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公平的民事行为包括什么行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10:24:19 477 人看过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实施的民事行为。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情况:

1、一方获得的利益或另一方所受损失是否违背法律或者交易习惯等综合衡量;

2、考察合同订立时,一方是否利用其优势或者对方轻率、没有经验,具体看利益受损一方是否无经验;或对合同的相关内容缺乏认识的能力,或者因为某中急迫的情况,并非出自真正的自愿而接受了对方提出的合同条件,如合同中设定了某些明显对一方不利的条款。

一、重大误解与显失公平的区别是什么

重大误解与显失公平的区别是什么?1、重大误解是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而显失公平是基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情况订立了合同;2、重大误解的合同并不要求后果显失公平。相关法律规定是1、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如何认定合同是否显失公平

显失公平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1、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2、一方当事人利用了优势地位或利用了对方没有经验。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法律规定,下列合同可以变更或者撤消: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民事行为不公平的含义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指一方利用优势或者对方经验不足,导致双方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判断合同是否明显不公平的时间点,应订立合同为标准。因此,合同订立后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双方利益明显不公平的,不属于明显不公平的民事行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处理。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有效吗?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在被依法撤销之前是有效的,撤销后自始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2023-07-11
    146人看过
  • 已结案为什么还显示被执行?
    一、已结案为什么还显示被执行?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公司的案子已经结案,显示执行中,应联系法院及时更新。凭执行完毕的手续,要求法院把结案信息录入执行管理系统。人民法院被执行人查询显示已结案,说明当事人已经履行的法院判决的法定义务,否则是法院没有执行完毕不会显示已结案的。如果受害方并没有拿到赔偿款,法院执行完毕了也算结案了。受害方可以去申请执行的法院查询赔偿款的去向及法院执行局的支付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
    2023-11-12
    358人看过
  • 确认合同中的显失公平行为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当事人双方往往权利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的原则。那么,显失公平的合同有哪些,又如何进行界定呢我认为具备以下四点即可认定为显失公平: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订约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利益严重失衡。第二,合同一方具有明显优势,或另一方处于无经验、缺乏判断力,或草率行事。第三,获利方主观上存在恶意。第四,受损方不具备自觉和真实自愿。如果签订了显失公平的合同,在可撤销合同中,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在合同保全中,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但自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显失公平合同的变更期是如何的如果当事人不慎签订了这样的显失公平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
    2023-07-05
    427人看过
  • 显失公平民事行为请求撤销期限是多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受害人是可以撤销合同的,而撤销合同的期限是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023-06-14
    390人看过
  • 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有效吗?
    显示公平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行为。《民法典》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其他可撤销行为有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其他法定行为。一、可撤销合同的责任是什么可撤销合同的责任为: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经该订立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二、撤销合同的
    2023-06-20
    467人看过
  • 公平民事行为的相反概念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指一方利用优势或者对方经验不足,导致双方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判断合同是否明显不公平的时间点,应订立合同为标准。因此,合同订立后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双方利益明显不公平的,不属于明显不公平的民事行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处理。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有效吗?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在被依法撤销之前是有效的,撤销后自始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2023-07-11
    62人看过
  • 合同显失公平行为的处理方法
    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根据该条规定,显失公平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1、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2、一方当事人利用了优势地位或利用了对方没有经验。判断是否显失公平,既要从一般的社会观念角度考察权利义务是否对等,同时也要考虑到行为人对其权利依法处分的因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如果行为人完全能够理解行为的内容并预见到行为的后果,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对权利义务予以处分,那么对行为人来说,应当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劳动合同显失公平可撤销没有社保员工可解除合同草案列举了5种情形,在该5种情形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提供合格的安全生产条件;规
    2023-07-17
    452人看过
  •  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包括三种行为类型
    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18周岁以上的公民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在民事活动中,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鉴于年龄、智力发育和精神状况的不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具备部分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
    2023-11-21
    85人看过
  • 显示公平的撤销权如何行使
    在可撤销合同中,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当事人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如果对方对撤销合同有异议,撤销权人需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诉讼时只能以另一方当事人为被告。在合同的保全中,因撤销权的行使,使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发生自始无效的效力,对第三人的影响颇大,为慎重起见,民法典特别规定撤销权的行使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并以诉讼形式进行。如果合同确实显失公平,可以依据《民法典》以下条款行使撤销权。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不
