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养五保户遗产房屋宅基地归谁抚养人有权继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3 03:01:33 117 人看过

关于散养五保户遗产继承的问题,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16: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3) 谁有权继承五保户遗产?
    这个问题是要分情况的,虽然都是五保户,但是否签署了集体供养协议,同意由集体来供养,是决定遗产由谁继承的最关键因素。如果说五保户虽然无儿无女,但是老了之后有兄弟姐妹照顾,或者有侄子侄女照应,人家不去敬老院没有接受集体供养,这种情况,所有的遗产都可以自由支配,包括房产、不动产、存款等。因为人家没有占用集体资源,所以也不需要在去世后把自己的资产供出来,当然自愿捐献所有遗产的除外。五保户房产继承问题一般是交给所在村的集体组织,列为村集体组织财产。五保户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五保户一般是没有继承人的,如果有继承人,其遗产由他的继承人继承适当继承部分,村集体尽了五保义务也应合理分割部分;如果没有继承人,其遗产归集体或者国家所有。《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7-16
    369人看过
  • 散养五保户遗产规定
    法律综合知识
    散养五保户遗产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一般情况下,散养的五保户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若其与村民委员会或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签订上述协议的,则遗产由上述机构继承。散养五保户遗产规定的法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三条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供养服务;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提供照料,也可以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有关供养服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
    2022-06-24
    95人看过
  • 五保户的遗产是宅基地吗
    一、五保户的遗产是宅基地吗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也就是说,宅基地使用权以“户”为单位享有,由家庭成员共同共有,共同使用,只要家庭关系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的共同共有关系就存在,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而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没有导致家庭关系的消亡,宅基地使用权由本户其他家庭成员继续共同享有,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另一方面,若该户人员均去世或不再拥有农村集体成员身份,其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所属的农村集体收回。二、宅基地使用权有婚前婚后之说吗是有的,如果宅基地使用权是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取得的属于其中一方婚前财产,婚后另一方是没有这一财产权的,故宅基地使用权是有婚前婚后一说的。宅基地使用权是经依法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
    2023-05-06
    103人看过
  • 可以谁继承遗产谁抚养吗
    是可以谁继承遗产谁抚养的,但前提是遗嘱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所以,遗嘱可以要求谁抚养谁继承。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以及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一、遗产继承的条件有什么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
    2023-03-31
    230人看过
  • 遗产继承:父亲逝去,宅基地房产归属何人?
    如果子女是本村户口可以继承给子女,如果不是本村户口则由村集体收回。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父母离婚多年父亲去世了房产归哪方?如果父亲生前订有有效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确定的顺序和份额继承遗产。如果没有订立有效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继承遗产。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开始时,应当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继承的份额应当均等,但是如果各方继承人同意的,继承的份额可以不均等。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
    2023-07-15
    325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产权继承如何继承房屋
    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我国农村宅基地还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农民一般无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享有长期占有、使用的权利。法律规定宅基地由村民按户申请使用,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应属于村民户内家庭成员共同共有,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只是家庭的代表人,其并不能独占宅基地使用权。家庭成员对宅基地使用权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家庭成员之间对宅基地使用权没有份额的划分。在以户为单位的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宅基地使用权。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不必然导致户的消灭,也就不会产生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被继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其个人财产。宅基地使用权并非个人财产,自然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一、农村户口的子
    2023-03-27
    173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五保户遗产归谁继承
    一、五保户遗产归谁继承?五保户遗产如果留有遗嘱的情况之下,按照遗嘱当中的内容来进行处理,没有遗嘱的情况及按照法定继承。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五保对象死亡后,其遗产归所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已被删除,即自该日起,五保户的遗产不再当然地归村委会所有。五保户主要包括以下几项: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孤儿为保教)。“五保户”常见于我国的农村地区,这种制度的设立体现了我国法律保护老人和儿童的一贯原则,是人道主义的具体体现。《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的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
    2023-03-22
    455人看过
  • 五保户有老伴有子女死后宅基地归谁
    一、五保户有老伴有子女死后宅基地归谁五保户有老伴有子女死后,宅基地一般归集体所有。如果宅基地上建有房子,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该房屋,同时继续使用宅基地。根据《民法典》和《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可被继承。如果没有建任何建筑物,则直接收回集体所有。二、五保户身份界定五保户的范围包括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村民。若想享受五保待遇,需要自行提出待遇享受请求,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后方可生效。三、宅基地权属处理在农村满特定条件的公民,可以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请求。申请被受理后,可以享受相关待遇。但是此类村民与普通村民一样,依旧不能获得宅基地的所有权,不管五保户死亡前还是死亡后,宅基地都依旧归属于村集体组织。关于五保户
    2024-02-17
    357人看过
  • 遗产继承:如何将宅基地房屋赠与?
    老人去世后宅基地的赠与有如下几种情况:(1)老人去世前基于自愿,立遗嘱将房屋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此时需要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受遗赠的表示。(2)老人去世前与受赠与人达成赠与合同,但老人生前并未交付,此时由遗产管理人代为完成交付。并且,由于宅基地的性质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故受赠与人必须是本集体经济成员。老人去世后公产房给哪个子女好老人去世后公产房可以写遗嘱指定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分额均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
    2023-07-03
    423人看过
  • 谁有义务赡养和继承五保户?
