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宋XX与被告罗XX专利侵权纠纷一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0:32:29 283 人看过

原告宋XX,男,汉族,1960年1月1日出生,住江苏省徐州市龙潭公寓27号楼2单元202室。

委托代理人丁向阳,湖南湘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陈振明,男,汉族,1978年1月6日出生,住吉林省大安市锦华街三委九组。

被告罗XX,男,汉族,1953年2月19号出生,住湖南省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占佳社区大洲六组724号,系浏阳市关口金喜礼宾花工艺品制造厂业主。

委托代理人尹向国,浏阳市淮川法律服务所律师。

原告宋XX因与被告罗XX专利侵权纠纷一案,于2006年7月31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6年9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宋XX的委托代理人陈振明、被告罗XX及其委托代理人尹向国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本院在审理原告宋XX诉被告罗XX专利侵权纠纷一案中,原告以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且被告已按和解协议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为由,于2006年11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罗XX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宋XX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宋XX撤回对被告罗XX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7010元,减半收取3505元,由原告宋XX负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8: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专利侵权相关文章
  • 原告罗栋稳与被告X公司债权人纠纷案
    原告罗栋稳,男,1964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浏阳市北盛镇大江村后龙组169号。委托代理人朱运继,浏阳市大瑶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湖南湘药制药有限公司,住所地:浏阳生物医药园区。法定代表人帅放文,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陈芳,湖南湘药制药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原告罗栋稳与被告湖南湘药制药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于2009年2月16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彭红辉担任审判长,审判员朱可可、人民陪审员刘红光参加的合议庭,于2009年3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张如意担任记录。原告的委托代理人朱运继,被告的委托代理人陈芳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罗栋稳诉称,2007年,案外人虢志武承包被告湖南湘药制药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案外人虢志武雇请原告施工。工程竣工后,原告与案外人虢志武于2007年9月29日进行了结算,虢志武尚欠原告工程
    2023-05-05
    402人看过
  • 原告孙**诉被告区权沛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一案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7)中中法民三初字第13号原告孙*峰,男,1965年8月18日生,现住中山市横栏镇茂辉工业区乐丰二路八号。诉讼代理人吴*微,女,1982年5月12日生,现住中山市横栏镇茂辉工业区乐丰二路八号。诉讼代理人贾丙河,男,1984年4月26日出生,现住中山市横栏镇茂辉工业区乐丰二路八号。被告区*沛,男,1971年1月20日生,现住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七坊夏园桥头一巷22号,是中山市古镇澳景灯饰门市部的经营者。原告孙*峰诉被告区*沛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孙*峰的诉讼代理人吴*微、贾丙河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区*沛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孙*峰诉称:孙*峰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获得专利编号为ZL200330120271.3的灯罩(长号)的外观设计专利。该专利投放市场后深受广大消费者的
    2023-05-05
    140人看过
  • 原告潘玮瑄与被告陈定文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9)浙金知初字第148号原告潘玮瑄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金国庆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杨勇胜,浙江振进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陈定文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纪宏财、叶丽娟,浙江稠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潘玮瑄为与被告陈定文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于2009年6月17日向本院起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8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潘玮瑄的委托代理人金国庆、杨勇胜和被告陈定文及委托代理人纪宏财、叶丽娟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潘玮瑄起诉称:2008年4月8日,原告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称为帐篷的外观设计专利。2009年4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专利申请予以授权公告,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号为ZL200830095416.1。原告自行设计的专利产品造型新颖,原告既没有和被告签订使用协议,也没有签订专利
    2023-06-08
    204人看过
  • 张XX与宁波思迈尔机电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甬民四初字第89-2号原告张XX,男,汉族,1948年6月17日出生,住宁波市海曙区白杨街195弄25号103室。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理)徐立华,浙江富林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宁波思迈尔机电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工业城崂山路8号。法定代表人余建中,该公司董事长。本院在审理原告张XX与被告宁波思迈尔机电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中,被告宁波思迈尔机电有限公司在答辩期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本案所涉专利喷头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并已被受理。被告并于2006年5月29日向本院提出中止诉讼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长张良宏审判员王岚审判员陈贤军二○○六年六月十九日书记员宋妍
    2023-06-08
    494人看过
  • 历时XX年的盗窃案终告破:被告人被判赔偿XX元
    要求盗窃金额达到数额较大,一般1000元至3000元以上即构成刑事案件,根据各地区经济水平不同而存在差异。也就是说盗窃金额1000元至3000元以上,或者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犯罪分子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多少钱就构成刑法上的盗窃罪1、盗窃1000元钱就构成刑法上的盗窃罪。构成盗窃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2、法律依据:(1)《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2023-07-22
    331人看过
  • 福建省沙县华鸿化工有限公司与雷XX专利侵权纠纷一案
    原告福建省沙县华鸿化工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沙县城关麻公岭。法定代表人陈XX,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李延海,福建俊采集友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委托人黄金莲,女,1964年1月3日出生,汉族,住沙县凤岗工业开发区,系该公司副总经理。被告雷XX,男,1963年9月5日出生,畲族,住福州市台江区国货西路318号506。委托代理人王云英、杨孙勇,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本院在审理原告福建省沙县华鸿化工有限公司与被告雷XX专利侵权纠纷一案中,原告福建省沙县华鸿化工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20日以需补充证据另行起诉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雷XX的起诉。本院认为,原告福建省沙县华鸿化工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福建省沙县华鸿化工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雷XX的起诉。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255元由
    2023-04-23
    440人看过
  • 上诉人重庆庆诚电子制品厂与被上诉人胡XX专利侵权纠纷一案
    (2007)渝高法民终字第191号上诉人(原审被告)重庆庆诚电子制品厂,住所地重庆市北部新区人和镇。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胡XX,男,汉族,1965年10月3日出生,重庆瑜欣平瑞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上诉人重庆庆诚电子制品厂因专利侵权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7)渝一中民初字第1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因上诉人重庆庆诚电子制品厂未按规定预交上诉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四款和《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重庆庆诚电子制品厂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李佳代理审判员肖艳代理审判员李剑
    2023-04-23
    395人看过
  • xx诉xx厂劳动合同纠纷案
