请仲裁。我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规定:我国实行一次裁决制度,即生效后的裁决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经济纠纷的最后决定,不得再争议。 (2)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裁决生效后,已是期满不诉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再争议。如当事人再起诉,法院可不受理。 (3)当事人必须遵照生效裁决的条款和规定的期限自动履行。一方如果逾期不履行,另一方可向
    •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怎么办,仲裁裁决以不予执行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0
      申请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当事人可以再次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裁定不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