    2023-06-18
    401人看过
  • 如何界定合同显失公平行为?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当事人双方往往权利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的原则。那么,显失公平的合同有哪些,又如何进行界定呢我认为具备以下四点即可认定为显失公平: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订约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利益严重失衡。第二,合同一方具有明显优势,或另一方处于无经验、缺乏判断力,或草率行事。第三,获利方主观上存在恶意。第四,受损方不具备自觉和真实自愿。如果签订了显失公平的合同,在可撤销合同中,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在合同保全中,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但自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一、民法部关于合同的条款公布多久可以撤销出现可撤销合同的情形时可以在一年内撤销。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2023-06-23
    419人看过
  • 行政行为合法但显失公平如何定性
    一、行政行为合法但显失公平如何定性所谓显失公平的合同,就是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使当事人之间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重不对等的合同。标的物的价值和价款过于悬殊、承担责任、风险承担显然不合理的合同,都可称为显失公平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很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严重失衡,违反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法律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应予撤销,不仅是公平原则的体现,而且切实保障了公平原则的实现;再是从法律上确认显失公平的合同可撤销,对保证交易的公正性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防止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而损害对方的利益都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的司法实践一般认为,显失公平制度具有以下构成要件:(1)客观要件,即在客观上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不平衡。根据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权承担更多的义务而享受极少的权利或者在经济利益上遭受重大损失,而另一方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了极大的利益。
    2023-06-14
    353人看过
  • 构成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哪些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必须是出于非自愿的原因,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结果对一方当事人过分有利,对他方当事人过分不利。显失公平一方面着眼于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结果,要求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在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明显失衡。另一方面,显失公平要求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严重失衡并非当事人自愿的结果,而是由于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构成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以下要件:一是须一方有利用对方危困或弱势之行为;二是须一方有利用对方危困或弱势,牟取不正当利益之故意;三是民事法律行为之作出是利用危困或弱势之行为的结果;四是该民事法律行为于成立之时显失公平。市场交易中双方实力不均乃是常态,市场交易的本质本就是取长补短,互通有无,衡量合同是否构成显失公平应从上述主客观要件结合分析。律师补充:当事人在交易中的利益失衡经常发生,而且此种失衡往往是当事人所应当承担的正常的交易风险。只有在
    2023-05-06
    261人看过
  • 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主要包括什么方面
    一、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主要包括什么方面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主要包括方面如下:1.主观方面,民事主体具有相应的意思表达能力,具有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2.客观方面,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能够对自己的不法行为或应尽义务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怎么担责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该由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承担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侵害他人权益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民法典》第
    2023-09-06
    380人看过
  • 工资7000为什么个税显示为0
    工资7000个税显示为0,是因为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加上专项附加扣除以后大于7000元。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兼职工资如何缴个税兼职工资按照综合所得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下: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
    2023-08-11
    336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显失公平民事行为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04
      显失公平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缺乏经验或急迫需要而实施的明显不利于对方而有利于自己的民事行为。 显失公平即一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力,另一方利用一方弱势趁机谋取利益,成立法律行为显失公平。
    • 显失公平行为有什么规律?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05
      1.须属有偿行为。显失公平行为只能发生在有偿行为之中,无偿行为因当事人一方不支付对价,谈不上公平与否的问题。 2.须行为内容显失公平。显失公平是指根据该行为已经实施或者约定实施的财产上的给付,明显背离公平原则。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的情况。 3.须受害人出于急迫、轻率或者无经验。显失公平的受害一方,在实施行为时,表面上也是自愿的,然而在这种自愿的背后,
    • 投包为什么显示暂停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31
      工伤申请的基础,是有劳动合同和事实劳动关系的裁定。
    • 形成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特征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5-01-03
      民事行为显失公平的具体表现有三种情况:在合同订立时,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等,利益分配严重失衡;合同一方具有明显优势,或者另一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经验或判断力,或者草率行事;获利方主观上存在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经验,故意牟取不正当利益。 根据《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
    •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法律如何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14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缺乏经验或急迫需要而实施的明显不利于对方而有利于自己的民事行为,其具体表现为:在订立合同时,订约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利益严重失衡;合同一方具有明显优势,或另一方处于危困状态;获利方主观上存在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无经验,故意牟取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