    劳动合同纠纷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奉民三(民)初字第72号原告唐xx,男,1973年10月9日生,汉族,住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新伟新村1号202室。委托代理人韦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xx厂,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牛车泾村501号。法定代表人张xx,厂长。委托代理人戴xx、徐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唐xx诉被告xx厂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xx独任审判,于2010年1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唐xx诉称,2008年2月26日至2009年7月8日期间,原告在被告处工作,但被告未与原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直至2009年7月1日,被告才与原告签订一份空白的书面合同。2009年7月8日,被告对原告称因金融危机,厂里业务不多,所以先让原告回家等信息,厂里有业务后再通知原告上班。之后,被告一直未
    2023-06-05
    159人看过
  • xx制药与河北xx集团联营合同纠纷案
    上诉人(原审原告):**制药集团综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大街华药一生活区12栋。法定代表人:吕*川,该公司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杨-娟,北京市五环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孙*海,北京市信*立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河北省**企业集团公司。住所地: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高营大街1号。法定代表人:何*国,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周-琦,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封*辉,**太平洋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制药集团综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与被上诉人河北省**企业集团公司联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0)冀经一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姜-伟担任审判长,审判员于*波、代理审判员王*森参加的合议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张*华担任记录。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查明:1987年7月21日,**制药厂劳
    2023-06-12
    500人看过
  • XX店诉王某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纠纷案
    原告:沈阳市沈河区XX店。住所地:沈阳市沈河区朝阳街1段80号。负责人:王X,系该店经理。委托代理人:李晓君,系辽宁金盟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于洋,系辽宁金盟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王XX,男,1965年12月12日出生,汉族,住址: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XX号,系沈阳美林酒店经理。原告沈阳市沈河区XX店与被告王XX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纠纷一案,原告于2003年3月7日起诉至本院。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副庭长宋坤赤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王小航主审、代理审判员马越飞参加评议的合议庭,于2003年5月1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负责人王然、委托代理人李晓君、于洋,被告王XX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沈阳市沈河区XX店诉称:原告于2000年11月21日取得XX服务商标,有效期十年。被告无视原告的商标所有权,在未征得原告的同意下,擅自将其餐馆的名称叫作美林XX店,侵犯了原告的商誉,给
    2023-06-08
    127人看过
  • 陆XX与欧XX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上诉案
    上诉人(原审原告)陆XX,女。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欧XX,男。上诉人陆XX因与被上诉人欧XX夫妻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不服XX区人民法院X第X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原告陆XX和被告欧XX于1992年5月12日结婚,于1994年10月4日生育女儿欧XX,于2004年10月25日在民政机关登记离婚,原、被告离婚时,签订了一份书面协议,其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如下:1、XX路房屋由被告欧XX名下转移到女儿欧XX名下,在女儿未成年前不能处分;2、被告XX坚在离婚后两年内给付原告陆XX10万元。3、双方没有共同债务。在离婚协议中,双方未明确记载有哪些夫妻共同财产,但原、被告离婚后,各自在事实上占有一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原告陆XX占有:XX路车库一间,车号为XE/4B903的摩托车一辆,XX路房屋内的空调、音响、彩电、手提电脑、冰
    2023-04-29
    64人看过
  • 周XX与株洲市赛富自动门有限责任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
    原告周XX,男,汉族,1969年4月16日出生,住长沙市芙蓉区桐荫里50号,身份证号码:43012419690416XXXX。委托代理人:刘尧国,湖南湘晟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被告株洲市赛富自动门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株洲市荷塘区戴家岭。法定代表人易XX,经理。委托代理人龙建良,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刘异,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授权。本院在审理周XX诉株洲市赛富自动门有限责任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中,被告株洲市赛富自动门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提出了中止审理请求,理由是本案原告的专利号为ZL02325147.6的外观设计专利已被湖南湘联科技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已被该委员会受理。本院经审查认为,基于本案原告专利的新颖性问题存在复杂性,且其专利被申请宣告无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
    2023-04-23
    263人看过
  • 上诉人北京XX投资有限公司、北京XX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因专利侵权纠纷一案
    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XX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开发区内。法定代表人张XX,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黄XX,该公司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王刚,北京市万企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XX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京开路西侧。法定代表人张XX,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黄XX,北京XX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王刚,北京市万企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XX铝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中国纺织国际科技产业城。法定代表人张XX,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欧阳XX,该公司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曾国文,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吴江XX东风电子元件厂,住所地:江苏省吴江市七都镇叶港。法定代表人陈XX,厂长。上诉人北京XX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北京XX铝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因专利侵权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3-06-08
    158人看过
  • 原审被告人匡xx犯破坏交通设施罪一案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5)蚌刑终字第09号原公诉机关怀远县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匡xx,男,19xx年2月9日出生于湖南省xx市,汉族,高中文化,农民,住湖南省xx市资阳区迎丰桥镇白沙塘村。2004年7月23日因涉嫌犯破坏交通设施罪被怀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3日被批准逮捕,当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怀远县看守所。怀远县人民法院审理怀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匡xx犯破坏交通设施罪一案,于二00四年十月二十二日作出(2004)怀刑初字第270号刑事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匡xx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康正营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匡xx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原判依据被盗单位报案材料、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及现场示意图等证据认定,2004年7月21日、22日,被告人匡xx二次窜至合徐高速公路,用随身携
    2023-04-22
    76人看过
换一批
#专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专利侵权是指行为人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以生产经营或者谋取一定的利益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他人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 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 更多>