    按现在社会上大部分情况来说,一部分五保户年老退休之后会有近亲赡养。但是有些则会有村里面的组织来赡养,比如补贴部分生活费,或者建立了养老院,让五保户住进去等等。有不同的赡养方式和遗产处理方式。集体组织对五保户进行赡养时有两种条件。有抚养协议的就按协议处理,但是没有抚养协议,如果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就会要求按遗嘱或者法定继承处理。五保户遗产由谁继承?这个问题是要分情况的,虽然都是五保户,但是否签署了集体供养协议,同意由集体来供养,是决定遗产由谁继承的最关键因素。如果说五保户虽然无儿无女,但是老了之后有兄弟姐妹照顾,或者有侄子侄女照应,人家不去敬老院没有接受集体供养,这种情况,所有的遗产都可以自由支配,包括房产、不动产、存款等。因为人家没有占用集体资源,所以也不需要在去世后把自己的资产供出来,当然自愿捐献所有遗产的除外。《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集体组织对五保
    2023-06-30
    169人看过
  • 赡养五保户可否得到遗产继承
    一、赡养五保户可否得到遗产继承1、对五保户不同的赡养方式,就对应着不同的遗产处理方式:(1)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2)没有抚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2、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遗赠扶养协议】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二、五保户在诉讼过程中享有哪些权利1、请求少交或缓交诉讼费符合下列条件的当事人,无力交纳全部诉讼费用,经申请后,人民
    2023-05-03
    245人看过
  • 宅基地房屋遗赠扶养协议
    甲方(遗赠人、被扶养人):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乙方(受赠人、扶养人):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身份证号:甲方愿意将本协议第一条中所有的个人财产遗赠给乙方,并由乙方承担扶养甲方义务;乙方愿意承担扶养甲方义务,并愿意接受甲方遗赠的财产,为此,就遗赠扶养相关事宜,在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所有的如下个人财产在甲方去世后赠与给乙方:(1)房产:(2)机动车:(3)存款:(4)其他财产:第二条乙方扶养义务的约定乙方负责甲方的吃、穿、住、行、医疗、养老等扶养义务,扶养义务是指在生活上照顾、经济上给予帮助,精神上给予慰藉。具体为:饮食安排:乙方负责甲方一日三餐,饮食上应照顾甲方年纪和习惯。生活安排:保证甲方四季穿衣保障,衣物、被褥整洁、常洗常换。同时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安排:甲方生病应及时安排治疗,住院等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
    2023-06-17
    73人看过
  • 宅基地他人出资建造房屋,所有权归谁
    因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建筑用房的材料(动产)与他人的宅基地(不动产)发生附合,所建房屋的所有权应归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应返还因取得他人之物所有权所新增的利益。从民法角度讲,这个问题涉及添附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添附是一种附合、混合的通称,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结合在一起而形成一种新的财产,据此确定新的所有权归属。依据民法的添附理论,不论何种情形的添附,都使原物的形态发生变化而成为新物,并且增加了物的经济价值。在此种情形下,或不能恢复原状,或虽可恢复原状但在经济上是不合理、不合算的,因而不应恢复原状,而由一方当事人取得新形成的物的所有权。添附的结果,使一方所有权扩大,而另一方所有权丧失,这样显然对于丧失所有权的一方是不公平的。《民法典》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因此,从公平的原则出发,因添附而受到损失的一方
    2023-04-11
    100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算遗产吗,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继承怎么办理
    一、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算遗产吗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算遗产,但是房屋所占的宅基地不能算遗产。公民的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会属于个人所有,所以是不能继承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二、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继承怎么办理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办理流程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不能继承故此也就不存在继承手续的问题了。但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可以继承。农村自建房房屋继承过户费用主要有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缴纳,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法定房产继承费用免契税,遗嘱继承要缴纳契税。三、农村宅基地上
    2023-05-03
    6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五保户立遗嘱将宅基地,土地承包权由养老人有效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4-09-21
      对于五保户所拥有的宅基地,依现行法律规定,其处置方式并非仅仅局限于由特定的家庭成员负责赡养老者并获得其相应的财产继承权。在涉及到宅基地的继承问题时,有关法律明确指出可以由继承人继承宅基地之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宅基地本身并不属于村民个人所有,因此无法通过继承的方式进行转让。 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当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施“五保”政策时,若双方之间存在抚养协议,则应按照该协议的约定进行
    • 五保户户口迁出人有权继承房屋遗产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6
      养五保户遗产,抚养人是否有权继承取决于是否确立赡养关系。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享有的,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下建造、保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身份性的特点,同时,宅基地以户为单位进行配置。 1.宅基地具有身份性从我国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考察,有资格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应当是农村居民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农村居民无权取得宅基地。 2.宅基地的使用
    • 养女有权继承宅基地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15
      没有,这和性别无关。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而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的个人所有,因此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只有地上物房屋可以继承。在对地上物房屋进行继承的时候,也是不分儿子女儿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禁止性别歧视,所
    • 五保户宅基地有谁继承的呢?大家知道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7
      1、土地都是不能继承的(不管是国有还是集体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土地使用权不属于被继承人的生前个人财产,不适用于继承。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
    • 遗产继承五保户死亡后他的遗产归谁所有?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5
      办理继承依据的法律是继承法,不是婚姻法。规定是死者死亡,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需要依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死者遗产。无第一序列继承人,就有死者第二序列继承人,死者祖父母,死者外祖父母,死者兄弟姐妹,三方平分继承。无上述序列继承人,也没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前提,死者遗产由死者生前所属集体单位,或者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