    #专利侵权
    相关咨询
    • 被告的专利在原告专利有效期内被告人提出的专利侵权案件法院受理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7
      你的观点是错误的,法院的做法是没有问题的,问题的关键是出在被告身上,既然被告的专利在原告专利之后,如果想赢的诉讼,只有通过两个途径,一是立即去专利局申请宣告原告专利无效,并同时要求法院中止审理案件,也就是说,申请宣告对方专利无效,是对被告最有利的途径。在原告专利有效的情况下,去法院进行诉讼,对被告是非常不利的。二是向法院证明,你的产品没有侵犯对方的专利,也就是说,你的产品和对方的专利是不同的。如果
    • 专利侵权案件原告有什么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12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 被告产品侵权被告比原告的专利证书下发的晚被告的专利证书还有用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05
      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文件。
    • 专利侵权中如何被告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26
      企业被告专利侵权时,我们应该如何做呢? 首先要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判断自己的产品是否落入了专利保护范围。 其次,如果产品确实落入了专利保护范围,接下来应该判断专利权是否稳定,如经过检索分析认为专利不具备授权专利权的条件,可以向专利局提出无效。 最后,如专利权稳定,且产品落入了保护范围,而被告又对侵权没有主观故意,应当提供合法来源、在先使用等能够证明其不具备主观故意的证据。
    • 纠纷xx格被告的分析与认定法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1、股权转让法律关系中的相关当事人依据《公司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目的的实现,必然涉及四个民事主体,即股权转让人、股权受让人、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公司。股权转让人和股权受让人是股权转让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公司其他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以及转让事项的表决权;而公司在转让过程中需要履行公司名册、签发新出资证书、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等多项法定义务,以保证股权转让的完全实现。因此,在任何一个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